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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晓和聂楚航唱完了歌,放了话筒走过来。

夏漓往晏斯时那儿看了一眼,心脏突跳了一下,就趁着他俩坐下的时机,起身,往那边挪了两个座位。

自然得像是给人让位,没有引起任何人的察觉。

当然,此刻他俩还沉浸在刚刚被人起哄的隐秘喜悦当中,估计也没什么心思注意到旁人。

来的人当中,还有一对正在暧昧。

坐了一会儿,林清晓和聂楚航打算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又一轮起哄,气氛越吵越热。

而夏漓也似随着这狂热气氛,越发大胆。

晏斯时依然没什么动静,她确定他是睡着了。

于是,趁着无人关注的时候,她又往他所坐的方向,挪了两个位置。

这下,与他仅剩了一人不到的距离。

心跳如擂鼓,生怕他突然醒来。

所幸没有。

好像回到了第一次见面的车里,也是与他隔得这样近。

夏漓不想用“英俊”这个词,总觉得它应该属于再稍稍成熟的人,理应更有棱角与锋芒。她想,或许十年后,这个词才会真正适用晏斯时。

而此时的他,更多是一种少年感的惊艳。

即便用雪来形容,他一定是,初冬下的第一场雪。

胡思乱想时,忽然晏斯时动了一下。

她吓得心脏快从嗓子眼里跳出。

还好,他没有醒,只是身体微微侧倒。

放在卫衣口袋里的iPod,随之滑了出来,落在了沙发上。

夏漓被这一下的动静吓得好半天没敢动。

待回神之时,“贼心”又起。

她好奇这个问题好久了,这机会就在眼前。

纠结半晌,最终还是稍稍探出身体,往iPod的屏幕看去。

正在播放的是首英文歌。

她掏出自己手机,调出短信界面,将歌名和歌手记在了草稿箱里。

包厢似是分成了两个世界。

一边热闹喧哗,一边是她与晏斯时两人的角落。

她盯住了那界面,记录得比做英语听力还要认真。

一首再一首。

不知多久过去,林清晓走了过来,夏漓忙将手机息屏,藏好自己偷窥得来的秘密。

“你怎么一个人呆在这儿啊?”林清晓坐下,开了瓶水,咕噜喝下大半。

“……没,我跟徐宁聊Q.Q呢。”

心里余悸未平,像刚刚经历了一场大考。

这包间定到了十点,差不多快要结束了。

林清晓还有首歌在排队,她等不及了,起身去点歌台那儿将其置顶。

夏漓看了看身旁还在睡觉的人,犹豫片刻,伸手轻轻碰了碰他手臂。

男生缓慢睁眼,摘下了一只耳机。

“他们好像准备散场了。”夏漓轻声说。

晏斯时点了点头,随即收起了iPod。

赶在点歌系统关闭之前,有人点了首《情歌王》置顶,切歌。

12分钟的时长,一人一句,誓要将商家唱破产。

有几个男生没凑着热闹,先行离开了。

然而没一会儿,他们又兴冲冲地跑回了包厢,“外面下雪了!”

这下再没人唱歌,大家拿衣服收东西,留下一室狼藉,鱼贯而出。

室外,马路和花坛里灌木球都覆了薄薄一层白,这雪下了应该有一会儿了。

路灯下,细雪落无声。

晏斯时就站在斜前方,两手抄在黑色羽绒服的口袋里,微仰着头,空气里是他呼出的小团白气。

“北城冬天是不是经常下雪?”夏漓看着他的身影,忽然出声。

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问出这样一个无头无尾的问题。

北方,对她而言好遥远的一个概念,长到这样大,因为家庭的关系,她还从来没有出过省,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

晏斯时转头来看了她一眼,似在确定她是在对他说话。

他点头,“喜欢下雪?”

“……嗯。”

“有机会可以去北城看看。”

也许晏斯时只是顺着这话题随口一说,却在此后,成了她长久的夙愿。

去北城看看。

后来2016年有一首大热的歌,《我的一个道姑朋友》。

有人在评论区里写:

“你是无意穿堂风,偏偏孤倨引山洪。”

有雪落在晏斯时墨色头发上,久未融散。

连雪似乎都更偏爱他。

夏漓心脏一阵难以形容的微微隐痛。

红尘一点白,浮世万盏灯。

2008年只剩下一截尾巴。

那天,她与喜欢的男孩,同看过一场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