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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没事儿。累了,赶了整整一天的路,又绕了这么大个圈子,我有点撑不住了!”宁子明咧嘴笑了笑,疲惫地回应。

连现在都无法保证的人,哪里还有什么资格去考虑未来?他不仅仅是武胜军中的一名裨将,而且是常思手中的一粒重要棋子。而棋子的命运,向来不会由自己掌控。越是重要,越难以摆脱下棋者的手心。

“那,那将军不妨先喝点水,吃点儿干粮!”明知道宁子明是在敷衍自己,常乐却不敢戳破。只是顺着对方的口风提出建议,“此战胜负已定。您只要在这里看热闹就行了。犯不着自己再动手。反正敌人的计谋是您第一个识破的,夜袭任务也主要是咱们火字三个营头执行的。别人抢再多功劳,也大不过您去!”

“是啊,我先歇一会再说!”宁子明又笑了笑,顺口答道。

当天发现求救信使身上的破绽,他就用装病的办法,阻止了韩重赟立刻发兵。随即,又和韩重赟、杨光义等人,连夜商量出一条对策,将计就计,故意缓缓行军,拖延时间。今天蔡公亮被拖得心浮气躁,找借口先走一步。韩重赟立刻下令将留下来带路的其余几名信使抓了起来,严刑拷打。

在弄清楚了信使和山贼的真实身份之后,大伙原本打算立刻撤兵。又是他,突发奇想,制定出了一个疯狂而又大胆的方略,抄小路饶到沁阳城的东南方,假冒太行山好汉,杀贼军一个措手不及。

既然双方都是山贼,这场战斗便成了绿林道上的黑吃黑。就不存在什么无朝廷旨意带兵越境的罪名,也不会向朝廷暴露武胜军的真正实力。而对手的真正东主,河中节度使李守贞,即便最后弄清楚了是谁干掉了豹骑军,也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绝不敢承认第一波山贼是他派人假冒,更不敢去向刘知远告常思的黑状!

一切进行得都非常顺利,迄今为止,所有战果和对手的表现,都几乎在他的预料之中。唯一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就是那段该死的记忆。在他需要的时候怎么找都找不到,在他不需要的时候,突然又变得如此清晰。

“将军神算,李守贞这次可是吃了大亏!”见宁子明始终神不守舍,来自韩家的亲兵韩豹子,又故意大声说道。“这一仗,连俘带杀,至少能干掉他两万人。剩下的即便能逃回去,没有一年半载整训,也上不了战场!”

“是啊,李守贞那厮,一直野心勃勃,一直嫌朝廷给他封的地盘太小,麾下兵马太少。这下好了,将军您一刀砍了他半条胳膊下来。万一将来天下有变,他能守住现在的地盘,就已经烧高香了!”来自常家的常乐,也故意大声说话,以期能振作自家保护对象的精神。

“瞧你俩说的,就好像这是一场灭国之战般!”宁子明知道二人是出于一番好心,笑了笑,轻轻摇头。

“不算灭国之战,也差不多!”见他肯出言回应,常乐大喜,立刻接过话头,笑着说道。“更有趣的是,今晚侥幸逃出去的家伙,未必清楚到底是谁偷袭了他们?一旦李守贞把这笔账记在了呼延琮那厮身上,呵呵,将军您就等着看狗咬狗吧。这俩混账东西,可没一个省油的灯!”

“一时半会儿可能,但时间长了,李守贞未必找不到真相!”宁子明又摇摇头,尽量将心中的疲惫与困惑甩到脑后。

即便自己真的是石延宝,眼下摆在首要位置的,也是活着。只有好好活下去,才有未来。而一个只剩下后脑勺的莽夫,做不了任何事情。

我要活着!

