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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底,暑气浮躁,正午站在太阳下,能看到被热到扭曲的空气波纹,缺乏绿化的燕城,彻底成了个火焰山,贯穿整个城市的蓄水人工河,都被烤干了一半去,露出河堤深处覆盖青苔的墙壁。

这种日子,郑秋白莫名犯懒,不爱出门,他总觉得腰以下的身子越来越沉重,走路都没办法像以前那样健步如飞了。

对着镜子一瞧,这沉重果然不是错觉,他的白肚皮从前只是从侧面看稍微有些弧度,现如今从正面看,也是个显眼的‘小型啤酒肚’,是肚子里的孩子越长越大了。

夏日的睡衣轻薄又贴身,逐渐遮不住郑爷的小肚子。

同住的霍少爷和时不时上门来的阿良都是知情人士,对于郑秋白小腹的起伏,都当做是情理之中的事。

只是偶尔上门来吐苦水借的叶少爷还被蒙在鼓里,什么都不知道。

见到郑爷的圆肚皮,他还贱嗖嗖伸手隔着衣料去戳:“你看你在家悠闲的,这肚子都凸出来了,胖太多了吧?”

果然,这男人一旦生活安逸,啤酒肚和地中海都要找上门,想当年金玉庭响当当的夜场男神,这不也要身材走样变‘大叔’了。

这贱爪子被眼疾手快的霍少爷一巴掌扇飞,“你懂什么?闭嘴,他一点都不胖。”

从霍少爷展开对郑蝴蝶的精心照顾开始,到现在,郑秋白也才涨了四斤肉,就那么一丁点。

身材上除了肚皮,别的地方压根没什么变化,还是该直的地儿直,该翘的地儿翘。

霍峋都觉得这涨的太慢了些,不放过任何一个给郑秋白投喂的时机。

叶少爷被他的富贵哥夫打,一点不敢吭声,瞪着黑豆眼可怜地望向郑秋白。

郑爷斜了眼捂着爪子可怜嘤嘤的叶聿风,毫无怜悯。

该的,霍峋不动手,他也要抽叶聿风一下子。

现在这肚子就是郑秋白的禁区,似乎是因为肚皮被撑紧了,上面的皮肤都变得格外敏感,成了痒痒肉,别人碰总觉得麻酥酥的。

有时候霍峋摸久了,还要引得郑爷不满,主动把人推开,冷血无情,今日摸肚皮的时间已经达到上限,明天再来吧。

“你今天又来干嘛的?”郑爷开始赶人,郑星星走后,他的生活恢复了原状,清净安适,岁月静好。

叶聿风虽然上次一时兴起在郑爷这儿借住了一次,可到底是从生活条件优渥的公子哥,睡一晚沙发第一天浑身酸痛,脸蛋和手脚上还被客厅的蚊子叮了好几个包,实在受苦受罪。

真还不如回家躺着席梦思上忍受噩梦和那小贱种的精神攻击,于是从那之后,叶少爷就再也没冒出过借住的心思。

叶聿风今儿来,是有好大一桩开心事,“那小贱种从我家搬出去了。”

“他主动搬出去的?”

上辈子的叶静潭可一直都把叶宅那幢房子看作他自己的囊中之物,一直住在里面,叶聿风反倒是早早搬出来那个。

而待叶老爷子和赵淑梅先后生病被叶静潭强硬送去国外的高级疗养院,这人又将叶家上下的佣人大洗牌,老宅叫他看不顺眼的房间和装修统统拆去重整。

正式鸠占鹊巢时,还沾沾自喜地和郑秋白开香槟庆祝过。

“嗯哼,我总算不用在家看到那张扫兴脸了。”虽然如果自己亲手把那小贱种赶出去,叶少爷会更高兴。

竖着耳朵的霍少爷却不觉得这是个好消息,“他住到市区来了?”

这住在荒郊野外,平时上班通勤够费劲,没心力做点别的,现在住的就近了,要是趁机来骚扰郑秋白,那可怎么办?

