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星离雨散【上】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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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睿影运气挣扎,这双手却纹丝不动。
他感到这双手正在缓慢增加气力。
每挣扎一下,露出些许空隙,这双手便会再收紧跟进。
弯曲的指甲已经将刘睿影的裤子扎破,扣住他脚腕上的皮肉。
刘睿影运气抵挡,但收效甚微……疼的他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不过他在意的仍旧是面前的木杖。
它悬停在这里,看似安静,实则杀机深藏。
因为刘睿影不知道它在何时又会突然暴起,也不知道这根木杖上除了那一对羊角的锋锐外是否还有其他的机关。
刘睿影疼的有些发昏。
木杖还是一动不动……
他抬头看了一眼,只能看到老二那双如豆的双眼,似是两颗跳动的鬼火。
与刘睿影对视之后,他的嘴角微微裂开,流露出一股浓郁的蔑视。
他们三人并不像杀死刘睿影。
可惜刘睿影不知道这一点。
他只知道在下危城中若是捉住一个蛮族中人,可以获得欧家赏赐的一把极品欧家剑,胡家一坛好酒和十万两银子,却不知要是捉住一个与蛮族私通,出卖下危城利益的人,以上的奖励可以翻好几番。
曾有人主动与蛮族接触,费劲九牛二虎之力获取信任后,答应带着蛮族中人混入下危城中,然后替他们打通关节,送他们出城。
但这些头脑简单的蛮族人却不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之理,兴冲冲的进了下危城后,迎来的却是欧家遮天蔽日的剑光。
至于那人,则早就与欧家、胡家谈好了条件。
开开心心的抱着一坛满江红,揣着二十万两银票,提着一柄极品欧家剑,换了个姓氏就入了欧家的门,做了个管事。后来更是买了三处大宅院,半个月的功夫娶了五房妻妾,真可谓是花天酒地,夜夜新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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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日子谁不向往?
所以刘睿影在他们三人的眼中,哪里还是人?简直是一座长了腿的金库!
对于蛮族中人,他们早已驾轻就熟,知道所有的软肋与弱点。
唯一不可控的,便是刘睿影这个外来人。
他为何勾结蛮族中人,却是无须操心。拿下后自有欧家、胡家去审问,他们三人只要大胆提条件,痛快领赏钱就好。
刘睿影疼的微微蹲低了身子。
他瞅见木杖与地面之间尚有些距离。
只要他能挣脱这双鬼手的钳制,便能运起身法,从那间隙里穿过,站在三人面前。
手中剑短。
他们的木杖和鬼手却要长的多。
以己之短攻彼之长显然是笨蛋才会用的法子……放在其他的事情上,兴许还能落下个有毅力的名头。
但放在与敌相交之中,这法子却是与自杀无二。
何况他又不想过早的出剑。
对面毕竟是三个人。
三个人有六只眼睛。
足够把他看的通透,不漏任何死角。
过早出剑除了把自己全然暴露之外,没有任何好处……
“砰!”
一声巨响,夹杂着漫天浮土飞扬。
似是有什么重物砸落在刘睿影脚边,他被扬尘呛的剧烈咳嗽起来。
这么一咳嗽,脚下却是又送了些许。
那双鬼手趁势收紧,几乎要把他的骨头捏碎。
烟尘中,刘睿影依稀看到个庞大的身影趴在自己脚边。
片刻后待烟尘稍稍散去,这才看清却是那位蛮族智集。
蛮族中人本就身材庞大,壮如门板,即使趴在地上,看去也是硕大无比。
他为了防备木杖的偷袭,在刘睿影被这双鬼手钳住之后,先是退出了两三丈远,几乎都踩进了河水里,鞋都湿了一半。
蛮族中人不会身法武技,完完全全是凭借身体内的气血之力。
因为他是智集,不是战师,在气血之力上本就弱了不少,所以才要留够余地,从这么远的地方开始起步。
不过智集的在部落中的地位却是要比战士高不少,这倒也不起该,毕竟在任何地方都是如此。
动脑子的人总是要比干体力活的更值钱,地位更高。
几个箭步的冲刺,蛮族智集双膝弯曲,借着疾跑的势头一跃而起,竟是从木杖的上方飞过,然后以肩背着地,结结实实的砸在刘睿影脚旁的地面上。
“你要做什么?”
