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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总是愿意把自己得一个好朋友介绍给另一个好朋友认识,因为只要互相之间有共同的好友,那就证明一定是有共同的话题可聊,共同的事情可做。

女人却不是。

她们对待自己的闺中密友,反而喜欢藏着掖着,好似自己珍贵的私有物品,不能轻易拿出来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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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自己的推心置腹密友有了除自己外别的朋友,那她一定会非常难过……甚至心生嫉妒、怨恨。

“那现在他为什么又开始走来走去?”

汤中松又问道。

他看见刘睿影的脑袋已经不似拨浪鼓般左右摇晃,但却佝偻着肩膀,低头看着脚下,在面摊前一块不大的位置来回踱步,时而还抬头看看四周的屋檐。

“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熟悉了环境。”

萧锦侃说道。

汤中松却笑了起来。

这句回答等同于什么都没有说。

人在做完一个动作后,当然不会闲着,当然会继续下一个动作。

但这两个动作之间到底有何关联,是否符合逻辑,就很难说的清楚。

就像有的人吃饭前要先喝一碗汤,有些人却是饭后喝汤,而有些人饭后只喝水。亦或是吃东西时不喝酒,喝酒时不吃东西。

这二者之间毫无关联,但就这么先后发生,完全凭借的是各人喜好。

只要自己痛快,那便是正确的。

世间人都觉得必须要经历过苦难,体悟过痛楚与孤独才能达到更高深的心境,殊不知让自己痛快才是来人间走一遭的最高真理。

经历过坎坷,无非是为了有朝一日的辉煌。

但要是一个人把自己经历过的所有事都认定作辉煌,当作痛快异常,岂不是早就超脱了人间?

独自能获得的快乐当然有限,所以需要志同道合的朋友。哪怕和这些朋友在一起只是吃吃喝喝,吹牛打屁,一点正事不做。但在众人都端起酒杯时碰杯的一刹那,他们就是志同道合的,起码在喝酒这件事上。

想要坎坷着实太简单了……吃自己不喜欢吃的东西,逼自己做不愿意做的事情,都可以达到这种目的。即便很开心的时候想要难过,那夜只需要读几首情深义重的别理诗词。

可就这么短暂的几十年,为何要自找苦吃?

一个豁达的乞丐,在心境之上,绝对可以碾压一位小心眼、患得患失的王爷。

不过刘睿影当然不是在闲逛,他做事向来有很强的目的性。就算一开始,在定西王域,集英镇的祥腾客栈中有些用力过猛,但他做事的习惯已经初见端倪。

和那些先吃饭后喝汤还是颠倒过来的人不一样,他此刻踱步,是为了探查地面的情况。

人不是鸟,也不是那些说书人嘴里神仙故事的主人公,要么肋生双翼,要么腾云驾雾。

人之所以生出来两条腿,就是为了稳健的站在大地上,同时让自己的脑袋不那么低矮。

这样既可以给自己的内心一种踏实,也可以让眼界不那么局限。

这道理就跟“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相同。

刘睿影正是在探查这片地面的“踏实”程度。

何处有石板,何处有砖块,何处的土地柔软,何处的土地坚硬。

这些都会影响到动手之后的种种。

同样多的劲气运行身法,在石板上可以一跃七丈远的话,在柔软的土地上只有五丈。

这段距离放在平时无关痛痒,但要是在对敌之际,就是致命的错误。

原本以为这一剑必然能偶刺入对方的咽喉,但却因为脚下的柔软,差了半寸。

那刺入咽喉的就不是自己的剑,被刺入的却是自己的咽喉。

刘睿影觉得大老姜和老头儿都是高手,自是更加慎重,故而才如此仔细。

但他探查的过程,却突然停滞。

“现在又是为了什么?”

汤中松问道。

这次不是想要听萧锦侃插科打诨般的调侃分析,而是他自己真的不解。

刘睿影发呆般的站着,一动不动。

脚下刚迈出一步,另一只脚还未跟上,却是就这么定格当场。

“现在他是真的什么都没做也没想,就是纯粹的发呆。”

萧锦侃说的不错。

刘睿影突然停下,不是因为想起了什么更要紧的事情,而是他看到不远处,有两道人影正朝着自己走来。

空荡荡的石碾街上,这两道人影犹如在湍急的河流中逆水行舟,十分突兀。

这是两道无论是高矮还是胖瘦都一模一样的人影。

整个中都城里想要找到这么一堆人,都不算是件容易的事,但在今晚的石碾街,刘睿影已经是第二次见到这一对不说话几乎就是一模一样的人。

“汪老大。”

刘睿影冲着他们俩点了点头。

“刘典狱现在知道我并不是小题大做。”

