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1章 辩论(二)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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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无问,然人有惑,古之圣贤,学自天地而通达,然而古今圣贤仅几人?大多是惑惑众生……小子曾听说,昔日齐国有一人路经「泰山」,心血来潮登上顶峰,见脚下一片云海,遂误以为自己已登上巅峰,遂心满意足下山而去。不曾想回到山下之后,他回首再看泰山,才发现自己所登的山峰,不过是泰山其中一座小峰而已……小子认为,惑惑众生,或难免被困惑所障目,难见泰山真面目,此时便需要圣贤传道,亦解众生困惑。”
顿了顿,蒙仲又说道:“生惑而不能解惑,便难免有人会曲解章义,甚至是断章取义。昔日郑国有权臣「祭仲」专权,郑厉公深以为祸患,遂叫祭仲的女婿「雍纠」将其杀死。雍纠得令后,便密谋此事,不想却被他的夫人「雍姬」所知。雍姬左右为难,便询问其母「丈夫与父亲哪个更亲」,她母亲便答道,任何男子,都有可能成为一名女子的丈夫,而父亲却只有一个,两者如何能相提并论?于是,雍姬便将其夫婿密谋杀翁之事告诉了父亲祭仲,祭仲当即派人将女婿杀害。得知事泄,郑厉公逃亡到蔡国,随后祭仲迎郑昭公入国……这即「人尽可夫」的典故。然而后来却有人误会了其意,用「人尽可夫」批判荒淫的女子,曲解了本意,小子认为,这即是困惑不能解除而任由发展的例子。”
蒙仲朝着庄子拱了拱手。
其实听到前半段时,庄子的面色其实已经好看了很多。
此前他对蒙仲有诸般的差印象,不止是因为蒙仲锲而不舍的请教,主要还是在于后者动不动就请教。
儒家讲究言传身教,告诫学子多学多问、不懂即问,但道家不同,道家的学习方式就是自己琢磨,并且,要求不要死读书,要多看看世间万物的运行规律,看看哪些是人可以向天地学习的。
所以说,似蒙仲先前那般锲而不舍的请教,其实非但没有博得庄子的好感,反而让庄子很不喜——认为蒙仲此举只是为了单纯引起他注意,功利心太强。
这也正是庄子此前对蒙仲始终视而不见、甚至于到后来看到蒙仲来请教就皱眉头的原因。
不过在听了蒙仲几句话后,庄子忽然发现这个小子倒也不是不学无术,甚至于还称得上有点聪慧。
当然,更重要的是,蒙仲在话中对庄子又有所示好,说庄子这样的圣贤,应当为世人解惑。
不得不说,这句话简直说到庄子心坎上去了。
由于庄子年轻时曾当过漆园的小吏,因此,后世的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中称其为「漆园傲吏」,这不是没有理由的。
庄周虽是道家的圣贤,但他为人极其高傲,虽然不能说目空一切,但却有种「世人皆醉我独醒」的意思,他认为当世是「道亏」之世,世人乃惑惑众生,是‘失道者’,而他是当世唯几的‘得道者’,因此他应当「以不惑解世人众惑」,使当前的乱世返回至德之世。【PS:春秋战国时期,礼乐崩坏,诸侯相互攻伐,父杀子、子弑父,叔伯兄弟自相残杀,又有诸国攻伐,民不聊生,所以被庄子认为是「道亏」的年代。】
但遗憾的是,就像庄子的挚友惠子曾经取笑他的那样,庄子的思想并不被世人真正所接受,因此庄子后来隐居,也未免没有愤世嫉俗的意思。
不过说实话,庄子的思想不被世俗接纳,这也不是没有理由的,单说他坚决反对君主制,光这一点就已经注定难以被广泛传播。【PS:颇有意思的是,坚决反对君主制的庄子,他的著作被历代多位君主视为必读的书籍,并且在宋朝时还被封为「南华真人」,称《庄子》为《南华真经》,但在民间却很少有人问津,大多是儒法那几家的言论。】
因此,当蒙仲表示庄子应当肩负起「为世人解惑」的职责时,庄子心中还是很受用的,连带着对蒙仲的印象亦提高了不少。
于是他点了点头,认可了蒙仲那「学有惑就应该问」的说法,毕竟蒙仲已有理有据地说明了「困惑应当及时解释清楚」的原因。
而在这种情况下,蒙仲立刻抛出了他捏在手中的「理」,正色对庄子说道:“在这些日子里,我观惠子的著作感到困惑,便请教庄子,一连询问三回,夫子不应;又请教宋子著作,一连三回,夫子不应;再问夫子亲笔所著,一连三回,夫子不应。此后,李悝的《法经》,吴起的《吴子兵法》等等,小子皆诚心诚意向夫子请教,然而夫子从不回应。俗话说再一再二不再三,小子认为已做到诚心诚意,可夫子却始终不回应,闭其言、藏其知,对小子视若无睹。试问,究竟是小子占理,还是夫子占理?”
“这……”
听到蒙仲有依有据的话,庄伯为之语塞,忍不住偷偷瞄向庄子。
而此时的庄子,眼眸中已经没有愠怒之色,取而代之的则是恍然与深思。
显然,此刻庄子也明白过来了:感情这小子先前锲而不舍的前来请教,根本不是为了博取他的注意,而是为了先占到一个理字,以便于此刻用这番话来堵他的嘴。
但遗憾的是,此时他明白过来却为时已晚,因为道理都在蒙仲那边——是因为他接二连三地‘不教’,无视蒙仲,才让这小子‘产生’了「道家将亡、皆因庄周不树」的想法,这逻辑上是没问题的。
至于真相嘛,无非就是这小子从一开始就挖了一个坑,等着他庄周掉到坑里罢了。
『此子小小年纪,心机却很重啊。』
庄周目视着蒙仲暗自想道。
期间,庄伯仔细观察着庄子的神色,见后者脸上并无怒色,却也没有再提示他做出反驳,遂明白庄子这是认栽了——从道理的角度,恐怕已经说不过那叫做蒙仲的小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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