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青天霹雳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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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能只是最初猜测的拗不过内心善意,来为他庆生。
陆羡青仔细回忆了昨天,将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做过的每一件事详细揣摩,然后扬声叫了安宁进来,“你去叫沈长风过来,我有事问他。”
“好。”
沈长风很快过来,很两人问了好,被两位影帝的眼神盯得发毛,尤其是陆羡青。
“四哥,是有什么事吗?”
“坐。”
沈长风僵硬坐下来,看着他的表情就跟要灭口似的,战战兢兢随时准备起来,“四哥,您有事就直说吧。”
陆羡青也不拐弯抹角,直截了当的问他:“他是不是忘记了一些事情。”
没有指代,沈长风却立刻点头,他踟蹰了一会看向明斐,陆羡青说:“他不要紧,直接说就是了。”
沈长风从第一次发现秦思筝嗜睡开始,一直到去医院、再到他开始严重忘事,巨细靡遗的告诉了陆羡青,发觉他脸色越沉越冷。
沈长风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小心翼翼地递给陆羡青,“这是他昨天写的,应该是怕连你这个人都忘掉,记下来的。”
秦思筝早上起来却连这张纸都忘了看,夹在书里露出一角,沈长风帮他收拾房间的时候看到,抽出来看到内容,回过头看了眼秦思筝,默默将它塞在了口袋里。
这件事不能再瞒着陆羡青了。
明斐撑着额头,嘴角含着一丝笑意,“为什么一开始不说?这世界上还有比陆羡青更疼他的人?生了病你瞒着,你怎么做助理的。”
沈长风被他这个笑面虎的样子吓得瑟瑟发抖,苍白解释道:“思筝这段时间很痛苦,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肯说话,我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多大的问题,也不知道四哥还要不要他,万一四哥先说的分手,思筝又有什么立场去找他说自己病了。”
“你以为。”明斐轻轻一笑,眼神却比刚才多了一分凌厉,“你不知道么,秦思筝是他第一次动心,比命还重要的人啊。”
沈长风立刻起身认错,“对不起,是我考虑不周。”
他以为会像医生说的那样,这段时间压力太大了,过几天就好了,没有想到事情会严重到这个地步。
陆羡青从拿到这张写着四条备注的纸条时就说不出话了,原来秦思筝说的“我要想想”是真的想要想清楚,而不是他以为的“我不要你了”。
他那么努力的与流失的记忆对抗,在他不知道的时候那么痛苦的想要挽留住回忆,即使那么痛苦了还是要写下当时的承诺。
——我永远不会不要陆羡青。
原来他从来没有想过不要自己!
陆羡青手指微颤,眼睛赤红的盯着纸条看了许久,终于落下一滴泪来,随即别过头将那张纸条塞进了口袋里。
他昨晚写下这些东西的时候该有多无助,如果他能再敏锐一些,再细心一些,少一点自私,只希望他原谅自己,或许就能发现他的异常。
他就能在他仓皇写下这些话的时候给他一个拥抱,告诉他不要怕,我做你的记忆,我会每天提醒你,告诉你我们曾经在一起。
陆羡青肝胆俱裂后悔万分,昨天那样的时候,他却还在许愿,秦思筝能再爱他。
“四哥,对不起。”沈长风重重朝他鞠了一躬,诚挚道歉的同时又跟他说:“思筝真的很乖,他忘事那几天,从一开始的以为您还在拍戏的时候要偷偷去探班,后来说怕影响您就没去,再后来就是刚拍戏那段时间,说要去练习演技,不要给您拖后腿。”
陆羡青嗓音微哽,“我知道,我知道他很乖。”
他一直很乖,尽管知道了自己曾经被那样欺辱,却还是不肯记恨,只是说自己要想想。
那些避而不见和祈求后的崩溃说不要,也只是自己逼得太狠之下的失控,并不是拒绝。
他从来没有想过放弃。
沈长风话抵在舌尖很久,尽管越界但还是说了出来,“那您,还要他吗?”
