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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云将酒壶喝干,抹去嘴边酒渍,笑容凄苦说道:“我父亲是张家旁支,家中幼子,无法继承家业,又嗜赌成性,好酒,好女人,动辄对人拳脚相加,被誉为有辱门楣的败家东西,老天爷见这家伙在阳间闹心,于是把他送到阴间。我母亲说,他死的很冤,喝醉了之后,栽到三寸水坑,把自己淹死了,验尸的老仵作验了几千具尸身,从未见过如此离奇的死法,或许这就叫做恶人自有天收。”

“自打我记事起,他就住在坟堆,过年时才去祭奠,根本不知道长啥模样。五岁那年,我依旧不会开口说话,族人觉得是不详之人,又嫌弃我们娘俩吃闲饭,被赶出张家家门,从此以后居无定所,靠乞讨为生。”

“至于我母亲,是个苦命人,嫁给那么一个丈夫,二十出头守寡,又要养活半大的孩子,不知被多少条狗追过,磕过多少个头,说过多少次谢谢。由于常年挨饿受冻,她瘦的没有人样,皮包着骨头,总是靠在墙边喘气,可她把我养的白白胖胖的,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少爷。”

“十岁那年,冬日里一场大雨把她带走了,走的时候嘴角在笑,似乎是不用再受尽世间的欺凌和苦难。我呢,变成一条孤零零的野狗,与人畜夺食,与天地争命。”

“想要变强,需借力强己,一个吃不饱饭的少年,根本没力气与人相争,于是我就去偷,偷钱,偷粮,偷书,偷衣服,只要是值钱的物件,一件都不放过。偷得多了,自然会被人发现,头破血流是家常便饭,幸好对方见我年纪小,又是叫花子,没下死手,侥幸留住这条命。偷盗期间,得到一本发丘将军的盗墓心得,那时候我年纪渐大,活人的东西没办法偷了,于是去挖坟盗墓。在坟茔中,找到本功法秘籍,踏足修行之路。”

“十五岁,机缘巧合入了东岳军,我知道那是唯一逆天改命的机会,所以每逢战役,无不冲在首位,为流矢射中,拔而复战,血流入袖,洒而复战,短短半年,身中十八箭十八刀,常常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伍长喊我打不死的小狼崽子,对自己狠,对敌人更狠。在凤阙营的时候,有名游方道士见到我,说我有王侯之相,当晚便将他宰了,怕他传出去有人对我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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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张燕云的神情轻松,像是在诉说不足道的往事,可李若卿听的心惊肉跳,身中十八箭十八刀,依旧披甲上阵,冲在大军首位,岂是一个狠字能够形容。

张燕云脱掉白袍,转过身,露出伤痕累累的后背,纵横交错,几乎没有一寸完整肌肤,有的伤痕叠在一处,行成丘壑,看起来狰狞可怖。

张燕云披好白袍,缓缓说道:“由于我勇猛善战,很快得到当时的校尉崔如赏识,伍长,什长,百夫长,一路高歌猛进。有次深入东花领地,被早已知晓的虎豹骑围困,全营危在旦夕,眼看着就要被吞掉,我和崔如打赌,若是由我指挥,给兄弟们找到活路,以后营里由我做主,崔如答应了,我也幸不辱命,带着几十名兄弟,夜袭敌军大营,绑了对方主将,从那一仗之后,我成为凤阙营实际操控者。”

“为了避免自己名声大噪,早早夭折,从此以后我不再冲锋陷阵,换上白袍,在后方督战,伪装成一名儒将。之前队里兄弟全部战死疆场,只有陈龙树活了下来,所以知道我底细的人极少,之后率两千人平定南部七国,张燕云终于登堂入室,被天下人所熟知。”

年轻藩王眼神温柔望着娇妻,“这就是张燕云的过往,一个不择手段想要活下去的狼崽子。”

不知为何,李若卿很想哭,忍都忍不住,滚落两行清泪,颤声道:“王爷……”

张燕云缓步走到她面前,动作轻柔拭去泪珠,灿然一笑,说道:“你是我的妻子,世间唯一的亲人,我会好好待你,从一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