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猎人与猎物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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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突然停止,刘睿影从车厢的窗户看出去,发现外面还是一望无垠的大漠,根本没有任何生活的痕迹。
但长兴和厌结却开始收拾东西,准备下车。
有人推开车门,将桌案抬了出去,刘睿影借着空挡,看到正前方却是个营地。
随着长兴和厌结一同下了马车,他的身子还是有些头重脚轻的感觉。抻了抻胳膊腿,路边的一只大公鸡引起了刘睿影的注意。
大漠之中,竟然还能豢养家禽,这是他所没能想到的。
大公鸡很是神奇的瞥了一眼刘睿影,随即高高翘起屁股,然后踱着步子,缓缓走远。
刘睿影笑了笑,这大公鸡算是大漠中为数不多的颜色,让他心情舒畅了许多。
阳光下,他发现厌结的脸色不太好看,或许是因为失血过多而有些虚弱。
长兴站在他身边,一手搀扶着,还在耳边不断嘀咕。他说的越多,厌结的眉头皱的越紧绷。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出了什么事?”
刘睿影问道。
现在他的手已经能握住剑。
虽然手背还有些僵硬,但已经足够自保,护住身前的三尺之地。
厌结听到刘睿影的问话,抬起头来,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接着又将目光转向长兴。
长兴冲他点点头。
厌结甩开长兴搀扶着自己的胳膊,对刘睿影说道:
“有些麻烦,不过已经派人去解决了。”
他说的很是含糊,刘睿影心头不解。
不过那只大公鸡再度踱着步子,从旁边走过,映入刘睿影的眼帘中,他才忽然意识到,厌结说的问题,应当是说那前方的营地之中。
公鸡作为家禽,该是圈养才对。可这只大公鸡却没来由的在外 闲庭信步。
大漠不比别处,外面根本没有任何食物。
不论是人还是家禽,生存都是首要的目标。有东西吃,有水喝,是第一位的。但这只大公鸡却从圈养之地独自出来,在荒僻的大漠中游荡,最大的可能便是那营地中出了变故,以至于惊扰了它的安稳,所以才会如此。
刘睿影再看看厌结和长兴身后,原本马车周围该跟随了十数骑,现在只有他们的马还在,人却已不知去向。
结合厌结方才的言语,这些人应该是前去应敌,解决麻烦。
至于麻烦究竟是什么,厌结不想说,他却是也不会多问。
这样的事情,多问一句都是凶险,还是不知道的好。知道了,难免就会担忧焦虑,还不如就干脆信了厌结的话,这麻烦很快就会解决。
就这么干等了一炷香的时间。
厌结的身子越发虚弱。
铁打的人也架不住这样缓慢的流血。
不得已,只能走到马车旁,倚靠着。让车厢分担一部分身体的重量,双腿和腰部便能轻松几分。
长兴双手环抱在胸前,双目平视前方。
刘睿影看向他时,他很是艰难的从嘴角挤出一抹笑意。这笑并不发自内心,反而是让刘睿影宽心的成分更大。
从这笑中,刘睿影知道事情或许并不似厌结说的那样简单。
他身为盟主,要顾及的因素很多,尤其是脸面。
在刘睿影面前示弱,岂不是输了自己面子和阵仗?
但长兴是不落的智集,相较于权术,他更懂得权衡利弊。
厌结作为盟主,三个多月没有回到部落。而他却又因为劝诫过甚,被派去了中都城打探消息。这期间,部落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两人都不知道。跟随的这些嫡系心腹,也和厌结同样在下危城里的流人区里待了那样长的时间。
一只老虎若是聋了耳朵、瞎了眼睛,还是百兽之王。可要是眼睛与耳朵同时聋了、瞎了,那却是和阴沟里的老鼠美神两样。
厌结这三个月里,就是一只又聋又瞎的老虎。
何况这老虎还是受了不轻的伤。
要是落在猎人手里,这的确是狩猎的最佳时机。厌结身为曾经部落中最优秀的猎手,不会不知道这个道理。
有时候猎人和猎物之间的转变,就是这样突然。快到让人来不及反应,自己射出的剑,反而回过头来,插入自己的眉心。
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厌结的脸色也变得很不好看。
他用手
肘撑着,使自己的身子离开马车的车厢,挪着步子,走到一匹马钱。
脚下划出一道腥红的血线……
不知是不是犹豫紧张的缘故,厌结背后的伤口再度迸裂出血。已经浸湿了裤子和鞋袜,随着他脚步的移动,流淌在地面上。
右手掀起马鞍包,探入里面摸索了一阵,抽出把刀来。
这柄刀很有大漠的特点。
刀身宽厚,刀面又半个巴掌大,没有刀鞘。
漠南的蛮族人,用刀从没有刀鞘。
为的就是保证最快的出刀速度。
对方还在拔刀的时候,他的刀已经斩向了敌人的胸膛。
看上去有些胜之不武,但在这里,生存才是第一位。
中都城里,可以有人为了几两银子杀人越货。在漠南,也有人为了一捧粮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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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很难吃饱肚子的时候,生存就是惟一的愿景。竭尽全力才能活下去,没有人会有心情去享受其它。
“走,去看看。”
厌结咬咬牙。
他的身子已经支撑不起挥刀的动作。
以前握在在手里,恍若无物的刀,此刻重达千金,坠在手上。
长兴挡在他面前,想要从他手中将刀夺走,却被厌结用脑袋撞开,结结实实的摔倒在地。而他也因为反震之力,朝后打了个趔趄。快要摔倒之际,用刀插入身后的沙子,这才稳住身形。
厌结已是强弩之末……
刘睿影走上前去,想在长兴还未站起来之前,先搀扶一会儿厌结。
但当他俩的眼神相对时,刘睿影却停住了脚步。
厌结的眼神很是平静。
可其中去蕴含着一种力量。
这种力量若是爆发出来,足以将一切撕碎,包括刘睿影在内的这片天地。
此时此刻,厌结不相信任何人,也不会让任何人夺走他手中的刀。
一只受了重伤,有瞎又聋的老虎,起码还拥有利爪。要是连利爪都被夺走,那便真的只能任人宰割!
他的利爪,就是手中的刀!
作为一个顶级的猎人,现在的部落盟主。厌结经历过常人难以想象的殊死搏斗,更重要的是,旁人哪怕经历过一次,就足以吹嘘一辈子。但他却把这一切看做是吃饭喝水般简单,甚至是必须!
所以他从不会放过任何机会。
手里有刀时,便会握紧刀锋。
手里有剑时,便会剑锋直指。
即便什么都没有,他还有一身不屈的意志,一颗悍不畏死的心!
厌结知道前方的营地中,有一场殊死搏斗正在等着他。
这是命里注定的。
他喜欢马,因为盟主的身份,让他更加接近、拥有所喜欢的东西。但同时也让他被如此算计,中了阴谋。
但他不会从这样的殊死搏斗中退却,作为统御部落的盟主,任何时候都得展示出自己强悍的一面。不能有惧怕,更不能有同情,因为后者要比前者更加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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