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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嚓——”

打火机蹿起一缕幽蓝的火焰。

夜晚的篮球场空无一人, 男人倚在篮球架下,平日挺拔如直尺的背脊正失魂落魄地颓着, 棱角分明的面孔失了意气风发。他双指夹着烟支,垂着眼,火光在颈边明灭不定。锃亮的皮鞋底下散了一堆被踩得扭曲变形的烟蒂。

直到把自己抽得胃泛恶心了,唐朔才扔下磨得发烫的打火机, 拳头狠狠砸在了身后的篮球铁架。

“嘭嘭嘭——”

他面无表情地自虐,砸得手掌鲜血淋漓。尽管痛到抽搐,可男人依然紧紧咬着牙根,不发出任何的声音。

他有什么资格喊疼?

一个小时之前,唐朔是来给人送夜宵的,他西装革履人模狗样儿走在满是臭豆腐味的小吃街上,左手抱一桶全家福串串,右手拎一袋鸭血粉丝, 强而有力的胳膊肘一边两个挂着超级杯奶茶,整个人就像是一个行走的小吃店, 回头率百分之百。

为了能把东西亲手带给琳琅,唐朔还软磨硬泡去求了女生宿舍楼下的大妈,求爷爷告奶奶的,就差赌咒发誓他要是敢动坏念头就一辈子当公公。

过程是艰辛的, 结局是美好的, 唐朔征服了大妈,千辛万苦获得了夜探香闺的资格,走路都快飘起来了。

直到一群女生推推嚷嚷经过, 她们嘴里讨论的主角让唐朔生出了不安的感觉。

他想了想,跟着女生们走。

楼梯拐角有一间宿舍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唐朔长得高,视力好,轻而易举瞧见了里面的情况。

他听得她那又轻又缓的一句,声线温柔,像春日盘旋而落的杨花。

“你曾视我如珍宝,为什么能狠得下心,像草芥一样践踏我?”

唐大少爷厚脸皮堪比城墙,趁虚而入趁火打劫这缺德事儿他平常没少干,这时候如果有剧本,就应该是他挺起胸膛,抬起长腿,拿出当代小霸总的勇气,冲破层层人群的封锁,当着那个不知珍惜的负心汉的面,将她霸道又深情拥入怀里,告诉她他永远是她最有力的后盾。

可他没有。

黎漾辜负了她的深情,他又何尝不是?

他为了给章明珠出气,自以为是将她的骗得团团转,还当众甩她,得意洋洋地将一个女孩子的爱情与自尊踩在脚底。

他还是个人吗?

他连一头猹都配不上!

一头猹干过的最大坏事不过是偷几个瓜,而他呢,用谎言与恶意包裹成了一枚糖果,还笑容满面怂恿她吞下去,等她毒发身亡!

她的话语又冷酷又厌世,轻飘飘地不像是活在人间,恐惧得令他心脏骤然停止。

他还能做什么呢?

他心甘情愿把万千家财拱手相让,当个浪子回头的绝世好男人,就能当那些非议与侮辱不存在吗?自己就算千刀万剐,也偿不了她受过的苦难!

“主人主人来电话啦!”

软萌可爱的孩子铃声惊醒了唐朔,他原本是想将手机甩出去,胳膊抡到半空,又僵硬停住了。

……他真的,真的想洗心革面,当个好人。他想该改掉目中无人,改掉一切的坏脾气,从一个糟糕透顶的畜生,变成一个温柔、宽容、正直、有责任心的男人。

他想好好爱她。

唐朔梗着一口气,将手机收回来,按下了接听键。

“阿朔!”对方抽抽噎噎地说,“你怎么都不回我信息啊?”

唐朔勉强扯了下嘴角,“怎么了?”

这句话仿佛按下了某种开关,对方哇的一声哭出来,“我、我做了那个轮廓四件套,现在整个脸都肿成了猪头,我、我是不是会毁容啊,呜呜呜!我不要啊!阿朔,我一个人在医院待着好害怕,你,能不能过来陪陪我,求你了!”

唐朔捏着手机的指尖隐隐泛白,“你就是为了给我说这个?”

他喜欢的女孩子一度被轻视谩骂,承受外界诸多压力,可在他面前,她始终风轻云淡若无其事,用华艳浮荡的皮囊掩饰满身伤疤。

可是章明珠呢?

她曾经听信谣言,像打小报告似的,向他报告蓝琳琅混乱不堪的私生活,把自己的室友塑造成一个拜金、浪荡、不自爱的女人。

唐朔当时戴着厚厚滤镜,没有犹豫就相信了她,而他现在想起来,怎么觉得章明珠话里话外都在暗示着:你看,外表再好看又怎么样,还不是个被资本主义腐朽的享乐女孩,而我虽然长相普通,但心地善良,灵魂独特,只值得被好男人爱的。

章明珠现在情绪一团乱,没有意识到男人突然变冷的语气,像平常一样,不自觉撒着娇,“阿朔,你过来的时候记得去我们学校的小吃街一趟,李师傅做的枣泥糕可好吃了,我在这里都吃不到。”

枣泥糕是黎漾喜欢的清甜口味,有时候吃不完就会分给她,每次章明珠捡着少爷吃剩的东西,心里就会升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再苦再累也有了盼头。

“何必这么大费周章,你自己回来不是更好?又不是小孩子,难道还要我亲手为喂你吗?你恶不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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