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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兴趣。”

“哦?没兴趣?”

戚厌倏忽变脸,那妖蛊般的笑容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野蛮的戾气,他一脚踹飞了旁边的红色劣质的塑料凳子。

“不想做你就滚啊!”

“你他妈装什么纯情大小姐!!!”

他剧烈喘息,眼睛红得似鸽血。

四周寂静无声。

“嗤。”

她笑得很轻。

大小姐捡起那一张破烂的塑料凳子,嘭的一声,干脆利落砸了他一身,碎块四溅。她还一脚踩在戚厌的膝窝上,只听见咔嚓一声,男生仰面躺倒。

台球桌瞬间清空。

妈的,这是初中生吗,怎么像刚出狱的大佬,他们这种混社会的,都怕死了!!!

“要,要报警吗?”

混社会的纹身大哥怯怯地问,他柔弱又无助。

戚厌的视野里是明灭的灯管,随后她的面孔出了镜。

她俯瞰着他。

“如你所愿,戚厌,救赎剧本,结束了。你就把你的骨头,泡在堕落的夜里,让它,彻彻底底烂着,脏着,发出最恶心的恶臭。”她的鞋尖在他的胸膛碾了一下,玷污了那件干净的白衬衫,她语气似怜悯,又薄凉至极,“像蛆虫一样活着吧,垃圾。”

啪。

一根鲜红的积木被她随手扔到男生的脸上。

“想摆脱我这个小畜生还不容易?”她说,“喏,这是神庙许愿积木,你把它折了,烧了,随便你怎么做,它坏了之后,我保证,在这个世上,你再也不会见到我,这样你高兴了吧?”

系统抓狂不已。

‘宿主,我求求你,那是救赎文的核心,毁了世界就崩溃了!!!’

是谁,说玩腻了虐文,想换个口味的?

是谁,还说要当一个正直善良的女主,与过去的疯批告别?

是你,是你,还是你!

系统怒道,‘你放屁!答应得好好的,没几天就原形毕露了!’

大小姐任性无比,她耸了耸肩,“去他妈的救赎,世界毁灭关我什么事?让他烂着吧。”

偷听到对话的世界意志:‘……’

我很无辜,真的,别毁灭我,我觉得男主还能救。

绯红扔完了积木,转身就走。

“……别走。”

身后传来压抑的哭腔。

绯红走得更快了。

她最爱的一家麻辣烫是一名退休的社畜开的,在十一点准时关门,营业多一分一秒都不行,所以她得走快点,赶上最后一趟。

“别走!我让你他妈别走啊你听不懂人话吗!”

戚厌刚学粗话,翻来覆去就这么一句,对绯红来说,根本没有震慑力。她的脊骨被人狠狠撞得向前,两只手臂又从后头伸出来,紧紧箍住她的肩膀,他喉咙仿佛含着玻璃碎片,“……救赎,什么意思,你说清楚,你说清楚啊!”

大小姐偏头,那半边轮廓被霓虹光淹没,错乱又诡异。

“戚厌,你想知道真相吗?”

她靠近他。

戚厌脸色发白。

“真相就是——”

她引诱着她,坠入更深的黑暗。

“未来的你,付出了代价让我回到过去,所以关心你,保护你,都是我装的!怎么样,真相刺激不刺激哈哈哈!”

他后退一步,额头冒出了细密的汗,如同遇见了洪水猛兽。

“我,我不明白你说什么……”

“你不用明白。”大小姐环着胸,与他拉开了三米的距离,“你只需要知道,恭喜,你非常棒,你让我非常爽,还用完了我的耐心。从今以后,你爱怎么鬼混,爱怎么堕落,请便,我不会再管你了。”

她毫不留恋,抽身而去。

从这一天起,她消失在他的世界里。

彻彻底底的。

起先他以为这只是大小姐的欲擒故纵。

对,欲擒故纵。

大小姐是年级第一,双商至高,比他聪明多了,她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如鱼得水般从容。她一定是想拿捏他,钓着,冷着,然后等着鱼儿受不住诱饵,主动咬钩,朝着她游过去。她就是这样的人,主动权从不离手。

又或者说,她是在惩罚他,惩罚他不去上课,惩罚她不听她的话。

戚厌自欺欺人地想着,她也许是想冷一冷他,教他认到错处,她就会回来的。

她喜欢乖的男孩,是不是?

