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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矶。

林旭在约翰的楼下开了一间驱魔事务所,顺便将约翰雇佣为了他唯一的员工。

此时距离地狱神探的剧情还有十年,他可不想这么干等着。(电影里,约翰跟他徒弟提起过蝙蝠侠和罗宾,现在蝙蝠侠还没诞生。)

而且对付恶魔什么的,卡玛泰姬才是专业的,顺便看看能不能刷一下上帝他老人家的好感。

约翰打量着手中的金砖:“啧,你真看得起我,一个月100盎司。”

“你在想屁吃,这是半年的。”

“也行……,不过你就不怕我跑了?”

林旭闻言走到他跟前,猛然出手,一掌拍向他的胸口。

一瞬间,约翰只感觉自己的视线后移,在他的面前,还有一个约翰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

“瓦特?我这是……”

“没什么,一个灵魂离体术而已。”

听到这话,约翰立马急了:“快,快把我的灵魂放回去。”

林旭没有搭理他,又等了片刻,丝毫不见天堂和地狱的踪迹,有些失望。

看来,祂们虽然很想要这个灵魂,但规矩不能坏,没死就是没死。

随手一拉,约翰的灵魂回到体内。

“呼……谢特,你……”

“我怎么了,要再试一次吗?”

“NONONONO!我保证不会跑路!”约翰赶紧摆手。

说实话,他这么多年的驱魔经历,灵魂离体也不是没有过,但每一次离体,灵魂都会不由自主地去到地狱,找到线索之后,再利用法宝或者圣物强行回到人间。

灵魂离体之后,依旧留在人间的,这还是第一次。

同时,在他心里,林旭的实力又拔高了一个台阶。

就在这时,一个圆乎乎的胖光头,出现在了店门口。

“约翰,我本来想上楼找你的,你怎么在这?”

“嗨,轩尼诗。”

轩尼诗神父抬头望着事务所的名字,有些好奇:“Kamar-Tai驱魔事务所,Tai我知道,阿拉伯语王冠的意思,Kamar是什么意思?”

约翰笑了:“你应该给自己留一点娱乐时间的,卡玛泰姬啊,漫威漫画挺出名的。”

“你知道的约翰,我一向很忙。”

“那么大忙人找我有什么事?”

提到正事,轩尼诗神父立刻认真起来:“有件事情,我搞不定,想请你帮忙。”

当透明人的林旭听到这里,立刻钻了出来,站在两人中间:“咳咳,你好,我是他的经纪人兼老板,有什么事跟我商量就行。”

同时,林旭仔细打量着这位跟瓦尔基里差不多的酒蒙子。

只不过瓦尔基里喝酒是主动,这位是被动。

轩尼诗,名字都是酒,他的能力是通过皮肤接触,来探查异次元的信息,副作用是事后必须喝酒。

但这种能力会给日常生活带来困扰,所以平常都会带着十字架,来抑制这种能力。

“呃……你好。”

轩尼诗一把拉过约翰,小声问道:“你不单干了?”

“他给我100盎司黄金半年。”(1992年的金价来算,差不多平均工资的5倍)

“咕噜~这么多?”一听到金额,轩尼诗差点想辞去自己神父的职位,有这工资还干个屁的神父。

“行了,有什么事直说!”

轩尼诗回头看了一眼林旭,努力压下心中杂念:“你们知道今年的影帝是谁吗?”

“不知道。”

“没关注过。”

“好吧,看来你们的娱乐生活也很匮乏。”轩尼诗趁机调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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