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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手套, 殷嘉茗也只得硬着头皮,伸手去解司徒英雄的衣服。

入手黏糊糊、滑溜溜、湿哒哒,他不过是在解衣扣时稍稍用力了一些, 整只手掌就直接陷进了死尸因腐败而软得不可思议的皮肉里。

这温度、这手感,殷嘉茗发誓,有生之年都不想再体验第二次了。

他解开尸体的衣服, 小心翼翼地将司徒英雄的衣襟从它腐败的皮肉上半揭半撕开来,露出了被不明液体浸透的衣服内袋。

袋子鼓鼓囊囊的,确实像塞了一叠什么东西。

殷嘉茗心脏再度狂跳了几下。

这一次倒不是恶心的,而是当真感到了兴奋。

他用两只手指探进口袋里, 夹出了那叠湿漉漉的钞票。

殷嘉茗翻出土坑,在坑边找了一处平坦些的地方, 就着手电的光,开始摆弄那叠钞票。

大家应该都有一个经验, 那就是湿透的纸张很容易弄破, 若是想完好的检查濡湿的纸制品, 最好的方法就是等它干透。

然而殷嘉茗没有这个时间了。

他只能一手支着手电,另一只手轻轻地、一张一张揭开黏在一起的钞票, 直至翻到最里层,露出了一张折了两折的白纸。

“呼——”

殷嘉茗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下一秒,他再度屏住呼吸,用捻着一片花瓣的力道,非常小心地,揭开了那张纸。

那确实是一张便签纸。

因是放在了衬衣的内袋里,又被好几张钞票层层包裹在其中, 保存情况竟然意外的好, 不仅纸片上那些用圆珠笔写成的字迹一清二楚, 连纸片顶头一枚小小的鲜红色油印图标都清晰可见。

——那是金城大学的校徽!

殷嘉茗兴奋地睁大了眼睛。

在此瞬间,他赫然意识到,这或许是凶徒身份的重要线索!

——怎么办!

他的脑中顿时泛起了这样的疑问。

殷嘉茗当然可以现在就带着纸条离开,开车到某个公众电话亭,给警方打个匿名电话,告诉他们司徒英雄的所在,并把这张纸塞进信封里,再丢入邮筒,寄到警察局去。

但有了先前那大半个月的经历,殷嘉茗并不觉得金城警方当真会因为一通电话就认真替他洗刷冤屈。

恰恰相反的,他认为警方更可能将司徒英雄的死扣在他身上,让他把抢劫杀人的这口黑锅背得更牢靠一些。

而且一封自称装着“证据”的匿名信,对策总部可能一天得接到十好几封,会不会重视,又何时才会落实调查,殷嘉茗根本无法控制。

把证据交出去,就相当于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警察局那些个葡国佬高层身上……

殷嘉茗用力一咬牙。

——不行!

他对自己说道:

——不能给他们!

与其将好不容易才找到的线索交给警方,还不如将“希望”揣在自己手里!

打定主意之后,殷嘉茗又思索起了应该如何展开调查。

就目前看来,能在“查案”这件事上帮到自己的,就只有叶怀睿一个人了。

可阿睿跟他之间隔了整整三十九年。

这么长的时间足以物是人非,即便翻阅故纸堆,校史记录都不一定能翻得全,就更别提早年间的人事变迁了。

——对了!还有他!

殷嘉茗脑中飞快地浮现出某人的模样。

——把纸条交给他,说不准就能查出写这张便签的人的身份了!

殷嘉茗打着电筒,照了照左手腕上的手表。

凌晨两点三十五分,时间还来得及。

说干就干,殷嘉茗决定赶在日出前找到“那个人”。

只是他不能就这样便走了,留下一个被刨开的墓穴,和一具烂得一塌糊涂的尸体。

殷嘉茗收起湿透的便签纸,又折起纸钞,打算把它们放回司徒英雄的衬衣口袋里,再将人原样埋回去。

——这样他家阿睿就能在三十九年后找到这具白骨,并发现死者身上的线索了。

但下一秒,殷嘉茗又忽然想到自己已经拿走了那张便签,这样一来,叶怀睿岂不是理应不知道还有便签这件事了?

这年头还不时兴时间旅行类的小说电影,殷嘉茗自然也就不知道还有“祖父悖论”这等时髦的逻辑思辨,但这不影响他敏锐地察觉到其中似乎存在的矛盾。

可要是把便签放回去,那他的证据就没有了,单凭口述,殷嘉茗又担心会错过重要的细节。

“……”

他蹙起眉,冥思苦想了半分钟。

“我×!”

殷嘉茗忽然用力一拍大腿,“我怎么这么笨!”

语毕,他不顾满手赃污,从裤袋里掏出了自己的钱包,又在里面一通翻找,翻出了一张不知放了多久的购物小票。

这是他过年前在百货公司给他爸买礼物时开的收据,大小与便签差不多,折一折刚好可以夹进钞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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