第三百九十七章 大江东去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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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槌哥,醒醒!大棒槌!棒槌棒槌大棒槌!”大棒槌呼噜如雷,好不容易被人摇醒了,恼火地道:“咋了?日你娘咧,打从凤阳开始,老子就没睡个安生觉,这一通打没断过,骨头都散了,你倒精神,你折腾个哈?”
那亲兵咧着嘴小声道:“棒槌哥,我刚才起夜,见国公爷还站在院子里一动不动的,这天都快亮了呀,可吓死我了,你和国公爷亲近,要不你去劝劝吧,我不敢说话儿呀。”
“啊?”大棒槌噌地一下跳了起来:“你个小兔崽子,你咋不早说哩?”他急急忙忙穿衣服,看看窗外已见了蒙蒙亮光,心里更是焦急万分:“国公爷叫我们去睡,还以为他也歇了呢,你说这事整的。”
穿好衣服,大棒槌趿上鞋,一溜烟儿出了屋子。前厅大堂下,杨凌仍然笔直地站在那儿,起雾了,大雾弥漫,杨凌站在袅袅的雾气里,孤零零的就像一缕幽魂。
大棒槌走到他身后,故意放重了脚步,杨凌却恍若未闻,大棒槌悄悄转到侧面,这一看不由吓了一跳,急忙上前一把扶住他的肩膀,惶然道:“国公?国公爷?”
一夜的功夫,杨凌的面容变的异常憔悴,他只着儒衫,头系一角布巾,发丝蒙了一层晨霜,看起来银亮亮的,就像是头发都白了,那种心力交瘁、眼见不支的气色,就是大棒槌这样的粗人,也看得清清楚楚。
“别摇,别摇我。”杨凌筋疲力尽,好像呻吟般地挤出一句话,大棒槌马上不敢动了,却担心地追了一句:“国公爷,您……您……”
“我不敢想她,可我满脑子转悠的都是她,”杨凌冷幽幽地道:“我该去看看盼儿的,可我不敢见她。怜儿这一夜怎么样了,她是还活着,被疯狂的乱匪蹂躏的不成人形,还是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死尸,被抛弃在荒山野岭,被野狼野狗啃噬着她的身体?”
杨凌缓缓转过头来,大棒槌骇得退了一步,杨凌看起来整个人都像是死的,唯有一双眼睛闪着异样的火苗,看起来特别的吓人。
大棒槌开始哆嗦了:“国……国公爷,吉人自有天相,说……说不定已经逃出来了,你……你别想的那么吓人。再说……赵疯子最讲究盗亦有道,他……他的人一定守规矩的。”
杨凌笑了,笑的特别惨淡:“官兵要是被人追杀溃败到如此地步,都再无军纪可言,堂堂都指挥使,可以杀人全家冒功,怜儿还会安然无事么?”
杨凌似哭似笑地道:“我要是见到她时,她却已经变成了一具面目全非的尸体,你让我怎么活,怎么活?”
他忽地一把抓住大棒槌,手劲变得奇大,扣得大棒槌都觉得两膀生疼,他又不敢反抗,被摇得像一片树叶儿似的,杨凌脸上带着凶狠地表情道:“你说,两军交战,一个女子有什么用处?还会有人带着她吗?要么杀了,要么放了,他们逃跑之中还带着一个俘虏做什么?你说!你为什么骗我!”
大棒槌快吓哭了,猛地嚎了一句:“我……我们马上出兵,给夫人报仇,把他们屠光!”
“出兵?”杨凌眼睛里幽幽的鬼火烧得更亮了:“对!出兵!我们出兵!”
他抬起头,发直的眼神看着白茫茫的一片雾气。
“君似明月我似雾,雾随月隐空留露。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魂随君去天涯路,衣带渐宽不觉苦。惜叹年华如朝露,何时衔泥巢君屋?三十六轮明月后,当为君作霓裳舞。”
耳畔回响着那发自痴痴女儿心的情话,杨凌忽然合上双目,泪水潸潸而下,他从牙缝里艰难地挤出两个杀气腾腾的字:“出兵!”
“怎么会起了大雾?”赵疯子眉头紧蹙,他胡须没心思梳理,又杂又乱,一根根笔直的挺着,就像一头刺猬,眼睛也红彤彤的:“大雾对我军突围极为有利,正可浑水摸鱼,可是这么大的雾,一旦走错了路……但愿到了江边时,雾气已经散了。”
“二弟、三弟,通知所有人马准备行动。”
“受伤的人怎么办?”赵潘小心翼翼地问。
赵燧犹豫了一下,狠下心一咬牙道:“能跟上的就跟着走,再不然就趁雾自行逃逸,寻条出路去吧,我们……我们顾不得那么多了。”
赵潘一顿脚,匆匆地离去了。
红娘子慢慢踱到马怜儿身旁,马怜儿立刻站起身来。红娘子还是一身玄衣,头上却系了一条雪白的布带,也不知是为仇冤得雪的父亲带孝,还是为她的丈夫杨虎。
“你倒听话,这一宿安分的很。”她椰揄地对马怜儿道。
马怜儿乖巧地赔着笑:“红姐姐义薄云天,是绿林中的奇女子,有你一言,我岂会不信?”
