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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英韶短短三月打下沙市,算是功绩一件,他正打算回去给琳琅献宝,结果自家的副官一再强调“班师回朝”的阵势,不但是为了他本人的造势,同时也是不死军的第一次回归亮相,怎么也得慎重对待。

也就是说,他们要筹备到万无一失才能动身启程。

他撇了撇嘴,磨了几天后忍不住了,扔了一封信,率先返回上海。

扑了一个空的副官看着信条上“已遁勿念”四个大字,气得想以下犯上,弄死这个不着调的统帅。

孙英韶乘着火车回到上海,天色早已经暗了下来,他在热闹的街边买了一顶黑色爵士帽,歪歪扣在脑门上,稍稍遮住了浓眉。

一个卖花的小姑娘俏生生地说,“先生,买一枝玫瑰给女朋友吧,天冷了,玫瑰的热情会让你女朋友高兴的。”

孙英韶陡然看见那颜色,其实都有阴影了。

因为他人生第一次鼓起勇气送的玫瑰被毫不留情拒绝了。

从此以后,他看红色的花,总是会想到那天晚上。她的拒绝,她的绝望,都让他有一种深沉而喘不过气的恐慌。

不过小姑娘的关于“女朋友”讨喜话让他很受用。

在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注视之下,孙英韶大手笔买了整个花篮的玫瑰,他从中细细挑选了盛开得最美的一枝,其余则是分赠给了路人。

孙英韶伸腿迈进了百乐门。

他身上套了一件浅灰色马甲,脚蹬马靴,着装干净又利落,接待的人虽然看不清他的眉目,观周身气度也不像是普通人,一路点头哈腰,极尽周全。

“先生,要来点什么?”

孙英韶心不在焉扫过舞台,上面是新捧的角儿,模样稍显稚嫩,犹如一朵娇娇嫩嫩的小雏菊,造成的声势显然不如琳琅的登台。

传闻百乐门有一美人,胜如西子妖绕,更比太真澹泞,标格无双,不少人慕名而来,想要目睹此女是何等的风华绝代。

侍者小心翼翼地说,“先生可是要找施小姐?不巧,施小姐有客人来了。”

孙英韶闻言,微微捏紧手中的玫瑰花,“带我去。”

侍者几乎是被孙英韶胁迫着带路。

孙英韶一眼就看到了沙发上的琳琅。

她被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压着。

他想都没想,头一个念头就是要掀飞这个男人。

岂料他下一刻却见人主动伸出手,搂住了男人的脖子,流露着女儿家的娇态,“大少就不能网开一面,给琳琅一个大少奶奶过过威风么?”

孙英韶的手僵在了半空。

“啪——”

他为心上人兴冲冲准备的玫瑰也随之掉落在地上。

似有所觉,那男人扭过头来,赫然是一张与他轮廓有几分相似的脸,他的亲生哥哥,孙大少。

孙大少张了张嘴,“英韶,不是你想的这样……”

可是摊在面前的,是两人的亲密接触,抵赖不了。

他这一扭头,琳琅也被显露出来。她黑黢黢的发辫略微散乱,两粒纤巧光润的珍珠坠在颊边,衬得唇色嫣然如桃夭。

她静静看着人,没有丝毫解释。

孙英韶捏了捏拳头,浑身的暴躁仿佛就要压制不住。

但到最后,他仍旧一言不发,扒开人群飞快跑了。

任凭孙大少怎么叫唤也不回头。

他揉了揉额角,口吻有些自责,“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没了他的压制,琳琅也慢悠悠坐直了身体,她抓着辫子把玩,轻笑出声,“事情会变成这样,难道不是正中大少的心意吗?”

孙大少动作一顿。

他面无表情看向身边这个比他娇小一倍的女孩子,那脖颈纤细若柳,轻易就能折断。

琳琅点到为止,微微一笑,不再火上浇油了。

孙大少不甘心自己成为弟弟的垫脚石,他既然明白琳琅是孙英韶牵系一身的人,自然也打算从她这边着手。

今晚是个意外,孙大少没想到孙英韶会突然回来。他原本的计划是先摧毁女方这边对孙英韶的好感,让两人生出嫌隙。门户之见始终是横在恋人前面的千古难题,多少对鸳鸯因此被拆散也就可见其威力了。

虽然是意外,发生得措手不及,但对人的打击往往也是巨大的。

孙大少见琳琅漫不经心的模样,不禁问了,“你就不担心吗?”

“担心什么?”琳琅反问。

她指头缠绕着一缕檀发,姿态慵懒,嘴里咕哝着,“大少真小气,一个大少奶奶也不愿意给琳琅当当。”

他一愣,对上那人顾盼生辉,有些狼狈回避了视线。

这一晚过后,孙英韶整个人愈发阴沉了。

之前他起码还有点扮猪吃老虎的意思,待人接物不说是礼数周全,但也叫人挑不出错处,而现在,他就像一柄即将出鞘的绝世凶剑,压得人无处可逃。

在小儿子的高压下,孙元帅硬是熬了好几天,头发愁白了几根,最后一脚将人踹出了家门。

孙英韶拍了拍屁股上的鞋印,对手下吩咐,“直接去王家吧。”

王家从商,比不上荣先生的滔天财力,但也不容小觑。

孙家与王家交好,双方家长交往甚密,隐隐流露出联姻的意向,军权与财权的结合一向令人眼热。王家嫡系有一位少爷与小姐,小姐的年纪与孙英韶相当,长辈们乐见其成两人结成鸳侣。

可惜的就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他们当孙英韶年纪太小,对男女情事不太上心,并不介意孙英韶对王家小姐的冷漠态度。

现在王家的大少爷十八成人礼,邀请了不少宾客前来观礼,孙家当然是重点对象,因此孙英韶一进别墅便被门人热情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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