陆羡青手抖的厉害,手背血管几乎要崩裂出去,连额角的青筋都浮现出来,看的出他在艰难忍耐着对秦思筝的心疼。
他没有回答,但沈长风知道已经不需要回答了。
明斐说得对,他爱秦思筝已经到了连命都能拱手相让的地步,任何承诺在此时都苍白无力,比不上他刚刚那滴眼泪的沉重。
这个世界应该没有第四个人看见过陆羡青在戏外哭,他有幸见到,也有幸知道他对秦思筝的浓烈爱意,几乎把他溺毙。
陆羡青的手在发抖,慢慢渗出血珠,沈长风大惊失色的喊他,才发现他失神按在桌上的时候碰到一个修眉刀,划了一道伤口。
“你回去吧,看着他。”
“但您的手……”
“不要紧,别告诉他我已经知道了这些事。”
“好。”
明斐从刚才说完那两句话就一直没再开过口,等沈长风走了之后还在定定看着陆羡青,然后轻笑了笑。
“笑什么?”
“笑你是个傻逼。”
陆羡青懒得骂回去,明斐换了个姿势靠在椅背上,感慨似的说:“你啊,从小就比别人聪明很多,跟我们一块儿浪,结果就你能考全校第一,我们拼死拼活在这个圈子里,你出道就拿影帝,就跟他妈天选之子似的。”
陆羡青不说话,明斐也没打算等他接,“你做什么事都是缜密细心的,结果连他忘记了那么多事情都发现不了,陆羡青,你废了。”
明斐能够想象,陆羡青在面对秦思筝的时候是怎样的束手束脚,小心翼翼,连他的出现都觉得是赏赐,所以根本分不出多余的心思去分析他是不是忘掉了什么。
他太惊喜也太珍惜,甚至不敢太过触碰,连靠近都要再三思量,生怕惊扰美梦。
“照我说,感情只是个人生长路漫漫上偶尔开的花,为了一个人把自己搞成这样……其实感情呢,你把它当作人生的附属品或是调味剂,有自然是好,没有的话别的也能吃,不是一定要吃中餐的陆影帝,世界这么大,总能找到一个替代。”
明斐上半辈子流连花丛,从来没有真正为一个人动过心。
就算是时见疏,他也无法想象自己有朝一日会像陆羡青一样委曲求全,连最简单的敏锐和分析能力都没有了。
“哎……怎么说?”明斐问。
陆羡青沉默许久,“就当是重新追一次,哪怕他每天都会忘记我,我也会每天都努力让他再爱上我一次。”
明斐皱眉:“太辛苦了,值得么?”
陆羡青长舒了口气,“就算辛苦,我也不想让他离开我,只好委屈他每天都要看见那个烦人的我了。”
明斐摇摇头:“我说的是你。”
陆羡青顿了顿,随即一笑,“我不辛苦,爱他怎么会辛苦,是得来不易,也是三生有幸。”
明斐不能理解,撑着下巴发呆。
他从出生开始就顺风顺水,当过几年兵,退伍后进娱乐圈,拿奖后立刻退圈,开了公司就签陆羡青,直接顶到圈子巅峰。
这辈子什么挫折都没遭过,感情对他来说就是饿了要吃的饭,不吃中餐也可以吃西餐,再不济还有速食也能勉强填饱。
说他凉薄也好,无情也好,让他一辈子没爱也没有关系。
他和陆羡青不一样,需要爱情来支撑着活下去。
秦思筝是他无可取代的那口饭,再美味的东西摆在他面前,不肯吃就是不肯吃。
宁死都不肯看一眼。
“叩叩。”化妆师敲门,探进一颗头来,“四哥,可以化妆了吗?导演在催了。”
陆羡青松开手,“嗯。”
化妆师一进来就被吓住了,“您怎么受伤了!我叫人来给您包扎!”
“不用,安宁。”陆羡青伸出手放在桌上,安宁跟着他久了,各种急救技能熟练掌握。
明斐站起身,“行了,走了。”
陆羡青头都没抬。
明斐单手插兜走到门口,又回头看了他一眼,忽然想了想,如果有一天时见疏把他忘了,摇着头说不要他的场景,不由得轻“啧”了一声。
要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