“那我也不知道他住哪去了。”这不是叶聿风会关心的事儿,叶静潭住粪坑,都和他没关系。

霍峋闻言,不由得琢磨起给这老房子再加装一层防盗门,防贼更防那姓叶的。

郑秋白对这消息倒是无动于衷,他不关心叶静潭的去留,他只担心叶静潭的野心,搬出去,说不定是有了新的见不得人的计划。

叶静潭,明显比上辈子更加急切了。

“上次我说的话,你告诉奶奶了吗?”

“告诉了,已经找人盯上他了,但一阵叶静潭也雇佣了一伙保镖,不是那么好盯的。”

“保镖?”

“似乎是先前言家倒台后那些无处可去的闲散人员,上次我没提吗?他带着那些人,把地皮上的钉子户给平了。”叶家在燕城把产业做到今天这个地步,自然两路通吃,不常规的事态也有非常规手段。

但叶静潭这心狠手辣斩草除根的行动,可没经过董事会和叶老爷子的首肯,连那伙流氓,都是他自己招揽的,现在走哪带哪,跟混社会的似的,哪里还有绅士精英的风范。

“他这么招摇?”郑秋白近来在金玉庭不够上心,这么轰动的消息,都没传进他的耳朵里。

“他招摇的狠,那伙人也招摇,毕竟是从言家跑出来的狗。”专业混子,办事厉害着呢。

郑秋白闻言忍不住皱眉,别说言家已经早早倒台了,就是还没倒台的时候,燕城正经做生意的也不会与之为伍,明面上是忌惮,暗地里是瞧不起,毕竟那不是做正经事发达的人家。

叶静潭,好像真是疯了。

霍峋不以为意,“闹出大事来,直接给他们定性成组织犯罪,一窝端了。”

叶聿风立马狗腿起来,“这也不是不行,哥夫,你快回去求求你家里,带人把他抓起来吧!这人放在外面,危害社会啊!”

霍峋抿唇,叶聿风夸张的计谋,却让他陷入了真正的思考。

把叶静潭抓起来,不仅能保护大家,还能保护霍少爷的小家安定,何乐而不为呢?

这简直就是皆大欢喜的大好事。

“别胡闹了。”郑秋白分开这俩不大点的‘孩子’,他可不想叫霍峋和叶静潭对上,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

郑秋白拍了叶聿风一巴掌,“还有你,他都已经搬出去了,你还揪着他不放干什么?给自己找不痛快吗?”

“我这不是想把他斩草除根吗?”

“……”这明明是在怂恿霍峋去把叶静潭斩草除根。

“那是咱亲家!都是一家人,还分什么你的我的?”

叶少爷的脑袋挨了两下子,嗡嗡作响,眼含热泪,总算是知道换个话题:“那小黑孩呢?怎么不在家?”

“已经回老家了。”

“我还当你要把他养在身边。”那小孩没朝郑秋白告状,叶少爷反倒觉得,他人还不错,虽然娇气,却不是不懂事儿的小屁孩。

“他不会接受的。”

老家那边还有郑母,郑星星心肠太软,就算郑秋白提出要留下他在燕城,郑星星也不会对屋头的老太太弃之不顾。

郑星星又清楚,郑秋白绝不会给郑母养老送终,所以他如果留下,只会进退两难,不如先回去。

说句难听话,郑母如今这样,还有几年好活呢?

这是件有盼头的事。

郑秋白默了默,道:“不过等他暑假结束上高中,就到燕城来了。”

到时候,只要这孩子好好学习,需要什么,他也会毫不吝啬地给一些帮助,至少,一个比较轻松的学生时代,能让郑星星以后不要被坏男人的小恩小惠骗得团团转。

其实不用等上高中,郑星星已经到燕城来了,其实他一直想抽时间,去见哥哥一面,告诉对方自己肯定能在燕城上高中的好消息。

但他每天的课程排的太满了,几乎从早到晚,连吃饭和上厕所的时间,都被一位负责他日常起居的老师严格控制。

那位不苟言笑的出资人似乎真的很看重郑星星,在郑星星到燕城的当晚,就给他安排上了一对一的讲师,每一门高中课程,都有一位专业老师来给郑星星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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