刘睿影忍住疼痛,低头问道。
但蛮族智集却并不回答。
双腿在地面一蹬,身子又朝前蹿了一截。
胳膊平伸,双手正好可以够到刘睿影的脚腕。
他的手要比这双“鬼手”看上去有力、磅礴的多。
但“鬼手”之所以称之为鬼手,正是因为它诡异无比,难以用常理揣度。
蛮族智集却不管这个道理,本着一力降十会的想法,反其道而行之,也握住了这两只“鬼手”的手腕。
再苍白枯槁的手也是活人所有,那边该有知觉。
他这般一握,刘睿影顿时就觉得自己脚腕上传来的压迫之力少了许多。与之而来的是一阵酥麻……就像是有人将热水倒进了靴子里一样。
蛮族智集喉间发出一声低吼……目眦尽裂,双眼睁出血色,就连虎口处都青白流转。
站在驼子与老二身后的那名娇柔妩媚的男子腰肢一扭,嘴里发出呻吟阵阵……
他的双手刚才一直插入地里,不知修的是什么秘法,竟是可以间隔这么远的距离以手钳人。
但他终究还是没能抵住蛮族的气血之力。
本意是为了钳制刘睿影,让他失去反抗的能力,老老实实的束手就擒。
若是与蛮族硬拼下去,却是得不偿失……没奈何,只好撤招,重新来过。
失去了钳制,刘睿影脚下一软,竟是朝前跪去。好在及时用藏在袍子下的剑鞘撑住了身体,这才算是稳妥。
驼子眼见刘睿影已不再被钳制,急速转动的身形也骤然停止,并且伸手一勾,召回了木杖。
刘睿影好不容易挺立起身子,正在大口喘息之余,看到那老二的眼睛微微眯起,却是显得更小。但其中的光芒更胜先前,刘睿影在震北王域的戈壁滩上所见到的野狼也不过如此。
他双手背负在身后,接着用力一撮,却是就从衣衫下拉扯出一杆长枪出来。
枪长丈二,枪身艳菜如虹,枪尖下的红缨飘动如血。刘睿影并未在乎这枪头是否寒闪,反而将全部的精神都放在了枪头下的红缨上。
枪原本只在军队之中,攻击士卒冲杀敌阵所用,是没有红缨的。
也不知何时这种兵刃却是也被江湖中人所热衷。
临敌之际,长枪这种刺击兵刃必然是不断朝着对方的要害刺去,在刺中的同时,被刺中的伤口往往会喷溅出大量鲜血,这时红缨一斗转,便能将其拦下大部。若是没有红缨的遮挡,这些血液就会大量溅射到自己身上并顺着枪头流到枪杆,导致枪杆打滑,难以持握,进而落败。
同时不断挥舞戳刺的长枪会带动枪上的红缨来回晃动,更因为其鲜艳的红色,能极大的分散对方精神,反而忽视枪尖的威胁,
“坚而不硬、柔而不折、变幻莫测、神化无穷”便是使枪的基本要诀。
长枪上的红缨极其柔软,对力量的反应也相当敏感。
用不同的用力方式挥动长枪,便是不同的枪劲,红缨便会跟随者枪劲的变化而改变摆动的方式。
刘睿影以这红缨为“标尺”,便可摸准此人的枪劲,弥补手中剑短的劣势。
这人似是看出了刘睿影的心思。
抢在手,重重朝地面一顿。
枪尖下的红缨非但没有飘散起落,反而根根下垂,直指地面。
他伸手将这一圈儿红缨拨弄了两下,发出类似珠帘卷起时,“哗啦啦”的声响。
刘睿影心头一沉……
这杆枪上的红缨,竟然是用红铁根根打造而成。
如此一来,刘睿影若是将精神都放在这“红缨”上,非但无法判断枪劲与出枪刺击的轨迹,反而会被它所迷惑,着实是舍本逐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