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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胸膛起伏,低低压抑的喘息声令众人头皮发麻。

他死死盯着琳琅。

一个濒死而无力挣扎的美貌女修, 一群虎视眈眈心狠手辣的修真者, 实力悬殊的两方遇上,能有什么下场?

稍好的结果, 是身死道消。

如果往坏里想……

他闭了闭眼,秀美如仙的脸庞结上一层千年寒冰。

再度睁眼时,淡漠的瞳孔染了阴翳。

“……是谁?”

圣地尊者被他冰冷的眼风一扫,膝盖软得不像话,有些人心头发虚, 噗通一声跪了下去,冷汗阵阵。

谁敢直面众生之父怒火?

琳琅冷笑,“你现在迁怒他人有什么用?若非天道大人的偏爱,我又怎会落到那般下场?其他人要千刀万剐, 那你这个元凶又该如何惩处?哦,不对,天道大人怎么会错呢?是我的错,全是我的,千不该万不该, 为了自己的道,就惹着了您的小情人,我应该断了自己的大道之念,还消除什么心魔?乖乖等死不就好了,起码还能得一些时日的安稳呢!”

“如你所愿,我死得很凄惨, 可更是不甘心。都说怨极生鬼,我死以后,尚存几分清明,有些肉眼看不到的事,我看到了。后来我才发现,你根本就不是什么剑门弃婴,而是为了渡化情劫,专门来到人间走上一趟!也是,有哪个弃婴能天生重瞳,天生剑骨的?”

“命运嫌我碍眼,作为蝼蚁还能怎样?无法反抗,不过是一死!”

她越说越怒,越说越怨,气急攻心之下,又是吐了一口血,咳得五脏六腑都在翻江倒海。

“我能如何!”

琳琅声嘶力竭,一个昏眩,身子往后倒去。

小太子呆呆的,还没反应过来。

“琳、琳琅!”

而天道完全慌了神,他先前是拿不稳剑,现在是连剑都不要了。

叮的一声,长剑落地。

他飞扑到琳琅的面前,一只手结结实实搂住了琳琅的后背,双膝跪着,弯下背脊,手指落在她的眉心上。

刹那间清光大放。

“你不会有事的,我不会让你有事的……”他喃喃地说。

一股温暖的力量在琳琅的四肢百骸里游走,她重新有了力气,掀开眼皮。

“……你滚!别碰我!”

她的眼神怨毒至极,似要寸寸剖开他的心肝,叫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琳琅……”

他红着眼,哀求似唤了声,“心肝儿。”

天道高冷禁欲,又是闷骚,当然不会叫什么心肝什么宝贝,他耻于表达。还是琳琅趁着两人缠绵,趁着他耳根正软,硬是逼着他叫了几次。

至于当众,那更是不可能了。

所以众人一听这玩意儿,眼珠子好悬没砸地上。

“谁是你心肝儿?”琳琅无情推开他。

“区区棋子,担不得天道大人的心肝二字。只怕是嫌我活得太长,成了您的心头腐肉,时时刻刻想着如何剜掉才好!”

“不会的,我,我没想过。”天道语无伦次,“你信我,我真的没……”

“我不信。”

“正如我不信你的公正,我也不信你的情意,除非……”

“除非什么?”他急急地问。

“我不是你,没有断骨再生之能,除非你碎了你身上七十二块剑骨,偿我当日之苦。”琳琅幽幽地说,“从此以后,这双手,再也无法握剑,再也无法伤人。”

世间爱欲之苦,无非是荆棘丛生,伤其身,痛其骨,直至遍体鳞伤,奄奄一息。

照琳琅看,女主对天道委实过于“仁慈”了,她给天道的情劫不过是“得不到”,甚至不是“求而不得”。

毕竟,天道骨子里也有自己的孤傲与矜持,他不屑求爱。

待天道顿悟,立地飞升,这一缕情丝自然被他轻飘飘扯断了。

再无任何痕迹。

人间情爱对他而言,好似一瞬黄粱。

来的干净,走的也干净,如同大雪一般,无牵无挂。

“人间的规矩是,以债抵债,以命抵命,从此就一笔勾销,如何,你可接受?”

玉无雪怔了一下。

他低下了头,下意识看向自己的手。

指腹生着薄茧,那是他年复一年练剑磨出来的痕迹,那是他的坚持,他的半生信仰。

师傅说,这是一双最适合握剑的手,宽厚而不失力度。

他初次降生就绝了父母之缘,裹着破旧的麻布,丢弃在冰天雪地中,浑身冻得青紫,无父母庇佑,这是他身为玉无雪的第一苦。茫茫大雪中,他被师傅捡到,带回剑门。师兄们对他很好,他一直都知道,怜惜小儿孤苦无依,便常常陪伴,细致看护,一个个当娘又是当爹的,却毫无怨言。

师兄们总喜欢逗这个不爱笑的小师弟,时不时就摸摸头,差点没将人活生生撸秃。

幸好师傅没有这个爱好。

当时小家伙尤为庆幸,在心里偷偷松了一口气。

师傅第一次将剑交予他时,小儿才三岁,脑门的绒毛软嗒嗒趴着。

他好奇盯着那柄剑,浑然不知命运降临。

赠剑之后,师傅让他向天地立誓,从今以后,若非身死,否则绝不弃剑。

小儿乖巧答应了。

他似模似样跟师傅挥了第一剑,心中竟有无限欢喜的感觉。他能隐隐感觉到,剑也是欢喜的。

像是失散的碎片,多年以后重新完整。

真的很欢喜呀。

终于找到了你。

不会再孤单了。

这天以后,小儿就“走火入魔”了。

吃饭要抱着剑,睡觉也要抱着剑,他还会偷偷找个无人的角落,把剑整整齐齐插在他的前面,然后小儿会规规矩矩盘着腿,挺直小身板,看上去是在打坐,实际上是嘟嘟囔囔发着牢骚,小嘴儿嘚啵嘚啵的片刻不停歇,抱怨师傅今日又发脾气了,师兄今日又想撸秃他的脑瓜子,隔壁家的小师弟今日又偷了他藏在床底下的小馒头。

一个个的真是太坏了!

还是剑好。

那时候师兄还笑他,小家伙的身高还没有剑来得高呢,非要搂着庞然大物四处跑。也不想想,那剑足足有三十三斤,人间剑客佩着它行走江湖就跟大秤砣似的,累得慌。这还是长剑有灵,将自己的真实重量委委屈屈压缩到最轻状态,否则小儿别说抱剑了,一个脚底打滑就能直接升天。

于是剑门经常上演这样一幕,一个小豆丁拖着剑跑得欢快,就像屁股后面长了一条小尾巴。师兄们闷笑不已,也不劝人,就抱着胸看。有的蔫坏的,比如后来的副掌门,偷偷隐身去围观,顺带制造点“小麻烦”。

师兄弟们并不知道,这柄剑不是普通的初学之剑,它自洪荒混沌中诞生,传承万古,当之无愧的百兵之君。

三十三重离恨天,一朝踏碎天阙宫!

此剑,故名天阙。

天长日久,师兄们都觉得小师弟的剑太可怜了。

唧一声,掉泥潭了。

噗通一声,掉水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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