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失忆总裁前女友(11)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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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没关系,我可以变成你崇拜的那种人。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架,不泡妞,努力念书,挣钱养你。”
曲少爷一向嚣张,像这样的低头实属罕见,尤其是在一个女人面前,还说要为了她改掉满身的坏习惯,要是说出去估计得吓坏一大群混过的孤朋狗友,怀疑他是不是鬼上身了。
“所以,不要犹豫了。”
趁人失神之际,曲初溪与她十指交扣。
“放弃他,跟我走。”
琳琅面上显出惊慌之色,想抽出手,但曲初溪死活不让。
“曲初溪,你别这样,我、我是你嫂嫂,我们这样是不对的。”
她的声音带了几分哭腔,柔弱的,却叫他越想欺负。
“为什么不对?”他反问,“难道就是因为他先来,所以我就没有追求的资格了吗?”
曲初溪突然插了一句,“那你知道,我们早就换了信物,定了终身了吗?”
“什、什么?”
琳琅满头雾水。
曲初溪有些失望,声音略微提高了些,“你忘了?你十岁的时候去了游乐场,跟你妈妈在一起的。后来你就遇见了我,见我年纪小小,长得却是非同一般的帅气,将来必定是人中龙凤,就把你的长命锁给了我,趁机套牢你还在上幼儿园的小老公。”
琳琅:“……”
这人说话能不能正常点,把她描述成一个不怀好意的恋童癖真的好吗?
她真的很怀疑,这位曲少爷是在跟她告白吗?他难道不是在花式夸赞自己吗?
“明明是你抢走的。”她瞪了罪魁祸首一眼,“那长命锁是我奶奶给我的最后想念,你知道你害我哭了多久吗?”
曲初溪噎了一下,“我不是送你娃娃了吗?以物易物,很公平。”
“你那娃娃是一块游戏币夹来的,跟我的长命锁能比吗?”琳琅怒。
他自知理亏,摸了摸鼻子。
那个时候他是偷跑出来的,身上也没带多少东西,没想到走到半路,突然瞧见了一个眼睛大大、嘴唇红红在他心里堪比天仙的小姐姐,小短腿顿时就迈不动道了,想也没想把人拐走。
他见对方的家长来寻女儿,情急之下才抢了她身上最贵的东西,这样她有理由上门来找他了。
谁知道安母被这件事吓坏了,天天把女儿带在身边,也不让出门,丢失的长命锁哪有她的安全来得重要。
曲初溪没想到这一等,就等到了十三年后。
可是他等来的,是已经成为他哥哥的心上人。
曲初溪交过很多的女朋友,个个都是尤物般的女人,成熟美艳又懂得情趣。他以为自己不沾那些清纯的女孩子,是因为麻烦,不想哄人。其实不是,他的心里始终有一块小小的角落,留给了那个惊鸿一瞥宛如年画精致的小姐姐。
他到现在,还记得要娶她的话。
所以那把长命锁,经年累月的,依旧还在身边伴着。
他觉得那是自己收到最好的一份礼物,因此别的女孩子送给他的礼物,他拆都没拆过,毕竟他对此毫无期待。
他第一面见琳琅就觉得熟悉,仿佛心中涌起了某种悸动,令他大脑昏眩。
一见钟情在他身上发生过,对同样的人再发生一回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只是那时候他把她当成了敌人,下意识忽略了那种奇异的感觉。
她以为自己嫉妒的是哥哥对她的宠爱,其实他是嫉妒哥哥可以光明正大拥她入怀。
尤其,当他发现,琳琅原来还是他的“小新娘”。
曲锦文是一个还算不错的哥哥,为他收拾了不少的烂摊子,曲初溪很庆幸有一个人能包容他的坏脾气,所以,作为弟弟的他也在用自己的方式赶走曲锦文身边不怀好意的女人,等到曲锦文找一个真心实意的妻子,他也能“功成身退”了。
至于说喜欢自己哥哥这回事,曲初溪也不过是为了保护琳琅想出来的借口,他的性向正常得很。他知道曲锦文一贯聪明,肯定会戳穿他的谎言,然后顺理成章的,他就会成为他哥的重点仇恨对象,所有的怒火只会冲着他一个人。
他原本就是没心没肺的小混蛋,挨骂是家常便饭,听几句训斥对他来说根本不痛不痒。他舍不得他的小姐姐受到丝毫的伤害,索性就将一切错误都揽上身来,哪怕是被别人看成是基佬。
唯一一点,曲初溪要告诉她的是——
从五岁长到十八岁,他的初恋一直没有变过。
如果要算先来后到,他才是那个命中注定的人,不是吗?
他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喜欢的初恋小姐姐嫁给别人。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的话,他想——
他一定会深深黑化,把两个人都搞死,他得不到的,毁了也不会落入别人的手里。
然后,他会在她的墓碑上庄重刻上亡妻二字。
说过的话,定下的约,难道只因为是小孩子就能抵赖吗?反正他曲初溪就是一个极度记仇并且心狠手辣的小人,他容忍不了。
死了又怎样,反正到最后,她只能待在他身边。
唯有这样,她再也不会变心。
这是曲初溪所能想象的,最完美的通关结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