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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扎路恭准确的把握了王忠嗣的行踪,两军再一次与大非川相遇。

王难得本以为是一次畅快淋漓的奇袭,却不想让贼人抓了现行,忍不住破口大骂:“这孙子居然先一步跑到我们前面去了,当真可恶!”

王忠嗣却不以为意的道:“不足为怪,吃了那么多次教训,我们想要再次功成,哪有那么容易?”说着问向面前的探马,“对方有多少人?”

探马抱拳回道:“有三千之数!”

王忠嗣看了一眼四周,高举着手中的方天画戟道:“咱们没有空手而归的习惯,你们是我的亲卫,对面是达扎路恭的亲卫,就让我们亲卫对亲卫。看一看是吐蕃小儿的兵卒厉害,还是我唐王朝的百战劲旅更胜一筹。”

王忠嗣向来不惧战,反而喜欢身先士卒。

这方面他从来不甘于人后。

王忠嗣身着显眼的白袍,骑着引人瞩目的红马,银色的方天画戟遥指前方:身为三军之首,戟尖所指之处,就是就是全军行动的方向!

尘土被彼此急促翻动的马蹄从大地掀起,形成一片遮天蔽日的黄雾。

面对唐军勇猛无措的袭来,达扎路恭也不胆怯的下达了突击的命令。

两支亲卫队凶悍的交织在了一起。

随着兵刃碰撞的声音响起,鲜血飙射,尸体从马背上落在地下,无情的被战马踏成了肉泥。

王忠嗣更是如一道红白相间的闪电,勇猛地楔入敌群之中。

这一接触,王忠嗣立刻就察觉前面的敌人与往日交手的吐蕃兵有很多不同。

以往的他接触的吐蕃军大有游牧民族的脾性,单兵作战能力强大,但是群战能力不强,各自为战,对上精于合击的唐军,往往会吃大亏。

但是此刻王忠嗣发现,面前的这支吐蕃军攻击时,极有章法,并不是原来的一拥而上,靠硬实力取胜。

四条铁枪一齐刺过来,王忠嗣大吼一声,方天戟纵横飞舞,转瞬之间,那四骑连人带马倒在地下,被他抛在了脑后。

只是略环顾战场,王忠嗣已经决定进攻的方向。

鲜血飞溅中,王忠嗣一马当先,击碎了前面数层人潮,几乎没有费多少气力,就从右翼杀了出来。

王忠嗣回望一眼,见兵卒都跟着自己杀出,并没有给留下的,远远眺望了一眼达扎路恭方向,道:“走吧!”

“就走了?”王难得还未冲杀过瘾,有些意犹未尽。

王忠嗣笑道:“现在不走,难道还等着他们将我们包围嘛?适可而止,行了!”

王忠嗣打的突然,撤的迅捷。

他的目的也已经达到。

跟达扎路恭相互对决多年,王忠嗣并没有真真正正的跟他正面交手。

子亭防御战,达扎路恭翻山越岭的奇袭而来,自身体力有限。

而莫离驿对决的两年,王忠嗣都是挑软柿子捏,从未正面打架。

王忠嗣也不了解吐蕃主力军的真正实力。

王忠嗣以战术称雄,战略布局非其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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