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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轻轻摇了摇她的踝骨,永福公主“丝”地吸了口冷气,杨凌真着慌了,他犹豫一下,说道:“你……膝上还在流血,踝骨也不知怎么样了,我帮你包扎一下再扶你上马好么?”

永福公主面容羞怩,玉颊生晕,微不可见地点了点头。

杨凌松了口气,便去替她脱靴,这长筒的靴子即便解开了侧口,下边还有一截,踝骨处要慢慢伸直,才能把靴子褪下来,杨凌试了几次,永福都不免痛的娇吟一声,杨凌看的发急,自己也忙了一头汗。

他干脆盘膝坐在地上,把公主的腿小心地放在自己大腿上,然后趁着筒靴侧口解开比较宽松,把一只手贴着她的小腿伸了进去,徐徐用指尖固定住她的脚跟,然后另一只手握住靴底向下褪,看看差不多了,忽然速度一快,那只靴子就在永福的一声娇呼声中被除了下去。

杨凌紧张的冒汗,他对永福道:“这下好了,我……事急从权,我要卷起你的裤管把膝盖包扎上,好么。”

永福咬着唇,扭过脸去轻轻一点头,杨凌便将她的裤管儿一点点的卷了起来。美丽的、二八芳华的处子,那肌肤本来就是晶莹剔透、如冰似雪的,永福的肌肤更似从小拿酥乳精油精心呵护出来的一般,粉光致致,细腻如粉。

这么好的肤质还是杨凌生平仅见,手指抚在上边竟令人有种受不释手的感觉。这可是公主的玉腿啊,想想都令人哆嗦。

杨凌抬头瞧瞧,永福想是怕疼不敢看伤口,头扭着一直不敢转过来,这才大胆地继续向上卷着裤管,到了膝盖处他格外小心,直到裤管卷过膝头露出伤处,那里擦破了一块皮,有些地方淤青了,中间部分渗出血来。

要说这伤放在别人身上原本不算严重,可是衬着那晶莹如玉、润滑如粉的绝妙肌肤,就叫人感觉难以容忍了。如果这样的美妙肌肤上烙下一个小小疤痕,实在是令人遗憾。

杨凌本来都从袖中摸出了手帕,可是见了这么细嫩如脂的肌肤,他还嫌那件蜀锦的手帕纹路太粗了。杨凌从侧摆掀起上衣,从细棉精织的贴身小衣上撕下长长一条,那处布料细软,他托着永福纤美的小腿,然后从永福腿弯下穿过去,把布条轻柔地在膝盖上绕了一圈,然后再从腿弯下穿过。

永福这条腿一搭到杨凌的大腿上,立即就像麻痹了一样,完全不听从自己指挥了,可是偏偏腿上哪怕每一个细不可见的毛孔好像都有了知觉,能敏锐地感受到杨凌手指的任何动作:“好……好了没有?”

这句话问出来,把永福自己吓了一跳,又没伤风,怎么声音沙沙的、闷闷的,像是从鼻子里哼出来似的。

“嗯!”杨凌拭了拭额头的汗:“好了,没弄疼你吧?”

“没……”

“公主……秀宁,我替你看看踝骨吧,常年带兵,我多少明白一些,如果真的折断扭裂了,得先用树棍木板固定了,否则可不易好。”

“嗯……”

“那……那我替你解去袜子?”

“你……你这人,怎么什么都问呐?我不说不可以,那……那就是可以了呗……”

听不出是埋怨、是不耐烦、还是其他的什么含意,反正那腔调儿软软的、柔柔的,让男人听了身子酥酥的。幸亏杨凌身经百战,久经诱惑,倒没瘫在那儿,就是两只手一下子全没了力气。

雪白的罗袜松紧性差,所以一解开,轻易地就抽了下来,一只白生生的纤秀天足呈现在杨凌的面前,永福的美足足踝纤秀,柔软的脚掌盈盈一握,足踝上青肿了一块,看的杨凌一阵心疼。

他一把握住那柔软娇嫩的纤足,轻轻摸索试探,询问着永福的感觉,可怜永福一双脚丫自从十六年前刚降人世被父王摸过以外,这还是头一次被别的男人握在掌中。

杨凌有力的大手带着渗入心脾的热力,从她的脚心沿着纤秀的小腿、结实的大腿直传上去,只弄得她腰酸腿软,心儿乱跳,浑身上下只有麻麻的、痒痒的感觉,什么疼不疼的,你问她,她也不知道。

“应该没事情,骨头没有事的,回去后用些药酒搓开就没事了,我会让文心去庵中为你诊治的。”

“嗯。”永福乖乖地应了一声,壮着胆子回过头来,她的脸颊一片晕红,杨凌的抚摸,令她痒的一条腿酸软颤抖,可是还得咬着银牙强忍着那种从未尝过的刺激,以免呻吟出丑。

这一回头,瞧见自己一只白生生的脚丫儿就压在杨凌的大腿上,他穿的也是武服劲装,没有袍襟遮掩,脚尖儿颤巍巍的距他双腿间的要害只有不到半足的距离。

太后为她选夫有了眉目时,宫中的年长女官也持了宫中珍藏的御用春宫图给她看过,为的是以免洞房夜懵然无知,做出有失公主身份的事来。所以她对男人身体可不是一无所知,这一瞧顿时浑身燥热,只觉心乱如麻,羞不可抑。

幸好杨凌很快给她穿上袜子,又为她趿上靴子,永福公主这才长长地松了口气。杨凌轻轻扶着她站起来,看看还无人过来,便问道:“我扶着你的话……还能走路么?”

