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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场前一分钟,这个不大的场地已经站满了人,四周都是黑压压一片,何修看了叶斯一眼,叶斯正踮脚往后台张望着。

重金属的声浪突然拔地而起,何修还没反应过来,全场人疯了一样开始蹦着欢呼。他被后面的人往前推了一下,又被前面的人往后拱了一下,最后被叶斯拉着胳膊强行跟着蹦了起来。

“啊!!!”叶斯兴奋地尖叫。

何修内心也有些沸腾,但顿了顿,努力张嘴,“啊。”

叶斯回头看着他,“怎么了?”

“没怎么。”何修也一愣,“什么怎么了?”

“哦没事。”叶斯奇怪地摸摸鼻子,“我以为你叫我呢。”

何修尴尬地勾了勾嘴角,好在叶斯没放在心上,转头又嗨了起来。

乐队四人出来的时候,何修狠狠被震了一把。

完全由一群中年男组合的乐队,平均年龄估计直奔四十五去了。主唱坎爷敞怀的黑金外褂下是条男士四角内裤,除此之外什么都没穿。最干瘦的吉他手穿了黑金旗袍,侧开叉露出四十多岁男人粗糙又干瘦的腿,戴着黑色圆片墨镜,一头枯长发很像武侠小说里的丐帮帮主。

何修还没从视觉震撼中反应过来,突然万籁俱寂,只有台下错落的呼吸声,而后台上金光迸射,震耳欲聋的摇滚乐从四面八方爆发出来,台上台下的人同时蹦了起来。

“我像一盒名牌的香烟!”

“我塞进了穷人的口袋!”

“我像一只贪婪的耗子!”

“我被富人收养起来!”

“我像一个犯了戒的神仙!”

“我被老天踢了下来!”

粗陋的歌词冲刷着耳膜,场面如同大型聚众朝拜现场,那个穿着打扮足以被警察找谈话的男人站在舞台中心,用沙哑狂放的嗓子领唱,干瘦的吉他手随着音浪蹦着拨弦,所有人跟着一边嘶吼一边扭动。

“一群猪吧飞上了天!我的儿子被做成了金钱!”

“我被活活的逼成了个工人!我被活活的逼成了个商人!我被活活的逼成了个诗人!我被活活的逼成了个废人啊!”

汗味,烟味,场子里生锈的金属味,还有酒精的味道混在一起。何修被猛地震了一把,叶斯突然回头抓着他的胳膊,大吼,“跟着蹦!”

何修几乎下意识地跟着蹦了两下,叶斯抓得他有点疼,音浪冲击着耳膜,他反手抓住了叶斯的胳膊,边蹦边喊:“这!是!什么!玩!意!”

“人间!”叶斯大吼,“活人的狂欢!神仙!下凡好不好玩!”

何修说不出来一个好字,但他确实感受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他莫名跟着蹦了足足十分钟,还没喘口气,坎爷抬手在空中一捏,鼓手立刻起了新的鼓点。

全新的节奏,毫不逊色的狂浪,再一次掀翻人海。

“青——春啊!青!春!”

“你坐北朝南!听阳光普照!”

“青——春啊!青!春!”

“你三吹六哨!读时间如药!”

整个世界的疯狂和放纵中,唯有何修是安静的,他听着自己的呼吸,看着面前那个家伙热情全开地上蹦下跳,跟着吼他听不懂的歌词,黑发在灯光下蓬飞,无论五颜六色的光怎么晃,依旧漆黑如墨。

何修在这个场子里是最大的异类,但他却觉得心里越来越踏实,他下意识去攥了一把叶斯的胳膊,本来已经浪得快要起飞的叶斯立刻回头看他,冲他笑出一排好看的牙齿,“别绑着自己!蹦起来!跟我们蹦起来!”

全校都知道他恐同的叶斯,对一伙四十多岁半女装半果奔的农村摇滚爷们送出一个又一个飞吻,少年眼里张扬着明烈如日的快乐,那股快乐狠狠地砸着何修的认知,快要砸破了。

何修抓着叶斯猛地往上窜了窜,有什么东西从胸腔深处狂涌而上,他还没反应过来是什么,就听见了自己的声音。

“啊——!”

叫声淹没在人群,何修抬手抹了一把鼻尖上沁出的汗,更用力地吼道:“啊——!!!”

叶斯笑着看他,在他耳边大喊,“啊!啊!!”

听不懂歌词的农村摇滚一首首不停歇而来,何修感觉自己喊得喉咙开始痛,两条腿蹦得快要抽筋的时候,坎爷突然停了下来。

“最后一首歌——”坎爷顿了顿,“安可青春,想玩的人可以上来。”

“我我我!”叶斯拨开人群两步冲上了台,眼睛里刻着生动的雀跃。

上辈子他看了数不清多少的现场,但被身体情况碍着,连蹦都克制,别提这么玩了。

电吉他手过来跟他击了个掌,叶斯提了提裤子。

台下的何修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他在脑海里脑补了一万种叶斯突然跟坎爷一样脱下裤子的场面,熟悉洗脑的音浪再次席卷而来,在一片青春啊青春的呐喊中,叶斯站在有快两米高的舞台中央,背对着下面黑压压的人群,张开双臂,像一只自在的鹰,直挺挺地倒了下来。

那道身影腾空的一瞬,何修心下猛地一顿,张口喊叶斯的名字,却没喊出声。

叶斯倒在了无数人举起的手上,几十只手同时高举过头顶,在他从头到脚各个部位胡乱撑着。人群中爆出一阵阵欢呼,叶斯放松地躺在人潮之上,被大家从头顶拨着往后传。

狂浪的音乐还在继续,何修回头,目光追随着那个躺着被大家在头顶运送的家伙,那个身影离他越来越远,快要到他看不见的地方时又忽然拐了个弯。

离得那么远,何修还是很清楚地看见叶斯抬手往自己这边指了下,底下一堆压根彼此不认识的人特别懂事地把他往这边运。

一首歌到尾声,叶斯终于回到了何修眼前。

“同桌!”叶斯在大家举着的手上坐起来,又张开双臂,“接着我!”

何修下意识伸出了双手,底下的手撤了,那个家伙就砸进了他怀里。

两个男生撞在一起,最直白的反应就是疼,骨头磕骨头,没有谁好受。

但叶斯兴奋得根本顾不上来疼,他使劲搓了搓何修的肩膀,拽着他的手就把他往台上拖。

越往舞台中心靠,音浪声越仿佛淡去了,就只能听见自己疯狂的心跳。

何修被叶斯带着登上舞台,站在那数道刺眼的白光之间,才发现底下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见。

而台上,台上也只有一人可见。

最后一曲青春已到尾声,坎爷对着麦克风吼了几句之后拎起立麦放到叶斯眼前,丐帮帮主摘下吉他朝叶斯这边一扔。

叶斯抬手接住,抱着吉他拨了几下。

完全不同的新鲜的节奏和音符嚣张地挤入旋律,底下的人更加疯狂,何修都不知道那帮人在疯狂什么,他静止在原地,看着叶斯拨弦。

叶斯拨了两下跟上节奏,鼓手给他推了一把劲,全场的音浪再次爆发。

叶斯突然扭头看着他,一脚踩在音箱上,拨着吉他侧头对着立麦唱完了青春的最后一段。

我愿做你的青春,一世狂浪一世疯,不拘时光踮脚看远方,牵手并肩绝不回头。

青春啊青春,人们啊人们。

音乐声骤停,叶斯指着何修,“做过什么后悔的事,从未。”

“强啊同桌。”叶斯骄傲地勾起唇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