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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曼玉瞥了眼桌面上的报纸,“你出去了?”

“对啊,随便逛逛,这里可是上海,难得来一趟不出门实在是太可惜了。”

季曼玉失笑,敲了敲她的脑门,“又没说不让你出去。”走到床边换鞋子。

她为了好看,换了双鞋底有些硬的鞋子,走了这么久,脚就有些受不了了。

衡玉趁热打铁,“我明后两天还想出去,可能会在外面待得晚一些。”

季曼玉停下手上的动作,“你要去哪?”

衡玉:“据说上海外滩的夜景不错。”

“不然过两天再去?明后两天晚上我被邀请参加聚会脱不了身,等过两天我陪你去看。”

“自己去看有自己去看的乐趣,况且大姐你参加聚会,我自己待在住处也没事做。”

季曼玉想了想,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温声温语道:“我们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你白天出去就算了,晚上出去我担心不安全。”

衡玉再次检讨,是自己的错,扮猪吃老虎太成功了。

不过很快,她就忽悠得季曼玉同意了这件事。

——

上午,艳阳高照。

衡玉再次出门,她又将上海不少地方逛了遍,还去百货大楼给自己挑了一身最新款的红色旗袍,等着去百乐门时穿。

离开前,衡玉余光瞥见不少其他款式的旗袍,想着季曼玉的洋裙不少,但几乎没穿过旗袍,就又停下了脚步,给季曼玉挑了两套极适合她的旗袍,让她可以在参加聚会时穿上。

随后,衡玉又去了趟书店,给邓谦文挑了好几本在上海很火爆的小说,让他空闲了能翻阅打发时间。

回到学校,衡玉先去敲了邓谦文的门。听到里面的应声,她才轻轻推门走进去,把手里提着的几本书放到桌面上。

邓谦文正在翻阅报纸,瞧见旁边的书,立刻见猎心喜,把书从袋子里取出来,“你今天又出去逛了?”

“是啊,上海颇多有意思的东西。”衡玉莞尔。

“难得出门一趟,就该多出去走走。”看到她脸上笑容这么灿烂,邓谦文也笑了起来,又问过她吃饭了没,得知衡玉已经在外面吃过,邓谦文就招呼她来下一盘围棋解解馋。

围棋伤神,衡玉和邓谦文下完一盘棋后,脸上就露出了几分倦色,精神头瞧着比他这个上了年纪的老人都不如。

邓谦文心下一叹,歉意道:“是我疏忽了,你刚从外面回来,应该好好休息才是,快些回去歇息吧。”

