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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霍克人一顿饭从开始准备到吃完能折腾一个半时辰,呼兰一天三顿加一块不到半个时辰,都能省出个睡觉的时间了。

“还能跟着呢?”

大狸子的部下喜气洋洋地点头,没有马也没有车,他们早就习惯了长途赶路,但从没试过像呼兰这样赶路……不用寻觅食物,东西带在驮兽身上,该吃的饭一顿不少吃,走得还比以前十天都快。

呼兰拍拍了身侧的马头,长长叹出口气:“他们是真能走。”

别说莫霍克酋帅大燧石觉得明军走这么快好像不用吃饭睡觉一样特神奇,呼兰更觉得莫霍克军团才是真神奇。

吃饭磨蹭那么长时间、觉还得睡够,行军的时间本来就少,别人都是快步走,印第安人是一直在跑,就这还能跟上队伍。

“不要斗气。”大狸子表情透着散不去的忧虑,又不愿跟呼兰把话说得太严重,道:“后面、左右都是休伦人的村镇,前面再走不了多远河边就是熊族的村落,我们再向前就会进入他们的传统猎场,现在退走还来得及。”

尽管女婿的军队看起来很厉害,但大狸子也没见过他们和人打仗,只知道他们在训练时骑手在马上放箭、纵马劈刀很准。

但原住民的仗不是这样打的,他们有时候很弱、有时候也很强。

比方说休伦人去攻打易洛魁的部落,很难集结出五千人的军队,能组织起三千人就已经是能写进神话里的远征了;反过来易洛魁也差不多。

但他们的传统领地一旦被入侵,只要时间来得及,能轻易集结出几万名会使用弓箭、长矛、标枪与吹箭的部落战士。

更关键的是,大狸子一直在心底进行艰难的运算,已知易洛魁远征军总兵力两千,由三个部分兵力组成,莫霍克人千人军团、淘米部三百战士、呼兰部七百战士。

莫霍克人现在有不少人掉队,昨天就已不足八百。

淘米部一直在吃涮肉,倒是没掉队,但大狸子并不认为他的战士能以一敌百。

呼兰部在大狸子眼中倒是能以一敌百,但女婿的兵更奇怪,走着走着人就没了——他一直跟在呼兰后面,非常清楚呼兰的人没掉队,但人就是没了,而且呼兰部剩下的人气氛不对,越走越自信。

牵马的越来越少,步行的人倒是没太多变化,就是兴高采烈地让人感觉诡异。

就好像他们把那些消失的人吃了,获得了他们的勇气一样。

“传统猎场?不枉我分兵。”

攥着马鬃的呼兰乐了:“猎场好,好叫您知道,在咱的家乡是怎么围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