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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晋慎!”

声音脱口而出,急促的,害怕的,像是爱丽丝掉进兔子洞,她也在下坠,底下深不见底,没有终点。

“小声点。”

林晋慎吻着她的唇角:“不是不隔音吗?”

他没有拆穿她一二楼隔不隔音有什么问题,况且她房间楼下是客厅,谁会听见?

相反,他用她的矛攻她的盾,她只有哑口无言。

“实在受不了,可以咬我。”

“……”

“这,不能咬。”林晋慎握着她的下颌,从自己的脖颈边移开,放到肩膀的位置说:“咬吧。”

“…………”

陆宜快疯掉,她只是身体蜷缩时,本能地靠近,想要他拥抱,想要将脸埋在他脖颈边,她根本没想过咬。

几岁才会做这种举动?

另外他肩膀像是钢筋水泥铸就,硬邦邦的,她咬上去疼的也是自己。

陆宜闭着眼,眼睫被打湿,声音从她鼻腔里断断续续溢出,叫停没有用,都已经失控。

林晋慎再一次进入实验室,不同于以往,换一种实验方式,但之前做的实验数据在,他融会贯通,本质是一样的。

但也不一样,之前的他身处实验中,严格来讲也是实验对象之一,而这次,他更像是旁观者,他只专心于实验对象的反应,取悦她,记录她心率曲线最高点,她的每一次没意识溢出的声音,都是对他至高无上奖励。

不同于以前,这次满足是精神层面。

实验结束,心率曲线再次迎来最高点后,开始急促回落。

陆宜恨不得将自己塞进被子里,但被子里的味道早已经不是以前的,已经被染上别的气味。

身上像是被蒸过,往外冒着热气,如果灯开着,她的皮肤肯定都已经泛红,像是被煮熟的虾。

而林晋慎同样不好过,胸腔的躁意压了又压。

黑暗里,陆宜听到林晋慎抽纸巾的声音,抽三下,他收拾着实验过后的场地,尽管脸因克制而绷得紧紧的,手上的动作仍然温柔。

陆宜耳朵红到滴血,只敢睁开一只眼瞧他,目光不受控地看去,又像是被烫到闭眼,声音吶如蚊蝇:“你要先去洗澡吗?”

“嗯。”

声音停顿:“或者宜宜愿意帮我?”

陆宜:“可是我不会。”

“不是很难。”林晋慎握住她的手,“你聪明,学什么都很快。”

生平第一次,陆宜不想被人夸聪明,她全程像是乌龟,遇到点风吹草动就躲回自己的壳里,但她还有一只手被抓握着,掌心的烫意快要渗透入心脏。

触感前所未有的灵敏,传递至大脑,靠着想象力脑补完她不敢多看一眼的画面。

她被灼烧,喉咙里渴得要命。

时间比想象中更久,陆宜耐久力一向不好,她生出退缩的心,被识破,他衔吻住她的唇,连带着喉咙里的声音,也一并送入。

最后,是一记闷哼。

低低哑哑的,仿佛解脱。

陆宜更不敢动,四肢僵硬,大脑却在那一刻转动很快,床单怎么办,前两天刚换的,现在换爸妈会不会察觉,更重要的是,干净的床单放在哪里?

最后是林晋慎清理掉痕迹,又找到被子,又重新换上。

陆宜两只手手腕酸痛,掌心的热度还在,虽然她极力想抹去的那段记忆,但偏偏,记忆像是扎根似的,深根于脑海。

她缩在新换的被子里,想不到要以什么借口说换床单的事。

“喝水吗?”林晋慎在床下,倒杯水后问陆宜。

她下意识摇头。

林晋慎没动,继续问:“确定吗?”

那句“刚才失水严重”,他没说,陆宜已经听出来,如果人类生气的时候,也会像河豚一样具象化,那她此刻应该鼓起来了。

再次准备拒绝时,陆宜望着透明水杯,感觉到喉咙里的渴意,还是点点头。

他走至床头,将水杯递过来,在她捧着杯子喝水时,道:“床单的事,可以说是泡芙不小心打翻水杯。”

压根没睡着的泡芙立起小脑袋,听是不是有人在叫她。

陆宜水喝一半差点呛住,这样做虽然不道德,但是合理,养猫千日必有一用,偶尔还是可以替妈妈背锅的。

杯子里还剩半杯水,林晋慎接过后一饮而尽,并不够,他重新倒上一杯,全部喝掉。

林晋慎走去自己的床侧,泡芙还支着脑袋在听动静,他的路线出现偏移,停在猫窝,一大片阴影遮住泡芙的身影,他扯着猫窝的兔耳朵,将猫窝对调了方向,竖起脑袋的泡芙面对墙壁,背对床边。

有些场面,小猫咪不宜看见。

泡芙:“?”

