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4 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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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马场是皇家马场,宽阔宏大,丽姝知晓在丽贞丽柔等人学马术的时候,她正好跟随爹娘外放,因此,按照如今的刘丽姝而言是不会骑的,所以丽姝虽然来到马场,但是她并不敢直接上场。
丽贞这次也帮丽姝说话:“我二姐姐近来回家守孝几年,不如我们平日常常出来打马球,太子妃不如让她自顾去骑马就是了。”
太子妃深深的看了丽贞一眼,才“唔”了一声。
丽姝也很惊奇,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若说丽贞表面功夫做的好她不会感到奇怪,因为她现在是侯夫人,涵养比之前要好。但帮自己说话这种事情,真是闻所未闻。
丽贞看了丽姝一眼,小声提点道:“二姐姐选那匹温顺点的母马,让人替你牵着马,走几圈也松快些。”
丽姝垂眸:“今日的事情要多谢你了。”
丽贞和丽姝向来关系不好,二人甚至长期剑拔弩张,陡然间丽姝道谢,丽贞也不自然。
不一会儿,女眷们就开始在场中打马球,太子妃打的很好,出乎意料丽贞马球也打的很好,丽姝其实技痒,但只能装作什么都不懂的蹩脚样子。
但坐在马上这种久违吹风的感觉,也实在是让人着迷,其实现在想想草原上也不是没有好处,只是自己当初觉得那里是番邦,对那里完全没有留恋,每一日都觉得痛苦。
现在骑着这匹枣红色的小马,微微眯着眼睛,吹风很是舒服。
一望无际的草原,让人心旷神怡,她在看风景,却没想到有人也在看她。明明今日是他的寿辰,他却无心凑热闹,反而靠在窗边看人。
那个姑娘其实很早他有一面之缘,那个时候她年纪还不大,她会弹琴,又斯文又好看,如今长大了,容德甚美,神光动人。
刘家的人当初还说要送她进宫做他的玩伴儿,这种玩伴就似曾经的后妃一样,她们在十岁左右被选入宫中教导规矩,等她们长大了,再选出太子妃或者良娣良媛。
只是后来听说她已经许配人家了,刘家的人说她八字和自己不太合,所以怕她对自己妨碍。
惊鸿一瞥,让他很是难忘却。
所以,刘家原本准备送六姑娘进宫的,是他自己看中了
七姑娘,这就是鬼使神差了。可那位七姑娘进宫,却是完全货不对板,她浑然不似刘二娘子那样神光动人,就是只看其气质都会觉得她秀慧而绝艳。
再听说她才情俱佳,若非当年因为是她替金仙县主李寿英弹百鸟朝凤,他怎么可能会这般轻易放过。
据说她做这件事情,是因为怕福宁选郑灏为驸马,郑灏他见过,世家子弟,翩翩公子,外表光风霁月,实际上老谋深算。
他利用她的地方许多,靠着刘家的情报,郑灏才能迅速直接的做出判断,在家守孝分明一年就够了,偏偏要守够二十七个月才来,且这次一上来,就把他恩师都卖了,是个狠心人,偏偏面子上还要做的光风霁月。
这种世家对朝廷没什么忠诚,无论朝代变化,他们都以自己家族为主。要不就是流水的王朝,铁打的世家呢。
只可惜她似乎还不知道自己的丈夫是这样的人,太子冷嗤一声。
马场传来欢呼声,女眷那边似乎是太子妃胜利了,大家都朝那边看过去。丽姝也看过去,准备下马走散散步,却见一个小男孩坐在马上横冲直撞的跑了起来,那个小男孩吓坏了。
那匹马似乎是受了什么刺激,丽姝想也没想就冲了上去,她迅速上前,一个蹁跹上马,又用双脚轻点地下又一跃而上,不停的跟着马跑,马的呼吸很重,马蹄不停的乱踢,方才还高兴的太子妃,现下却捂住嘴,很是惊慌。
连丽贞也停下来看向这边,她从来都不知道丽姝的骑术居然也如此之好,抱着马头的她听到吭哧吭哧的声音,那个小男孩搂住丽姝,丽姝总算是救下他了。
这个小男孩抱着丽姝的脖子,哇的一声哭了,丽姝自己也是做娘的人,当然哄他:“没事儿了,你看,有人已经把疯马控制住了。”
孩子不在马上,一窝侍卫太监才敢冲上来控制,这些人当官趋利避害的本事素来如此。
再听到四周有太监宫女跑过来,孩子往丽姝怀里钻,丽姝心想这个孩子应该是个凤子龙孙了,自己赶紧交给别人。
没想到过来的是一位穿着石青色外褂,内罩明黄内衬的青年男子,虽然脸色微微有些苍白,但依然容貌俊朗雅致。只见众人山呼千岁,原来这是东宫太子爷,居然如此年轻。
他笑容很和煦,“今次要多谢夫人了,夫人真是巾帼不让须眉的人物,救了犬子。”
丽姝没想到这位东宫太子这般和气,她这才知晓马上是原来汪良娣的长子,当年先前被废的太子妃金仙县主就是知晓府里有良娣良媛有身孕,她不惜假孕生下儿子,就是为了皇长孙的名义。
哪里知晓她怀里抱着的这位,才是真正的皇长孙。
新任的太子妃还未有所出,如今这位就是最尊贵的,这样的孩子却骑了一匹疯马,不知道是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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