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2章 第二十七朵雪花(十三)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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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终于一口气说完了一整句话。
耿大队长:“啊?”
他疑心自己是听错了,赵知青,他们前进大队就一个姓赵的知青,看起来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一点不像干活的料,当初他去接人心里还犯嘀咕呢,以为又要大队补贴了,没想到人家真有能耐,直接当上拖拉机手了。
但是野猪?赵知青打的?怎么可能!以前野猪下来啃庄稼,村里十好几个大小伙子一起上都没能打死,更别说她一个人了。
事实胜于雄辩,大队长跟着来通知他的人一路小跑到地方,挤进去人群一看,嚯!这比当初下山那头野猪还大还肥!
他震惊又不敢置信,问玲珑:“赵知青,这野猪真是你打的?你进深山了?!”
玲珑面不改色道:“没有啊,我本来带了了挖菌子呢,没想到突然冒出来一头野猪,幸好我早有准备,带了自制的武器,不然我们俩的小命都要交代在山上了。”
反正也没人敢进深山去查看她说得究竟是真是假。
一时间,大队长不知道是该先高兴队里白得这么一大头猪,能让大家伙好好开个荤,还是该担心野猪过了警戒线,是不是又要下山来啃庄稼。
听玲珑说野猪的确是她一个人打的,而且她当时身边还有个小孩子呢,居然能全身而退,这可太了不起了!
藏蓝色褂子的女知青特意看了眼混迹于人群中的庄依文,见对方的脸煞白一片,心里暗爽,看他以后还敢不敢说人家赵立冬同志的坏话了,就他这小身板,腰都没野猪大腿粗,赵立冬同志一拳一个肯定不是问题。
庄依文是真给吓个够呛,现在玲珑在他眼里无疑是凶神恶煞的一头母老虎,他想想自己之前背地里嚼的舌根子,后背就一阵发凉,幸好,幸好赵立冬啥都不知道,他以后再也不说了!
看这野猪死得多惨啊!,眼珠子都耷拉在外面,还有那一箭穿喉,他的皮可没有野猪厚。
大队长高兴得很,他跟玲珑说:“虽然这野猪是你辛辛苦苦打的,但它在山上那就是公家的,不能让你一个人占了啊,不然会有人说闲话的,你现在是拖拉机手,得注意形象。”
万一有人使坏去举报就糟了。
玲珑:“我知道,但我得拿大头。”
大队长点头:“这是当然的。”
村里有人会杀猪,很快这头野猪就被抬进了大队里头,放上长板凳准备烫皮拔毛放血,整头猪一共有三百一十四斤八两重,其实分下去各家也得不了多少,最好的那条肉是玲珑的,此外还给她搭了一条猪大腿跟一对猪耳朵,猪下水也给了她,她一人独占三十斤。
女知青们开心极了,她们都好久没吃肉啦!藏蓝色褂子的女知青还额外得到了玲珑给她的一只猪耳朵,把她高兴坏了。
做饭呢,了了会,她的厨艺水平就是一个人生活饿不死,玲珑则完全不会,她吃人类的食物没有饱足感,就是尝个味儿,学厨根本没有用武之地,唯一真神还得是清欢。
自打她给刘玉香看过病后,刘玉香就大肆宣传她的厉害,现在隔壁大队谁家生了病,不舍得花钱去医院,都会来前进大队找清欢给看了,所以现在她手头有不少草药跟香料,玲珑拎回来一堆边角料,正好可以做成卤味。
这香味简直不要太霸道,馋得老耿家其它几房口水哗哗掉,连旁边几家的邻居闻着味儿都受不了了,都是肉,怎么自家的就是没有别人家的香?
清欢自己配了卤料包,用纱布将适量的药材与香料装起来封口,不夸张地说,哪怕是不做卤味,就这个料包,拿来煮树皮都好吃。
玲珑更是直接蹲在屋檐下等开饭。
清欢请吴老太帮忙清洗下水,作为报酬,等会做好了肉会分给她一份,玲珑一边盯着咕嘟咕嘟冒热气的锅一边问:“还要多久才能好啊,可以吃了吗?我能先尝一尝吗?”
清欢拿她没有办法,夹了一小块猪蹄出来,放在两个小碟子里,给门口蹲着的玲珑一个,再给窗户上趴着的了了一个。
两人的动作出奇地同步,因为猪蹄被切成刚好入口的大小,连筷子都用不到,拿起来手一送嘴一张——即便了了很少食荤腥也不得不承认,卤猪蹄真是唇齿留香,由于还不到出锅的时候,嚼劲略足,但也越嚼越香。
人类的身体需要获取足够多的营养,肉蛋奶是必须的,了了可不想跟清欢一样,在这个世界的几十年都只有一米六。
两人吃着猪蹄时,清欢就笑着看她们,又一人给了一颗卤蛋,并问:“好吃吗?”