“汪老大”说道。

刘睿影摇了摇头。

虽然大老姜很危险,手里有刀,即将对自己出手,还曾告诉过刘睿影“汪老大”是快死的人。但这些依旧不能和他俩说的什么“救救石碾街,救救中都城里的商贩”结合出什么因果来。

“汪老大”兄弟俩面对刘睿影站着。

风从刘睿影身后吹来。

这使得他闻不到两人身上的血腥味。

不过他却能看得见。

四周还未达到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而血迹沾染在衣衫上,在黯淡处,却是呈现出如墨般的浓稠,要比漆黑更加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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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老大”兄弟俩的身上,几乎被这样的斑点所覆盖了全部。

说明他们俩浑身上下都被鲜血所浸透。

不过这两人还能好端端的从“会现楼”走来这里,并且中气十足的对刘睿影说话,证明这些血都不是他们自己的。

一个人根本没有这么多血。

即使是漠南的蛮族,身材魁梧,体魄强壮,也没有这么多血可以将一个成年男人的衣衫从头到脚都浸润个通透。

既然不是他们自己的,当然就是别人的。

别人的血,这么大片大片的沾染在两人的衣衫山,这些“别人”恐怕已经变成了死人。

刘睿影微微偏了偏脑袋,看向二人来时的方向。

有两道十分整齐的足迹,平行延伸着,从“会仙楼”一直延伸到他的面前。

没有下雨。

风又把整条石碾街的街道吹的十分干净。

两人能留下脚印的唯一理由,便是他们鞋袜都被“别人”的鲜血所浸满。

杀人不过头落地。

杀一个人只要小心,就能做到一身白衣而纤尘不染。

这件事并不难,不用杀人都能学会。

石碾街上随便找出来个屠户,但凡他愿意,也可以做到这般。

而“汪老大”兄弟俩从不屠猪宰狗,他们不但会杀人,还杀的很好。

就是这么两位高手,都难以避免的让自己如此狼狈,可见他们刚才经历了一场多么激烈的恶战。

无论再凶险的战斗,双脚应当都是最安全的。

因为时时刻刻要运气的身法,使得双脚要比双手更加灵活。

“汪老大”兄弟俩却连双脚的鞋袜都变得这般血腥,以至于走了这么长的距离,还未耗干血迹。

“会仙楼”里应当已是血流成河。

两人从中走出来的时候,淤积的鲜血漫过了脚踝,这才使得他俩的鞋袜到了这般地步。

配上他们的衣衫,“汪老大”两人成了彻头彻尾的“血人”。

大老姜看到他俩,不禁皱起了眉头……

按照他的计划,“汪老大”两人现在即使还没死,也该只剩下几口气才对。

“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看来他用了最愚蠢的。”

刘睿影说道。

“不,他很聪明。只是低估了我兄弟俩。”

老大说道。

刘睿影说的法子是暗杀。

暗杀也是杀人的手段之一,但却最为高效、隐秘。

暗杀的法子也有很多,刘睿影也掌握了其中的一部分。

其余的他即便没有掌握,也有不浅的了解。

在中都查缉司的卷宗中,记录了近三年来死于暗杀的有头有脸的人物。上到王府供奉、将军、门阀氏族的族长、接班人,下到江湖豪客,富商大户。

就在不久之前,这份卷宗刚刚更新过,其中新添的名字,便是“平南快剑”——时依风。

这些死于暗杀的人,无不是名头响彻一方,但杀死他们的人,无一不是身份地位和武道修为都在他们之下的。

这些人之所以能够得手,就是因为他们的手段都和恶毒,还很巧妙。

刘睿影之所以说大老姜愚蠢,并不是说他不懂暗杀这个不二法门,而是说他安排了太多的人去。

暗杀的要义着落在一个“暗”字。

一个偷偷摸摸,是暗。

两三人埋伏久矣,是暗。

但若是很多人想要攻对方不备,群起而攻之,那便不是暗,而是明。

在石碾街上,“会仙楼”内,想要杀死“汪老大”兄弟俩,谈何容易?

人多只能消磨他们两人的精力,并不能损耗他们的生命。

刘睿影断定去杀死“汪老大”兄弟俩的人里面,定然没有什么高手。若是有,一人足矣。

既然没有,那便和削土豆皮的道理一样。

一个土豆削起来又快又简单。

但一筐土豆就会变得有些麻烦。

不过土豆终究是土豆。

只要耐下心来,一刀一刀的去削,总能削完。

对“汪老大”兄弟俩而言,那些受命的杀手就和土豆没有区别。

人多当然会麻烦,可人终究不会被土豆打败。

无非就是削完皮后,浑身酸痛乏力,明日起晚些,睡个懒觉。

而他们俩则只多了一件事,那就是洗个热水澡,买身新衣服、新鞋袜,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