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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她在崔玉明眼中就是一具完美的人体标本,这个就叫骨相美而非皮相美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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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怡这厢势如破竹,李蜜同样也没闲着,自辣椒之后,她又推出了红薯、马铃薯、玉米这些颇具经济价值的粮食作物,据说是她去年养花时偶尔在后院发现的种子,试着栽种些许,结出的果实大而饱满,不止能替代谷米充饥,还能做各种点心吃食。尤为神奇的是这几种作物对环境的要求也不高,耐寒耐旱,十分适合大面积推广种植。

一时间,朝野内外再度引起轰动,毕竟粮食可谓一个国家的命脉,仓廪实而知礼节,吃都吃不饱,何谈国力?

北戎王坐不住了,这回竟亲自率领两位王子迢迢而来——金吉利头一年虽吃了不少亏,可有他看着,想必不至于再犯同样的错误。

至于金吉辽,则十分懊悔自己先前的轻率举动,不该叫李蜜发现他企图骗她——不,根本他就不该有骗人的念头。早知道李蜜还有这一手,拼着不要那玻璃方子,他也要将她带回北戎去。

夏桐冷眼瞧着,这位二王子似乎真有点爱上她了。

只可惜,李蜜对他却再没了热情,正应了那句话,曾经的我你爱答不理,如今的我你高攀不起。

固然,金吉辽对她一向是彬彬有礼的,但,比起无礼,女人更憎恨的是欺骗,这位二王子已经触犯大忌了。

刘璋在乾元殿内举办家宴,款待各位远道而来的贵宾,夏桐也终于见到了北戎王,和她想象中差不多模样,须眉皆白,脸上的肌肉却十分紧致,连皱眉都未减少他的老态——果然是如独狼一般雄姿英发的生物。

他率先就问起了那几种作物的问题,很怀疑它们的来历。据他所知,这些东西似乎只有番邦见过,难道大周朝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又与其余邻国建立了邦交?

但,似乎也不应该,此物是那些小国的命脉,哪是轻轻松松就能到手的,若对方提出的要求太多,只怕大周朝也未必会应允。

刘璋坦然笑道:“老大哥,您自个儿尝尝,味道是否一样?”

北戎王举起筷子,试着尝了尝面前那道红薯泥做的点心,只觉口感顺滑无比,且有一种独特的甜味——他也尝过西域运来的甘薯,味道似乎没这般可口。

夏桐看着北戎王震惊的脸色,心里暗暗好笑,这种子本就是后世产物,比起原始版本自然改良了不少,硬要说是两种,似乎也无不可。

又听皇帝讲述了一番来龙去脉,北戎王听得血往头上涌,既羡且妒:这大周皇帝不会真有神助吧?区区一个后宫女眷,竟能得上苍厚爱,赐下这等至宝(李蜜对外说是菩萨梦中相告,引她到后院发掘,这才弄出了薯苗,这样说虽然玄学,却更能使人接受,不然没法解释她一个千金小姐是怎么懂种地的)。

北戎人迷信起来比起大周不遑多让,甚至草原上巫医通行,玄学之风尤甚。北戎王就觉得这李氏大约真是被长生天赐福过的,何其不幸,让她入了大周皇帝的后宫!

李蜜看他那一脸虎视眈眈的模样,很怀疑这老东西想把自己带回去作妾,下意识缩了缩身子。

冯玉贞觉得了,倒不是有意帮她解围,不过这段时日眼看王静怡跟这李蜜接连出风头,心里早就不快活了,怎能让她们将席上的热闹全部占去,遂笑盈盈地举杯起身,“可汗,妾敬您一杯!”

她原本的座位被李王二人挡住,众人不大能注意到她,这会子离了那黝黯角落,又恰好迎着殿中万盏灯火,刹那间,犹如一朵烟花怦然炸开,撞进在场每一个人的心弦里。

北戎王那张沧桑老脸上都多了几分笑意,“能得美人亲自劝酒,本汗不胜荣幸!”

说罢豪爽地一饮而尽。

冯玉贞却只浅浅抿了一口,尽管是她起头劝的酒,她自己却不肯喝完——这在她看来是一种倚姣作媚的表示,知道男人们愿意纵容她。

北戎王果然不与她计较,反而笑得更大声了。

一旁他的亲生儿子金吉利则委屈地咬着嘴唇,十分幽怨地看着父亲同心上人打情骂俏。

冯玉贞成功将这对父子玩弄于鼓掌间,总算找回了一点自信,果然,她的优势就在于对付男人。

夏桐摇头感叹了一番这姑娘的恶趣味,心里还是挺佩服的——看来这回又能割韭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