衡玉也没多待,起身回房间。

她回到房间时,季曼玉已经提前回到了,正坐在椅子上整理明天的演讲报告。

上海大学的教授得知她就是写出《黄粱一梦》的作者萝梦后,盛情邀请她上台做一番演讲,聊一聊她对未来的期待,鼓舞鼓舞上海大学的学子们。

这个理由,季曼玉实在不好意思拒绝,便应承下来,现在正在抓紧时间为明天的演讲做准备。

听到推门的动静,季曼玉从书案中抬头。

衡玉从袋子里取出旗袍,递给季曼玉。

她知道季曼玉喜欢偏清雅明媚些的颜色,所以给季曼玉挑的旗袍,一黄一青,开衩处也不算高,不会让季曼玉觉得不自在。

等到第二天演讲时,季曼玉是穿着衡玉买给她的青色旗袍,第一次站在几百人面前,笑得从容而美好,正在侃侃而谈。

衡玉坐在底下旁听完整场演讲。演讲最后在一片掌声中落幕。

结束演讲后,瞧着庄子鹤已经提前迎了上前,衡玉就没过去当电灯泡,跟着人流走出报告厅,随后回房间换衣服,准备今晚去百乐门。

她换好那条红色的旗袍,对着镜子给自己盘发,再把首饰戴上,确定自己的着装打扮和气质在娱乐场所里不会显得突兀后,拎着一个黑色的小包出门了。

以往她总是上身衣服下身裤子,如今换上这条旗袍,身上的气质也随之一变,并不显得违和。

衡玉喊了辆车,直接开到百乐门对面的西餐厅。

她在西餐厅里用过晚餐,外面天色逐渐变暗,而餐厅对面的百乐门招牌已经亮了起来,有不少客人在进进出出。

衡玉低头看了眼手表,时间还早,便从包里取出化妆工具,给自己上了浓妆,确保上妆前和上妆后的差距极大。

当时间滑到六点五十分,衡玉才喊服务员过来买单,离开西餐厅前往百乐门。

她到达百乐门歌舞厅时,时间恰好指向七点整。

歌舞厅里灯光昏黄,靡靡之音不绝于耳。

香鬓俪影、轻歌曼舞,舞池里有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依偎着在跳舞。

周围还有不少桌椅,不打算走进舞池的宾客就坐在沙发上饮酒,欣赏着舞台上风情万种的歌女唱歌跳舞,时不时彼此交谈一两声。

这里是销金窟,是天上人间。

“小姐,往这边请。”穿着礼服的男服务员抬手示意。

衡玉颔首,顺着他的指引往里走,被安排在一张沙发上坐下。

她点了杯红酒,就靠着沙发,安静欣赏歌曲和舞蹈。

在衡玉走进二楼歌舞厅时,李老二就一直在盯着她,盯了有两三分钟,始终不太敢确认。直到她打出熟悉的手势,李老二才把人认出来。

李老二手里端着杯酒,慢慢走到衡玉那桌子,在她身边坐下,脸上的笑看着轻薄,嘴里却压低了声音,诚惶诚恐道:“小姐,失礼了。”

别人不清楚她的手段,李老二可是清楚的。

也就是演戏了,真给他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这么轻佻往小姐身边坐下。

衡玉脸上没什么笑意,端起酒杯抿了口酒,借着酒杯的遮挡,问道:“你到上海快十天了,几家工厂找得怎么样?”

李老二道:“已经找到了,沪市谢家您听说过吗?上任家主出事过世了,现任家主谢世玉年纪轻轻却是个病秧子,根本不懂做生意,接手他父亲的生意才几个月就亏损了不少钱,前段时间放出风声要把手上的工厂全部卖掉,举家搬去北平定居。”

“我到沪市,很快就听到这个传闻,这两天也在接触那位谢家家主,但他知道我不是幕后主事的人,对我一直兴致缺缺。”

衡玉蹙眉,“他手里的工厂很多人想要接手吗?”

李老二点头,“除了我们还有两家。”

衡玉沉吟片刻,暂时换了个话题,“你约我在百乐门碰面,谢家那位家主应该也来这里了吧。”

衡玉话音刚落,李老二便将目光一转。

顺着李老二的目光看过去,在舞池旁边,一桌极好的位置上,坐着一个年轻男人。

他正托着腮,懒洋洋看着舞台上的舞女。突然,他猛地回头,视线直直往衡玉这边看过来。

衡玉察觉到不对,立马移开目光,但李老二没她的这份敏锐,和谢世玉的视线撞在一起。

谢世玉眉梢微扬,把李老二认了出来,随后他目光微移,落在李老二身边的衡玉身上。

“……小姐?”李老二身体一僵。

“无事,对方既然已经看到我了,就大大方方过去打声招呼吧。”衡玉缓了缓,从容起身。

她着实没想到谢世玉会这么敏锐,她和李老二只是多盯了两眼就被人发现了。

对方这种敏锐程度……

不像是个没有手段的病秧子,反倒像是经过一定训练的人啊。

穿过人群,衡玉走在前面,李老二略落后她半步,已经变成一副随从的模样。这段距离不长,衡玉很快就走到谢世玉面前。

谢世玉一直在打量她,衡玉便大大方方任由他打量。

“你就是李老板背后的人?比我想象得年轻很多,唔,也比我想象得漂亮。”

谢世玉的五官很精致,风流韵味十足。

如果说季复礼身上的风流气质只是单纯由皮相引起的,谢世玉就是从骨子里透出股风流写意来。

他这番话听着轻佻,衡玉回敬道:“原本不打算露面的,谁想还是在机缘巧合下与谢家主见了一面。不得不说,谢家主对视线的敏锐程度,着实让我心惊不已。”

谢世玉身体一僵,慢慢收敛起脸上的轻佻。

谈话的节奏已经落在衡玉手里,她坐到谢世玉对面,“在商言商,谢公子,我想知道那两家人出价多少,我在他们的基础上再加半成以示诚意。”

“你对那几家工厂很志在必得?”

“有些想法,就想干脆些拿下。”

谢世玉拊掌,“既然姑娘都这么干脆,那我也爽快些。生意可以继续谈下去,如果谈成功我也不多要,是多少钱就多少钱。”

“谢公子果然是个爽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