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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望舒正疑惑着,见陈褚起身,她也随他站了起来。

陈褚的动作愈发熟练,直接牵上她的手,拉着她往外走去。

——

将军府的练武场就在跑马场中央,平时萧望舒也常来这里给陈褚送些茶水点心,只是不知道他此刻拉她过来做什么。

她正想着,只见陈褚朝旁边招了招手,杨予睦牵着一匹白马朝她们走过来。

“将军,夫人。”

杨予睦把缰绳交到萧望舒手上,随后抱拳行礼,向她们告退。

“我瞧你骑术极好,这匹马脚力上佳,是我从鲜于部落投降时送来的马里挑选出来的,送给你。”

萧望舒一怔,问他:“送与我做什么?将军麾下将领众多,就算将军不骑,他们想必也用得上。我平常出行都坐马车,哪里用得上这么好的战马?”

她并不喜欢骑马,甚至厌恶这项运动。

“我瞧这匹马极好,你又精通骑术,便想把它送你。以后在府上无事时,你可以骑马消遣。我练武时,你也不用干坐在旁边看我,想骑马就骑马,我也可以陪你。”

陈褚说着这些话,见她神色莫名,心里顿时紧张起来,开口问她:“你、不喜欢它吗?”

她是不喜欢这匹白色的马,还是不喜欢马,还是不喜欢他送她这些?

在他紧张的注视下,只见萧望舒慢慢抬起手,抚上那匹白马的鬃毛。

她不喜欢骑马,是因为她的骑术是她的耻辱。

名利场是个很脏的地方,在西装革履的时代,在律法之下,伴随着各种文明的羞辱。

酒桌,球室,马场,处处充斥着肮脏的压迫,尤其针对女子。

总有人衣冠楚楚,禽兽不如。

曾经,在她还未成为行业霸主的时候,为了谈成生意,也难免被人踩进泥里还要笑着恭维。

这一身骑术,就是在马场里陪合作方练出来的。

后来那人快要破产时,也曾被她踩在脚下,极尽所能笑着恭维,求她高抬贵手。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都过去了,不提也罢。

“你特意带它回来,就是给我在府上骑的?”萧望舒没有回答陈褚刚才的问题,而是笑着问他。

陈褚重重地点了下头,“是,我怕我白天出去办事,你一个人在府上觉得无趣。”

买书填书房也好,牵马回来也罢,他只是想让她在府上过得舒适开心,嫁给他之后别受委屈。

“既然是夫君特意为我牵回来的,那我自然喜欢。”萧望舒摸着白马的鬃毛,突然觉得马这种动物的线条也挺好看的。

肌肉匀称,线条流畅,比例美观。

还不错。

陈褚还是有些不放心,反复确认:“真喜欢吗?”

是他太蠢了,她那么好的骑术,在相府却从不碰马。连岳父岳母和小舅子都不知道她精通骑术,他早该想到里面有端倪的。

“说实话,其实在你送我这匹马之前,我不喜欢。”

萧望舒收回手,看向陈褚,认真回答他——

“我不喜欢骑马,因为好像许多人都默认这是男子才配学的东西,女子学这些便是不守女德。许多人也都默认,女子是学不好骑术的。

“我厌恶这些条条框框,厌恶女子身上的种种束缚,更厌恶来自那许多人身上令人作呕的迂腐气息。

“但你亲自挑选这匹马送给我,我很喜欢。”

这是陈褚对她的尊重与爱护,她很乐意收下这份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