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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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渐好几天没去上班,吃过饭就窝在房间里睡觉、打游戏,固定时间出门在花园里遛狗,他每次接触过一切和音乐创作相关的事情,需要几天时间缓解精神上的恐慌。
所以,短短几年他换了很多份工作,没有公司能接受无故离岗的员工,以前这种状况心理医生常会建议他吃药,用药物抑制恐惧感,可他不愿意。
医院、穿白大褂的医生,寂静无声的房间,会像潮水一样令他窒息。
顾渐靠着墙坐在地毯上,一条长腿闲适地屈起来,手下摁着在衣服里拱动狗崽,脖颈挂着白色耳机,震耳欲聋的摇滚乐拉到最大声,音量常人已经感觉到头疼了,他无动于衷。
比起面对音乐创作的恐惧,他更不适应极端安静的环境,不管是什么声音,哪怕是水滴声,总要有点声音出来。
医院检查报告显示他的大脑没有任何问题,医生直指一切的缘由出在心理疾病,简而言之,他变成了一个神经病。
治疗方案唯有脱敏唯有一条路,不断地尝试创作音乐相关的事物,就像一次一次用刀剖开伤口,旧伤不会痊愈
,只会让他对疼痛麻木。
这几年钱没赚多少,全都拿去治病了,效果聊胜于无,他不喜欢心理诊所安静的氛围,还有旁人同情的目光。
有次脱敏治疗完,他躲在厕所隔间奄奄一息,像死了一遍一样痛苦,等待药效的挥发,隔着门听见医生在讨论他。
年轻貌美得了这种病,惋惜、怜爱、心疼诸多形容,原来在别人的心里,他就是一条绝望无助的可怜虫。
意识模糊之际,他在心里冷冷问自己:“顾渐,这就是你的人生么?”
如果早知道烂到这种地步,你还会拼尽全力地活下来么?
后来,他再也没去过心理诊所,他很清楚,PTSD大部分无法治愈,将会伴随他的一生。
顾渐摘下耳机,把八分从衣服里扒出来,扔到狗窝上。
别墅地下室有间宽敞的酒窖,珍藏了满屋美酒佳酿,红酒价值顾渐没兴趣,他想睡前喝上几杯,能让头疼缓解。
顾渐推开酒窖厚重的隔热门,墙面亮着晕黄的壁灯,木制唱片机里针划过黑胶唱片,古典钢琴音乐流转典雅,小茶几上搁着细长的醒酒器,棕褐的红酒在玻璃里波荡。
红酒杯小口小口抿酒太慢了,他握起冰桶里镇的红酒瓶,标签上法文的花体字飘逸,看起来价值不菲的样子。
顾渐往后一倒,姿态松弛地倒进舒适沙发,侧头一口叼开红酒塞,仰起头自虐式地往下灌。
来不及咽下去的红酒洇出来,一缕暗红顺着温润的脖颈淌下来,像血一样鲜艳,给他沉郁冷淡的模样添了几分异样的性感。
其实没什么不好,活一天算一天。
从十几岁开始,追求他的人多得数不清,疯狂迷恋他这张脸,实在活不下去,还能靠卖脸吃饭。
顾仁郁来求他和程希觉联姻,拿了钱他无所谓地答应了,人生已经烂到底了,再烂也没什么区别。
曾经要令世界在面前低头的少年,现在只想朝生暮死的活着。
程希觉推开酒窖门,恰巧就看到这一幕。
住在同一个屋檐下,除了一同共用早餐,他很少有时间能与新婚伴侣见面。
不见也好。
那天未遂的事情让程希觉一直惦记着,像他这样的人,想要的没有得不到的,老着脸皮向顾渐示好求欢,被顾渐拒绝还讥诮一番,这憋闷的气能咽得下去?
他是豪门贵胄,强迫顾渐这种下三滥的事干不出来,何况,那天他说过了,如果发生一些什么事情,那也是顾渐求着他的。
而不是他求着顾渐。
不然不就真成了顾渐说得没脸没皮了?
程希觉悄无声息关上酒窖门,走进洗手间,他刚洗完澡,没有像平时一样戴着细边的眼镜,五官更为明锐英挺。
如果说,他和顾渐性格上有唯一的共同点,那么就是他们都非常清楚自身的魅力。
程希觉解开睡衣扣子,多年健身和自律的生活的习惯使得他身材挺拔劲痩,平时穿着衬衫都能显出臂膀和腰背清晰分明的线条,现在敞开扣子,男人该有的肌肉一样不缺,还是非常匀称漂亮的肌肉。
酒店那天他不想和顾渐有太多身体接触,只潦草解了领带和裤子拉链,顾渐无从发现他的内在美。
程希觉拿出淡雅的男士香水,面无表情地朝自己喷了几下,然后等了几分钟,让香水的味道渐渐变淡,不那么明显刻意。
不能让顾渐看出来他的企图。
程希觉推开酒窖门,好巧不巧,与正要回房的顾渐打了个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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