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宫灯会(为一诺千金的小泉裕太加更)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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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山不由得勒住了马。带路的向导是抗金军在益都的密探,当地人。他赶紧介绍说,这是益都地面的风俗,年轻女子未嫁而亡,是不能葬入祖坟的。所以有钱人家的女儿死后,暂不入土,而是要办一场“宫灯会”。
办法就是让丫鬟养娘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内的傍晚,提一盏宫灯,在城外十里长亭等候。但凡有路过的年轻人,便上前客气询问是否愿意做“宫灯娇客”,跟死去的小娘子做一晚名义夫妻。
被询问的年轻人如果愿意,便接过宫灯。丫鬟养娘就高声喊一声:“来了~~”
一行人便簇拥这“娇客”坐上候在亭外的马车,一起回家。
然后这个年轻人需要在小娘子的灵前行一个丈夫之奠,再为小娘子守一夜灵。那么在鬼神面前,就相当于这小娘子生前曾与他结为夫妇,小娘子就可葬入祖坟了。
宫灯上要写下这娇客的姓名并生辰八字,放入小娘子棺中陪葬。据说小娘子的阴魂便可以提着这盏灯,往祖宗在阴间的宅子里去。若是遇上鬼卒,便高举起灯,亮出灯罩薄绢上丈夫的姓名和八字,鬼卒就会放行。
若无此灯,鬼卒就会把小娘子的阴魂阻在门外,从此阴魂伶仃孤苦,无依无靠地流荡,便是家人烧纸祭奠,它也享纳不到,更别说投胎了。
通常路人都不愿意会宫灯,认为晦气,更会引鬼上身,乃至折阳寿。贫寒人家死了女儿,父母悲悲切切地在长亭举起灯笼,无人来应,最后只能将女儿葬在乱坟岗上。
富贵人家则允诺重金酬谢宫灯娇客。不过饶是如此,宫灯会也不是那么顺利就能成的。许多人远远的见长亭内有灯亮起,宁可绕道也不上前。
更有些时候,遇不上年轻合适的小伙子,贫贱丑陋年老的人也勉强拉来做一晚宫灯娇客。当然也有乞丐不怕鬼祟,豁出命去,与其饿死街头,不如去混顿酒肉,赚两个钱。富贵人家遇不到合适的小伙子,也只好将就了。
向导看范山脸色阴晴不定,赶紧解释这这种事也不常有,不知今天怎么就遇到了,不如绕过去算了。
范山却叹口气,说:“可怜天下父母心,过去看看吧。”说完,骑马慢慢地走了过去。他其实还不到十八岁,虽然留了胡子,尽量“做旧”,但看上去也就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很符合“宫灯娇客”的理想标准。
那个提宫灯的丫鬟看到这样一个年轻的公子骑马过来,喜出望外,赶紧迎上来,施了个万福,拖着哭腔吟唱道:“吾家有女初长成,不幸已做他乡人。远来善人若有意,今夜可否送一程?”
范山看那丫鬟十四五岁的样子,穿着月白绫袄、青缎子掐牙背心、深色裤裙,虽然不是十分漂亮,但也非常端庄。
她手里那宫灯八角,黑檀木架,灯头雕镂龙凤图纹,坠金蝉琉璃宝珠流苏。这本是皇家用品,平日里断不许民间使用,只有在结婚喜庆时例外。因为是办宫灯会,那灯笼就挂着素银蝉流苏,用了纯白色的薄绢。
范山暗想这家定然不是一般人,又问了问这家人特别是小娘子的情况。原来这家姓钟,开了十几家药铺。有二子一女,小娘子排行第二。小娘子生前为人善良,待着丫鬟甚好,亲姐妹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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