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潘富案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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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县?
洪武十八年?
黄鲁?
潘富案!!!
想起史书上的事,顾晨的眼睛瞬间迸发出了一道光亮。
你说他运气怎么那么好,每次感觉到有些瞌睡了,都有人来给他送枕头。
顾晨立刻从马车上下来,顾安立刻通报他的身份开道。
“左都副御史顾大人在此,让一让,请让一让……”
老百姓见御史来了,知道有好戏看,便纷纷自觉地退开,然后又迅速地围成了一个圈儿。
“你说这御史办事,肯定比衙门里的大人更公道吧,衙门里的官官相护,御史大人应该不会吧?”
“应该不会,衙门里的官儿,和那些知县都是同僚,御史不一样,人家御史是专门抓贪官的。”
围观的吃瓜群众小声议论,而衣衫褴褛的黄鲁也抬起了头,把手里的冤字举得更高了些朗声道。
“御史大人,溧阳县民有冤屈要告,求御史老爷呈报陛下,为民做主,为我们溧阳县民做主。”
他之所以不肯去府衙,就是怕这状会告不成。
他一定要闹得应天府人尽皆知,闹得不能遮盖,上达天听,他们溧阳县的百姓才能有救。
所以,他才会选在百官退班的时候,在他们必经之路闹起来。
“你这读书人……”那衙役见御史来了,也是觉得无奈:“有什么冤屈,上府衙说不是一样的吗?”
这种做派,倒搞得好像,他们府尹大人不值得信任似的。
说罢,他转身,恭恭敬敬对顾晨行了一个礼。
“叨扰都御史大人了,府尹大人说,溧阳县隶属于应天府,百姓有冤,定然会公正审判。”
道上有条不成文的规矩,虽然人家是"副"都御史,可是在叫领导的时候,副字最好还是省下为好。
这样领导高兴了,你的事情也就更好办了。
“让小人请这小子去府衙说话,府尹大人已经等着了,可这小子却不肯去府衙,非要在街上大声喊冤……”
总结:这事跟我们大人可没关系,是这人胡闹。
“凡事要多反省自身。”
顾晨抬手,打断了那衙役的话:“要是平日里,咱们这些当官儿的真心把百姓当成自己的子女,老百姓会不信任吗?”
御史说话,果然是站着不腰疼,可那衙役不敢反驳,只敢点头应是,不敢啰嗦半句。
废话,就是府尹大人在这儿,也得客气一些。
何况他?
“这时辰都下衙了,你饿不饿,要不你跟我走,明儿一早,我带你进宫见陛下告御状如何?”
皇宫大内确实不好进,可重点却是在那个内字。
说白了,也就是后宫那块儿地方,但你要是有冤屈的话,百姓也能上奉天殿见皇帝的。
前提是,得先让皇帝知道和答应。
“御史老爷……”黄鲁握着状纸,满脸的犹豫不决:“您没骗学生,学生真的能入宫告状?”
他可是带着全县的希望来的,可不能被随意忽悠了去。
“这么多人都看着,本官还能骗你不成?”
顾晨哭笑不得,不过更多的是同情,对官有这么强的警惕性,看来是被地方官儿欺负惨了吧。
“你若信本官,就把状纸给我,我现在就交上去。”
黄鲁看着伸到自己面前的大掌,又看了看顾晨那身二品官服,最后又想了想他御史的身份。
最终,还是把状纸递了上去:“求御史老爷一定要告知陛下,为我们溧阳县百姓做主啊。”
这次若不能把那两个王八蛋拍死,那死的也就是自己这个告状的,还有那些无辜的老百姓了。
顾晨拿过状纸,又一把把他从地上给拉了起来。
然后扭头看向衙役:“你先回去告诉梁大人,这事儿,今儿不必操心,明日再说吧。”
说完,顾晨把人交给顾安,自己则折返宫中,把状纸交给了云奇,嘱咐他明早再给老朱。
理由是,免得陛下气坏了,到时候晚上睡不好。
其实是人早上脾气最大,他希望老朱多多生气。
气大伤身,伤身早薨,大明臣工之所愿也。
往回走的路上,顾晨心里琢磨着这次案件也觉得想笑,因为这案件,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若是自己能把这件事利用好,就能让老朱和标儿下定决心土地改革,在利益上给予他们痛击。
这是咋回事呢?
历史上,洪武十八年,这个叫黄鲁的书生进京告御状,说自己受全县百姓们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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