得到诚实的点头后,清欢继续问:“那如果我卖调料包,你们觉得有出路吗?”
这年头,真的太穷了,许多人家炒菜,那真是只滴一两滴油就炖一大锅,好不容易逢年过节买两斤猪肉,还得把猪肉煎出油,什么菜都做得没滋没味,很多人面黄肌瘦,除了粮食产量低导致吃不饱外,肚里没油水也是原因之一。
玲珑一口吞掉一颗卤蛋,回答道:“当然可以,不过公社跟县城市场太小,得往外谈,而且不能以私人名义做。”
“最重要的是。”
她抬眼看清欢:“以大队做单位,你什么好都捞不着,那废物大队长也配?”
清欢笑了:“所以在这么做之前,我还想问问,你们觉得换个人当大队长怎么样?”
玲珑:“你可以,刘芬芳不行。”
当然刘芬芳绝对是个勤快能干又热心肠的好人,但玲珑就是不喜欢她,原因很简单,刘芬芳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居然想把她家那身高不到一米八长相只能说是中等的小男儿介绍给她。
刘芬芳平时跟清欢关系那么好,怎么不把她十八岁的小男儿说给“王白菜”?她甚至想都没想过,还不是因为王白菜是个死了男人还带了个娃的寡妇?
那种货色,给玲珑洗脚都不配,哪里来的脸肖想她。
刘芬芳会生出这种想法,对玲珑来说,无异于是拉低了她的水准,刘芬芳觉得自家小男儿配得上她,反过来,岂不是意味着在刘芬芳心里,她跟她们家是一个档次?
越想越火大,甚至瞪了清欢一眼:“你怎么回绝她的?”
刘芬芳跟玲珑不熟,就想通过清欢来问问她的口风,而在对待朋友这件事上,清欢向来分得清远近亲疏。
她又投喂了一块卤肉给玲珑,笑道:“这几天她都没来找我,你说我是怎么回绝的?”
如果说“赵立冬同志暂时不考虑结婚”,或者是“这两人不一定合得来”之类的推脱词,刘芬芳必然是听不懂的,所以清欢十分诚实,毫无保留地告诉刘芬芳:你家小四配不上。
她说得很不留情面,刘芬芳当时脸上挂不住,接连好几天都没过来,刘玉香知道后心里直犯嘀咕,她觉得她姐有点飘了,赵立冬同志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她那小外甥男再重新投几次胎都不一定够得上人家的脚后跟。
刘芬芳自那之后再没跟清欢说过话,可惜清欢并不在意,更不会委屈自己去讨好一份并不算深厚的交情。
刘家这两姐妹,反倒是无男一身轻的刘玉香越来越洒脱越来越爽朗,而来往久了后会发现,刘芬芳能跟大队长过到一起去不是没有道理的。
等大队长被拉下马,真换成清欢上位,恐怕她跟刘芬芳之间更没法做朋友了。
玲珑懒得理这些破事,她从来不跟人类交朋友。
把碟子里的卤肉吃掉后,玲珑眯了眯眼睛:“你觉不觉得这肉太少了,根本不够吃?”
清欢意味深长地看来一眼:“谁说不是呢。”
刘芬芳跟清欢来往时,没怎么藏着掖着家里的事,她总是有很多烦恼,比如明明大队长的兄弟爱往她家占便宜她却没法拒绝——不是不好意思赶人,而是前进大队还不是前进大队的时候,老村长就是大队长的亲爹。
大队长之所以能当上大队长,是因为当初兄弟几个凑一起抓阄时,他抓着了最好的那个,分走了一半的家,负责给二老养老,并成了前进大队的第一任大队长。
也正因为这个,大队长的兄弟们一直不服气,老爱往她家打秋风,大队长是大哥,好面子,刘芬芳要是抱怨多了他还会反过来责备刘芬芳小心眼。
村民们对大队长不是完全没有怨言的,远了先不说,只说每天耕种要用到拖拉机,前进大队每每都是最后一个,等轮到了大家伙自己全翻完了!而且前进大队也是全公社最穷的大队,毫不夸张地说,放到全县十一个公社里,前进大队是能排前三的,就是得倒着数。
这么个毫无领导能力的人,居然能当这么多年大队长,属实是该谢谢他那早埋黄土里的亲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