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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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景裕其实不知道一年A班发了什么事。
学校大大小小的事情这么多,他还不至于闲到每个班早上的新闻都要知道,不过叶晨夕毕竟顶着叶家的头衔,但凡在学校里做出一点不同寻常的举动,都会引起大家或多或少的关注和讨论。
叶晨夕大早上发了火、一上午都没回教室,因为教室里有谁惹到了他,他听到的就是这么一个传闻。
至于具体的情节,叶景裕盯着对方惨白到血管都可以看清楚的脸蛋,以及偷偷掐大腿的手……
只觉得有点好笑。
现在倒是想着和自己解释了。
没什么表情地再次扫过对方脆弱苍白的面部,叶景裕若无其事地收回视线,用修长分明的手指关节敲了敲桌面,不远处立即有食堂的工作人员走过来,递上了菜单。
这边的叶晨夕还陷在沉默当中。
所以说……感情便宜老哥在诈自己啊喂!她这岂不是断了自己的后路,刚才不该那么说的。
反正没有真的惹到人家,也不会被骂什么“你这是在丢叶家的脸面”之类的话,叶晨夕觉得自己该留些挽回的余地,万一以后还需要去医务室呢。
于是她清了清嗓子,变换了几个声调后偷偷趁着间隙加了一句:“身体不舒服的时候除外。”
至于啥时候不舒服,当然是自己说了算。
虽然她一直在不舒服就是了。
叶景裕没回话,安之若素的气质太过霸道,搞得她过于忐忑,却没发现对方挑起来的眉头一直没放下来,语气淡淡地把菜单划过去:“吃饭吧。”
像是不耐烦了,催促人尽快吃午餐的样子。
“……哦。”
硬着头皮随便点了个自己能吃的,叶晨夕乖乖吃了份意面,这一整个中午都没有任何异议,当然,下午也老老实实回教室上了课。
毕竟她上午待的其实很痛苦,躺在医务室里一直睡不着,还不如回教室里听老师讲课。
宋媛媛也在下午回到了教室,因为早晨那件事,这次没有人敢在她的桌堂里塞垃圾了,但是她的桌面上还是写着“倒贴女”、“贱人”之类的污秽词语。
有了早晨的经验,宋媛媛沉默了几秒便拿出纸巾,干净利落地擦干净了上面的粉笔字迹,安安静静地坐到座位上开始认真读书。
看到叶晨夕出现在教室,她的眼睛亮了一下,似乎想张口说什么,但想到什么似的墨色的眼眸里开始变得暗淡,最终没有向叶晨夕搭话。
一下午就这么过去了。
叶晨夕自然也没和女主角搭话,忍着凑过去的欲.望,装了好几节课充满不耐的戾气少年,直到放学都没有人敢来招惹她。
顺便一提,F1中午又把她叫到小花园吃饭这事传得特别快,叶晨夕早上刚发了火,叶景裕对此却没说什么还让她去5层吃饭,基本上默许了叶晨夕的做法,大家对她以后只会更加忌惮……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晚上回到家,一切都与昨天相差无几,直到叶晨夕脱衣服想去洗澡的时候,口袋里突然掉出来一张传单。
她迷茫地弯下腰拿起来一看,总算想起来这是井熠昨天中午扔给自己的,示意自己今天去那个劳什子射击馆。
糟糕。
她把这事忘的一干二净!
说到射击馆,原著后期好像也有类似的情节,宋媛媛路过商业街的时候发现了贴在楼底下的招聘广告,Temples射击馆刚好在招前台,后半夜专门负责招待贵宾席的那种,因为薪水很高的样子,她想着去试一试,结果在里面遇到了井熠。
那个时候井熠已经和宋媛媛打过几次照面了,但是没有单独说过话。
后面发生啥来着,宋媛媛玩射击的天赋好像很高,引来了井熠的一点刮目相看,后续直接带着人去飙了个摩托,还是碰到小混混遇袭来着……这两个人的独场戏总是穿插在F1和F2之间,很容易把情节记混。
叶晨夕看文一目十行,原书又不是什么古典名著,她当时看得很随意,不可能把情节记得一清二楚。
后大悔了。
这些暂且不提,毕竟是后面的情节,现在最重要的是已经发生的某件严肃且深刻的事情——
叶晨夕把对方的传单忘得一干二净。
而且她哪里会打靶子这种东西!根本不喜欢不说,准头也不好,完全是一头雾水的菜鸟一枚。
去那里别说让井熠刮目相看了,这种情况就是作为对手也不够格啊,菜到会让人扫兴的那种,一点相关知识都不会,只会拉低F4这个□□崽子的好感度。
不管了,反正已经失约,不差这一次的气运值了。
她没去应该挺符合顽强野草这条路线的吧,不过放人鸽子其实不得行……话说她本来也没答应对方吧?!
