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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以前并没有吃过狼肉,也不知道是自己烤的不好,还是狼肉本来就有股子臊味,反正是不好吃。勉强的啃了两口,发现外面糊了里面竟然还带血丝,不由得更加想念金刚炮。

以后这几天我的日子着实不太好过。干粮已经全吃完了,只能吃狼肉,自己又不会作,盐巴调料虽然带了,可是烤出来的狼肉却要多难吃就有多难吃,最糟糕的是这玩意吃多了还燥热,这样一来饮水消耗的就快,等到第四天早上实在是呆不下去了,砍了一根树枝做拐杖,向白狼气息所在的位置走去。

一路上不停的咒骂叶傲风这个混蛋,害了老三竟然还想炸死我,这家伙前世就跟马凌风一伙儿,到了后期没少挤兑我,等我找到他一定要使用搜魂诀扯出他的阳魂,哪怕是折寿也再所不惜,不然对不起三师兄,对不起紫阳观,也对不起我这两根肋骨。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处位于竹林中的清澈小溪,解决了饮水问题,我是一步也懒得走了。使用风行凌空术一跃数里风驰电掣。现在改用走的,才发现原来走路是这么累。这就好比开惯轿车的人改骑自行车,蹬上半天还不如轿车一脚油门儿。

找到水源,自己首先洗了个脸,然后从岸边点燃篝火开始休息,一觉醒来正是旭日东升的清晨,林间传来的鸟鸣显得那么清脆,睡眼朦胧的点上香烟,一瞥之间竟然发现小溪里有游鱼,顿时来了精神,伸手施展移山诀抓出几尾活蹦乱跳的游鱼,转而在水旁的竹林中砍倒一颗粗大的竹子,竹筒烤鱼连吃了三天。

本来自己是想啃上一支人参的,没曾想野山参相当的苦,一条根须就让自己皱了一上午的眉头,加上人参本来是大补气血的,而我现在气血不亏,吃了也没什么用处。

冬虫夏草倒是有用,可是用水泡开之后黄色的虫体浮在水中看着就倒胃口,不过骨折之后身体一定会有炎症,自己又没有随身携带消炎的药物,所以只能闭着眼睛喝掉虫草泡出来的黄绿色的浑水。

勉强又撑了几天,感觉肋骨部位疼痛减轻之后便开始试探着御气凌空,虽然动作不敢太大,但是已经可以勉强施展,前进速度大大加快。

白狼的气息出现在了前方五百里处,并且一直停留在同一位置,看的出来狼群一直在固定的区域活动,那头散发着蓝色灵气的公狼始终在它附近,待得距离一近,自己又发现了狼群中有两道微弱的红色灵气,由于距离太远分辨不出形状,不过据我猜想应该是白狼的后代。

由于自己有伤在身,所以不敢急切的赶过去,在一处避风的树林休息了一晚,第二天才一鼓作气的追上了白狼。

当自己根据白狼的气息找到它的时候,却发现白狼和狼群竟然在涂山一族先前居住的村落徘徊。

“白狼!”我落于白狼不远处召唤它。白狼和一年前并没有什么变化,毛色洁白,体形矫健,两耳竖立,眉目之间倒是多了几分野生动物特有的灵动。

白狼听到我的呼唤,转头看着我,转而微微侧目,片刻之后便认出了我,欢喜的吠叫着冲我跑了过来。

狼群见我突然出现,龇牙咆哮着冲我扑了过来,而那条散发着蓝色灵气的公狼一声长嗥之下,纷纷的退了回去。白额公狼是认识我的,它知道我的厉害,更知道我不会伤害白狼。

白狼跑到我的跟前,习惯性的直立起来扑到了我的身上,伸出舌头亲热的舔着我的脸,动物与人不同,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它们不会假装欢喜,白狼和我的感情相当深厚,如果我当年不冒着巨大的风险将它私自抚养下来,它今天就不可能成为狼群皇后。而它如果没在关键时候拖延那条三阴辟水对我的攻击,此刻我或许早已经命归阴曹了,什么叫缘分,这就叫缘分。什么是情义,这就是情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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