望着越来越明亮的天空,宁子明默默地告诉自己。

“我要活着!”同样明亮的天空下,蔡公亮咬牙切齿地发誓。

只有活下去,才能将昨夜遇袭的详细情况,送回河中李帅案头。只有活下去,才能找武胜军,找那该死的小狐狸石延宝报仇。

他虽然没有看清楚偷袭者的面孔,也没亲眼目睹豹骑军灭亡的整个过程。但是,凭借战场上多年摸爬滚打以及平素坑害别人的经验,他现在就能清楚地推测出,下手者就是武胜军,就是武胜军中刚刚组建没多久的虎翼军。而主谋,只可能是最初那个假装胸口中箭,当着自己的面儿昏死过去的宁子明,也就是二皇子石延宝!

现在回头再看,整个过程就变得一清二楚。韩重赟从开始就没上当,所谓等宁子明伤势稳定就发兵,只是一个拖延时间,借机商量对策的借口。而他蔡某人,却被三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玩弄于掌上。直到听到寝帐外的马蹄声时,居然还在做将对方一股脑全歼的美梦!

虎翼军铁骑是从南门冲进大营里头来的,而自己劝告周健良派出的前哨,却去了由泽州山区通往沁阳的东北要道上。该死的韩重赟,分明对沁阳一带的地形无比熟悉,分明知道每一条通往沁阳的大小通道,却装作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清楚,委托蔡某人替他带路。他麾下的虎翼军分明以骑兵居多,分明每天赶路百里毫无问题,却故意装作体力不支,每天拖拖拉拉只走四十里,撩拨得蔡某人彻底失去了耐性,欺骗得蔡某人彻底失去了戒心!

他小小年纪,怎么能如此坏?怎么能如此坑害蔡某?蔡某今生如果不雪此仇,有何面目去见被坑死的那些弟兄?

一边发着狠,他一边用仇恨给自己鼓劲。两条腿却一刻不停,以最快速度向西行走。身上的衣服,是半个时辰前,从一个读书人身上扒下来的。怀中的金银,则来自另外一个看似富户的宅院。蔡公亮真的不敢相信,沁阳城附近都打成一锅粥了,居然还有人以为,躲在家中就能避免灾难上门。蔡公亮更不敢相信,那名富户居然会命令僮仆们乖乖地放下刀,任他搜走家中所有的金银和兵器。

临别之前,蔡公亮将自己遇到的所有人统统杀掉了。此乃乱世,敢杀人者才能生存。而不敢提刀者,只是两条腿的羔羊。有了衣服和金银,接下来的路就好走多了。留守怀州的地方兵马,前一段时间损失甚大,此刻都躲进城里不敢露头。沿途那些堡寨里的庄丁,也被他自己和周健良两人给杀了个七七八八。沿着脚下的小路继续走下去,不可能有任何官府和地方兵马,出来拦阻自己。而只要在太阳完全升起来之前,能再往西南多走二十几里。就能抵达黄河岸边,然后抢一条渔船扬帆而去,彻底逃离生天。

想到回去之后,如何鼓动李守贞兴兵报仇。蔡公亮的双腿愈发有力,踩着杂草丛生的小路,一溜小跑,“噌噌噌,噌噌噌,噌噌噌……”

早年间当斥候的底子还在,最近一段时间虽然纵情声色,却也没耽搁练武。转眼间,他就又跑出了四五里,回头看看没有任何追兵,忍不住心中一阵轻松,抬起袖子,轻轻擦抹脸上的油汗。

就在此时,忽然有数道刀光,从身侧的灌木中闪起。蔡公亮本能地跳起来躲避,却惊诧地发现,自己居然身轻如燕,一下子就跳到了半空中。而周围一草一木,瞬间都变得无比低矮。

“弟兄们,这是一头肥羊!快,扒衣服,把他身上的细软全掏出来!趁着兵荒马乱再干几票,然后咱爷们去南方找个富庶之地,吃香喝辣!”有一个意义洋洋的声音,紧跟着在地面上响起。

“大当家威武!”

“大当家威武!”

……

蔡公亮蓦然垂下目光,看见一具无头的尸骸缓缓倒地。七八个衣衫破烂的小蟊贼,扯着嗓子大呼小叫,兴奋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