永福点点头,可是脚尖一点地,就“呀”地一声收回来,可怜巴巴地看着他。杨凌一见,呼哨一声,把自己的战马唤到跟前,然后一俯身将公主轻盈的身体拦腰抱起,送上马背。

他这一抱,永福公主不由一声呻吟,红了脸不敢言声,直到上了马背,才以异样的目光瞄了眼杨凌,杨凌笑笑,说道:“你的脚受了伤,不要踏进马蹬了,我牵着马,咱们慢慢走回去。”

永福点点头,杨凌自头前牵着马,回头见永福双手已扶住马鞍,便缓步向回走去。

蓝天、白云、轻风、绿草,骏马上驮着一朵含苞欲放的花儿。

那朵含苞欲放的鲜花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正含情脉脉的盯着杨凌的背影:“如果他是我的夫君,两个人就不用生分,我可以偎在他的怀里,伴着他,踏着这花儿草儿,徘徊在明镜似的湖泊边……”

想到这里,永福一阵心猿意马:“这呆子,怕我怕的要死,不让他清楚知道我的心意和皇兄已经允喏,他断不敢碰我一指头的,皇兄……这事儿还得着落在皇兄身上……”

那双眸子再瞧向一袭白衣的杨凌时,已经像是看着鹰爪下即将被攫取的一只无辜的鸽子。这只鸽子被盯的两只肩膀一阵发紧。他又不是白痴,怎么可能到了现在还不知道人家公主对他有意思?

刚刚无意中回首,看到那双不及避闪的火辣辣美眸,他就有些了悟了。可是……娶公主?哪有这样的可能?

杨凌眼前忽地闪现出正德皇帝的形象,英俊的脸庞扭曲变形,鼻孔里喷着烟,嘴巴里咆哮着漫天的唾沫星子,向他大骂:“朕把江山托附付给你,可不是把妹子托附给你,你这个胆大包大的淫贼,来人呀,给朕把他拖出去阉喽,发配南京守皇陵!”

杨凌机灵灵打了个冷战,立即开始认真考虑马怜儿意见的可实施性:找个风流儒雅、博学多才的翩翩美少年,去打动公主的芳心,让她思凡下界。这样一来不但去了自己一块心病,又不致引火烧身。

可是美少年常有、博才者亦常有,而博才而美貌的少年却不常有,当今天下,以已所见,也就一个已死的朱让槿可与自己一时瑜亮,余者概不足论。想至此处,杨凌不禁慨然长叹!

永福哪知道自己心中的情郎正想着怎么赶快把她推销出去?她的一双美眸在后边放肆地盯着杨凌乌黑的束发、宽宽的肩膀、矫健的腰腿,越看越觉英姿勃勃,招人喜欢。

男人看美女,常常盯着对方的俏脸红唇、酥胸长腿,想得心旌摇荡春色无边。其实怀春的女子看男人,何尝不是一样?

※※※

如果有一个你根本不想碰、或者不敢碰的女人,用火辣辣的眸子一直盯着你,恐怕没有一个男人会觉得那是一种享受,只会有种如坐针毡的感觉。

吴杰现在就是这种感觉,弄得老家伙哭笑不得,他实在没想到在塞外居然还有这种艳遇。五十多岁,常年习武,面容清瞿、为人精明,而且身手矫健,再加上阔绰多金,举止斯文,这样的汉人老爷,已经足以让索布得这样的一个年青寡妇青睐了。

一大碗手抓羊肉,马奶酒、哈达饼放在桌上,索布得托着下巴坐在对面,一张黑里透红的年轻脸蛋上带着甜甜的笑,天气有点冷了,她在蒙古长袍外还穿着无领无袖,前面无衽,后身较长的坎肩,上边缀着彩带,四周镶边。对襟上还绣着鲜艳的花朵。

这样的装扮,可以看得出她的家里境遇还是很不错的,因为尽管她的丈夫死了,可是作为原本部落中的一位较有地位的小首领,还是留给了她一笔不小的财富,现在她把自己的父亲和兄弟都接来,帮助自己打理。

“吴大掌柜,您还真是好本事,居然可以找到这儿来,这里可是远离我们的家乡,深入草原大地了呢。”

“啊,呵呵,是呀,现在是乱了点儿,可是富贵险中求嘛。我带的那些伙计,全都是一身好功夫,再说,我经营皮货,对你们的部落也是大有好处的,各个部族的老爷们对我还是很照顾的。头几年呐,我就专门在关外经营皮货,对了,你们这个部落的满都拉图兄弟,就曾经多次和我合作过,这次来我就是想找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