红娘子上下打量她几眼,轻轻一叹道:“富绅人家看不起我们,我们也看不起富绅人家。如今瞧你模样,富绅人家也不全是庸碌无为、只会吸榨百姓血汗的米虫。”
马怜儿一笑,轻轻说道:“是否是贼,不代表着这人是好是坏;是穷是富,同样不代表这人是善是恶。红姐姐,如果我们相识在另一个地方,或许我们会成为很要好的姐妹。”
红娘子神色一动,定定地望了马怜儿片刻,才淡淡地道:“不可能的,我们不是一路人。”她转身欲走,想了想又转过身来,解下腰间佩剑递到马怜儿手中,说道:“一匹马、一壶箭,一张弓,还有我这柄短剑,你带上。”
她鄙夷地笑笑,不屑地道:“莫看我们是强盗,可我的人还讲个道义,有时候,官兵比我们强盗更贪婪、更坏!你的模样太美,我既然放了你,就尽量护你周全,莫要路上被官兵糟蹋了。”
“你……你的佩剑给我?”马怜儿有点发愣,眼前这个女人一直谨守着她认可的人生准则和道义,同为女人,赠自己武器,马怜儿能够理解,可是把佩剑给她就有点奇怪了,她看得出这柄剑是一柄宝剑,那定是红娘子心爱的随身之物。
红娘子转过身,幽幽地道:“这是一柄好剑,已经随我多年了。今日一战,必是一场血战,如果我不能突围出去,它或者会被某个小卒送进当铺,或者……随我埋于地下锈蚀腐烂。我自取祸,宝剑无辜,望你好好待它。”
“那……你用什么?”
“战场杀敌,当然是长枪大刀,才使得爽快!”红娘子说罢,从一旁兵器支起的三角架上噌地一声提起一把二十多斤重的长柄大砍刀,头也不回地道:“我们马上就要拔营,你候我们离开再走!”说完大踏步地去了。
马怜儿吐了吐舌头:“好凶悍的杨跨虎!”
不知怎么的,一向高傲的马怜儿,忽然对这看起来似乎比自己更强势百倍的大盗红娘子起了一种怜惜之意,就像她比自己更柔弱一百倍。同为女人,她的人生和命运比起自己不知坎坷艰难多少倍,看着她是那么强大,可是她才是真正身不由己,挣扎在强大命运安排下的升斗小民。
如她所说,象她这样生来就注定生活在最底层的百姓,自哇哇落地,就是在熬命,在和命运搏斗……
凤凰岭上,刘惠站在一块大石头上向山下眺目而望,雾气绰绰难辨人影。刘惠不由大喜,因为刘七、齐彦名之死而积郁的悲痛也一扫而空:“天降大雾,正是天助我也,这是突围的唯一机会了。”
他兴冲冲地跳下石头,大声吼叫起来:“快快快,都起来,大雾弥天,正是突围的好机会,只要杀出去,我们就还有活路!”
一个兵丁怯怯地道:“刘大哥,我们往哪儿冲,也不知道其他两路人马打下南京城没有,咱们还是往南京去么?”
刘惠一怔,想了想道:“如果他们打下了南京,这些围追堵截的官兵早他娘的奔南京城去了,怎么会稳稳当当地困在山下?我们……我们往江边冲,沿江而行,找到昨天弃下的那些船只,渡江西去!”
长江对岸隐莺庄前的河岸码头,野草丛中,谢种财、谢种宝两兄弟肩并肩的趴在草坷里。
谢种宝道:“我看时辰差不多了,守船的没几个人,全是些地方上的民壮丁勇和几个牵头的县城差役,这沿江全是船,都不用太多,前边江里不是有马头口和两边一共三个小岛么,水流经过的地方弄几艘大船,把岛连起来,这桥过十万大军都没问题。”
谢种财哼了一声,说道:“说的容易,这边一有动静,和县的官兵就得杀过来,咱们留在江这边的一共不到一千人,给老三和藏在梧桐山的女眷孩子们留下两百,八百人又得架桥,又得对付官兵,可也够呛。”
“放你的屁!你怎么不拣好听的说呢?”谢种宝对这个比他早出娘肚子没一会功夫的大哥毫无敬意:“和县才几个兵?咱们这八百人除了从山西招来的会水会驶船的三百多人可全是老寨的精兵,再说了,等他们杀到,咱们江对面已经过来人了,他凭什么打?再说了,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赵秀才是有两下子,选的地方不但易架浮桥,就连这庄子起的名都好,你听说书的说过三国吧?那个绰号凤雏的庞统就是到了落凤坡完蛋了,这里边有学问呢。这里叫隐莺庄,隐莺不就是藏莺么,莺儿肯定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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