无比心塞地换了件新衬衫下楼吃饭,叶晨夕哀愁归哀愁,饭还是得吃的,她先在新厨子做好的丰盛菜肴上扫了一眼,第二眼的时候才发现餐桌上没有便宜老哥的身影。
“黎姨,我大哥不在吗?”
正在旁边准备餐盘的黎姨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语气无奈:“大少爷他说不下来吃了。”
“哦。”好吧,看来叶景裕又胃疼了。
绝对是他天天喝冷咖啡的锅,那东西一看就会加重胃疼。
叶晨夕想了想,她目前没什么拿出手的新办法,在黎姨叫过的基础上、上楼再叫一遍叶景裕没啥必要,免得被灰溜溜的赶下来。
暗搓搓打开餐厅的8K激光电视机,没有便宜老哥,她一个人在下面吃的比平时轻松了许多,头一次在吃饭的时候有幸看上了120英寸的超大屏电视。
电视里正播放着最近的时事新闻——手机品牌的龙头企业创始人、MPC集团的董事长确诊癌症,目前正在初步治疗。
叶晨夕正打算独自喝汤的动作顿了一下。
MPC集团好像是叶景裕外公创始的……
原书里F1的亲外公病危,临终前与叶家商量过后,指派了一个老朋友家的孙女给他做未婚妻,那个老朋友不仅值得信任,小孙女的性格也十分要强、同在圣亚斯学院上学,三家联姻对彼此公司的发展都非常友好……
不过那是中期的剧情了,现在叶景裕的外公才刚确诊。
叶晨夕有些不知道说什么,想了想还是关掉电视,觉得自己找到便宜老哥又胃疼的真正原因了。
这种情况总得想办法安慰一下对方吧?
或者给他一点与平时不一样的关心什么的……叶晨夕默默放下手里的山药栗子乌鸡汤,琢磨来琢磨去,只有晚上送牛奶的时候比较好接触对方。
现在给叶景裕送热牛奶已经变成了很日常的事,俗话说三周就能养成一个习惯,她现在也几乎没差了,掏出折叠屏的大手机搜了搜缓解胃疼相关的东西,叶晨夕立马找到一个比较适合表达心意的小花样。
于是乎,等到晚上20:00左右,她一个人钻进了厨房。
由于时间很晚了,偌大的西式厨房干净又冷清,新鲜的果蔬和水果都保存在冰箱里,叶晨夕轻松一翻就找到几个乔纳金苹果。
从一长排的刀具架里拽出一把水果刀,跟着视频教程削了大半天,又把牛奶热好,叶晨夕翘首以盼地端着托盘迈上了爬进二楼的楼梯……
等等,这样好像还不太够。
她脚下打了一个弯儿,果断回到自己的房间从行李箱里找出创口贴,仔细在食指和大拇指上都贴了一个,这才满意地端着托盘敲响了叶景裕的房间。
“叩叩。”
“咔嚓。”
……
敲门声与开门声间隔没有太久,某位英俊的黑发少年姿态慵懒倚在门框上,脸上的表情万年不变,神色淡淡地俯视着没穿增高垫的叶晨夕,自上而下散发出了一种低沉的压迫感。
“大哥,我来给你送牛奶。”
叶晨夕乖乖开口,她没在意便宜老哥的冷淡,把盛着牛奶的杯子和小兔子模样的苹果托盘一并送上。
果不其然,看到托盘里多了一份水果,叶景裕浓墨色的眸子里闪过了意外。
“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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