翌日上午,陆宜犯懒地抱紧被子,倦怠地睁开眼,盯着天花板回神,她还没适应不用工作的状态,不用定闹钟,睡到自然醒。

等她下楼,已经是午时。

徐女士在喝茶,看见陆宜,说:“小祖宗,再晚一点你今天午饭都省了。”

“那我还起早了。”

的确还早,陆宜吃过午饭,又跟余音她们确定伴娘服后回房间,她躺在床上用平板看剧,一集没看完,又丢开平板午睡。

她近两天嗜睡,余音说正常,是摆脱工作后报复式休息。

午后醒来,眼皮惺忪地睁开眼,身体是久睡后的沉重,她整个人懒洋洋的,直到听到卧室里翻动书页的声音。

她循声看过去,窗边多出一道身影。

是林晋慎。

他随手从她书架拿下一本书在看,书已经翻开过半,显然他很早就已经在这里。

陆宜慢吞吞地撑着手臂坐在床边,问:“你没去公司吗?”

“今天跟爸在高尔夫球场约人谈合作,过程比想象中顺利,爸想回来,我陪他。”林晋慎目光落在她脸上,说:“我回来你已经睡了,很困,昨晚累到了?”

徐女士说陆宜是中午起的,吃过午饭又睡了,他只能将原因归结为昨天晚上。

“……”

陆宜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是也不对,不是也不对。

她只好换个话题:“你从回来就在看书吗?”

“没有动你其他东西。”

陆宜唔了声,道:“其他东西也可以动,没什么宝贝。”

也没什么秘密。

无非是学生时代,留作纪念的物品,以及一些朋友间送的礼物。

陆宜看时间知道不早,说要去楼下看晚餐备好没有,下楼前道:“你休息会儿,好了叫你。”

“好。”

林晋慎合上书,他刚才说得并不完整,他是没碰其他东西,但也没有一直看书。

他首次认真打量陆宜房间的陈设,小姑娘的东西居多,他没有碰,从书架去拿其他的书,一些看过一些没有,他取下其中一本。

是一本博尔赫兹的《面前的月亮》,随手翻过,一页写着:

“你将把你生命的那道岸滨交给我,你自己并不拥有。

投身入静寂,

我将认清你的存在那最后的海滩

并且第一次把你看见,也许

就像上帝必将把你看见,

被摧毁了的,时间的虚构,

没有爱,没有我。”

林晋慎对诗并不感兴趣,准备合上放回去时,无意中翻倒书的末尾,空白处写有几行字。

“辞暮尔尔”

“烟火年年”

落款人,黎显。

林晋慎看过陆宜其他的书,她会画横线并且批注,她的字迹娟秀漂亮,而不是像这三行字,他能看出来,是出自男性之手。

而这落款,就更明显。

该怎么形容那一刻的心情,他以为自己很平静,只看过一眼后,像翻动其他书一样将书给直接合上,重新放回书架,整个过程没有半点情绪波动。很正常,谁都有过去,一个男人的笔迹说明不了什么。

但放回的时候,眼前再次浮现那三行字,他知道他没预料的不在意。

他在意,就像是卡住的鱼刺,吞咽不下,不至于造成多大的麻烦,却梗着喉咙里不舒服。

楼梯间传来脚步声。

陆宜推开门,没进来,用手敲响门,笑笑道:“林总,该吃饭了。”

林晋慎的目光触及到她明亮的眼睛,那点不快被掷在身后,无所谓,不管他们过去发生什么,他拥有她的现在以及未来,而那位写在书页末尾的名字,是过去式。

周日,陆宜跟林晋慎搬回澄西园。

她身体舒畅,像是度了一次长假。

于陆宜而言是假期结束,于林晋慎,是假期的开始,一周的次数在一天里用完,即便陆宜提醒他,在他们家已经用掉过一次,他纠正,严格来讲,只算半次,如果她想要按照半次来做,也不是不可以。

提到那天晚上,陆宜就开始手酸,她宁愿做完一个整次。

时间转瞬即逝,距离婚礼一个手指都能数清。

陆宜跟林晋慎表面平静,偶尔紧张,但身边的朋友一个比一个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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