那他就变乖。

戚厌又重新把衬衫洗干净,纽扣端端正正地系到顶端,把规矩与严谨刻到骨子里。他会如她所愿,把每一根反骨都碾碎,把每一根血刺都藏好,他会叫她看见一个干净完美、斯文得体的男孩,哪怕是装,他也会装得最像。

大小姐消失的第一年,正是戚厌的初三,他回到学校,备战中考,成绩出来后,轰动一时。

戚厌以中考第一名的实力,考进了省重点高中,并且拿到了全额奖学金。

他开始崭露头角。

他不再是人们眼中那一丛阴暗的、潮湿的荆棘,他长成了一株高大挺拔的桦树,表象洁白优美,没有一丝缺陷,人们都说这个少年聪明、漂亮、正直、富有同情心,是造物主的天生偏爱。唯有戚厌明白,树木的内部早就被腐蚀一空,满地狼狈的粉屑。

但他掩饰得很好,没有人发现。

他得到了世人的称赞,是优秀的,乖巧的,赏心悦目的生物。

她应该会喜欢的。

他等她回来。

她怎么还不回来?

戚厌从初三等到了高三,他不耐烦了,渐渐走进了一个狭窄偏僻的世界。

高三下学期,金家爆出丑闻,宣布破产,金父因偷税坐牢三年。这个曾经意气风发的男人满脸沧桑,自女儿失踪之后,他就把戚厌看成了自己的接班人,非常注重栽培他的成长,几乎可以说是,在他身上投注了所有的心血。

戚厌是他最得意的作品。

他被押走的那一天,金父将一些提早转移走的资产都交给了戚厌,言明等他出狱之后,父子俩东山再起。

“父子?”

那漂亮高大的少年不知为何,反复咀嚼着这个词语。

金父热切地说,“你好好读书,不要受这点影响,等我从那里出来,咱爷俩就好好聚一聚,到时候请一些亲人,正式把你认了,你日后就是我金茂的儿子了。”

少年清冷犀利,罕见笑了一下,他依然穿着纤尘不染的衬衫,光影落到他的脚边,似镀了一层金边,斯文又稳重。

他清晰咬字,“可是怎么办,我只想当你的女婿。”

金父愣了一下。

戚厌压着低沉的语调,像是一部阴森的鬼片,“真可惜,她消失了,不然我就能当着您的面,把她欺负哭了。毕竟当年,我爸不也是这样被您这样的禽兽逼入绝境的?你们金家,都欠我的,父债女偿,天经地义不是么?”

金父脸色惨白,转而大怒,“这一切都是你计划好的?你个小兔崽子,你竟然算计老子!”

戚厌被提着领子,打得鼻青脸肿,他只是无所谓扬了扬眉,甚至恶劣地说,“恭喜,您又能多蹲几天了。”

金父被戚厌亲手送进了监狱。

他顶着满脸的血,开心地笑了。

这下她总该回来了吧?

戚厌等了又等,等到金父入狱了半年,也没见到人。

他一点也没有大仇得报的痛快。

他开始永无止境地惶恐。

她是不是真的走了?再也回不来了?救赎,她不是要救赎他吗,为什么要半途而废?戚厌把那积木系了绳子,挂在自己的脖子上,日日摩挲得都掉了色,像是一件经年的古物。

戚厌又一次生病了,双眼熬红,上吐下泻,吃的东西全都吐了出来,肠胃空荡荡地绞着,而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他在被单上翻滚着,头痛欲裂,又冷又热,从身到心都凌迟着,哭也哭不出来,难受极了。

嘴里是苦的。

他颤抖着手,翻开了铁盒,连带着糖衣,把那颗水果糖迫不及待含进去。

不甜,不够甜。

他使劲咬着,咬破了糖衣,唇肉也裂了,黏黏的糖渗进了一股血腥味。

很快只剩下了半颗。

戚厌放缓了咀嚼的速度,他用舌尖爱惜般顶着这一颗糖,让它在口腔的温度里缓慢地自然地融化。

深夜,戚厌打着出租车,跌跌撞撞跑向了陵园。

那么沉,那么暗,没有一丝的光。

油茶花早就不开了,它被铲了,换了新的更漂亮的树木。

他嘴里只剩下一层被咬破的、吮吸到一点味道也没有的褶皱糖衣。

不甜了。

这人间怎么,怎么这么,没有意思啊。

他边跑边想,太冷了,他一点也不想在这里待着,要是他从来没来过,就好了。

少年跑着,越跑越快。

球鞋的系带开了,沾着潮湿的泥土,他的脚踝被尖锐的利器划过,血淋淋的一片,浸湿了内里的白厚袜子。周围没有人,就连风也安静地睡着,只剩下他越来越重、越来越尖锐的呼吸,胸口撕裂般疼痛。

他的世界成了一个坍塌的、老旧的墓场,所有的,都死了一般,全是黑白色调。

“妈妈……天好黑,你等等我……”

我找不到她了,妈妈,我是不是很没有用,很没出息?

对不起,妈妈,我喜欢上了仇人的女儿。

我真淫荡下贱是不是?

妈妈,我辜负了您,我没能讨这人间喜欢,我难受,您抱抱我,抱抱我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