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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致桦还是有身孕之人,那套军衣,向东升整整过了半年,才还回来,理由是,他舅弟穿着去相亲,如果一下子又老不穿,这不就穿帮了。所以呀,相亲完了,得留下来,继续发挥它的魔性功能。这就是不还的理由。

这理由充分吧。这就是思维。

偏偏是,向东升的舅弟与见面的姑娘都对 上眼了,他舅弟冯少军为了显得那军装真实,时不时就得穿上那么几天,特别是与姑娘在一起的时候。

半年后,直到俩人的关系确定下来了,冯少军觉得不需要装饰了,这才依依不舍地把衣服给了他姐姐美美。

纯粹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哦。所以,才拖到现在,美美也是替亲弟弟考虑,也不催不要。

他们的逻辑是,既然这军装成全了一对恋爱,就得服务到底。

有一句是怎么说来着:“救人救到底。”救到一半,上不上,下不下的,还不如不救。

什么逻辑?拎不清的人,永远有理。

衣服是回来了,赵云飞对这军装,再也没有得瑟的兴趣了,甚至于反感这本来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

军装完璧归赵之后没几天,小伍趁着家里大人都到地里干活,和几个小伙伴在水边玩捉鱼。

这就是乡村孩子们的日常生活,摸虾捉鱼,最好玩的童趣经历,是每一个乡村孩子的必修课程。没有这些个成长,那,还叫农村娃么。就看谁,最早就会摸鱼了。

小来伍还小,跟在大孩子们的屁股后面,玩得带劲呢。

特别是衣服穿得不多的季节,夏天,秋季,都是好玩的时候。

不知是哪家的大孩子,这天,把那沥夹生饭的筲箕,拿到水塘边去洗。

这些活都是家长忙不过来时,留下来给孩子做的。

小孩子最爱洗筲箕。因为可以用筲箕里的米饭抓鱼玩。

看这洗筲箕的大孩子,他左手拿着筲箕,右手拿着竹刷,把筲箕里夹着的饭米在水里刷出来,那竹筲箕里全是夹生米饭,白白的米粒,留在筲箕里,再用双手把那有米饭的筲箕沉入水塘深处,以手背最长的距离为深度,就这么沉着个三五分钟,再把筲箕拿起来。嚯,筲箕里全是小鱼,在筲箕里活蹦乱跳,看着小鱼蹦蹦跳跳的翻跟头,非常过瘾,好玩极了。

一般贪玩的孩子,把筲箕里的鱼,玩弄一会,再把筲箕里的鱼儿放进水塘里,那鱼儿太小了,有的也就棉签那么细小,还没睁眼睛呢。

鱼儿故意放进水里后,贪玩的孩子还想玩,再把那筲箕沉在水里。再沉个三五分钟拿起来,又是一群没长记性的小鱼苗。在筲箕里乱蹦乱跳,非常有成就感。

这些个小鱼儿,不长记性,大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英雄气概,就跟这些小孩子们较劲呢,陪着玩耍,看谁玩谁。

小来伍就喜欢跟着大孩子玩这筲箕撮鱼的游戏,太好玩了。

大孩子也是孩子,不晓得危险,带着一帮虾兵蟹将,很是过瘾。

这样,一帮孩子,其乐融融,好不快活,玩得兴起,都不晓得时间,有的小孩子,不是把袖子弄湿了,就是把裤脚口打湿了。

小伍白天跟着大孩子,人多好玩,只顾着把那小手,抓那筲箕里的小鱼,人小,手小,抓不住还非要抓,好不容易抓得一个,没玩到几秒钟,哟,又掉到水里了。

如此无限循环。

小伍太小,湿漉漉的衣服,贴着嫩皮细肉久了,自然会着凉的。

等中午大人回来,致桦赶紧给小伍换了干净衣服。一再叮嘱,再不许玩水了。否则挨打。

小家伙被吓唬住了,答应不再玩水了。

下午,大人继续去地里做事。致桦已经怀孕七八个月了,照样天天下地干活。

在乡村,全是这样,祖祖辈辈全是这样过来的。还有快要生的人,也在地里干活,有的生在花生地里,给孩子起名,就叫花生。

还有生完孩子的,那农活太忙,很快又下地做事,不做,那事做不完。谁叫这出生的孩子赶着农忙要出来呢。

在解放以前,都这样。

都这样就是自然现象了。

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到了晚上,按部就班的洗漱完毕,上床睡觉。

到了半夜,小伍不好好睡觉,就在床上翻来覆去,手脚不安分。致桦轻轻拍着小伍,好让他安静睡,无意碰到小伍的手,怎么这么烫,再一摸额头,更烫,致桦继续摸小伍的身体,浑身上下都是滚烫滚烫的。

不好,儿子发烧了。

致桦从来没见过这阵势,吓得不轻,叫醒云飞:“云飞,快醒醒,小伍发烧在。”

云飞被叫醒,用手一摸,吓得把手都弹了回来:“哎呀,好烫啊。”

云飞也没见过这阵势,小伍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都没有育儿经验。

云飞穿起衣服去老屋那边,在娘的卧室窗口急喊:“娘,娘,不好了。小伍发烧在。身上好烫。”

娘被儿子叫醒,慌忙穿了衣服,出了大门,云飞在外面还等着他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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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飞与他娘一起到了致桦的房间里,致桦见云飞把婆婆喊来了。像是见到了救星一样:“娘,快看看。小伍烧得好吓人啊。”

婆婆把手伸到孙子的各个部位去摸,发现孙子烧得不轻。说道:“赶快给小伍穿好衣服,我们这就去卫生院。”

致桦手忙脚乱给儿子穿衣服。平日里穿得熟练透了,现在紧张得不会穿了。

婆婆接过衣服,给孙子穿。一阵操作完毕,一家三个大人,就准备去卫生院。

云飞抱着儿子,致桦拿着手电筒,婆婆跟在旁边,就往卫生院急冲冲地赶去。

这一折腾,都是后半夜了。

寂静的乡村路上,三个身影,在微弱的电筒灯光的指引着前行,孩子不哭不闹,大人一声不吭。

大地在酣睡,四周漆黑一片,没有风,没有雨,如果没有手电筒带路,根本无法前行。

并不宽敞的土路,只听得到他们的脚步声。云飞怀里的小伍,在爸爸怀里很是安静。三个人的身影,如果不是手电筒,如果没有脚步声,小路上是感觉不到有人的。

天太黑,微弱的灯光,被漆黑的夜晚包裹着,似乎那灯光都会被黑暗吞噬了。

也许这就是书上常说的,冲破黎明前的黑暗,就是现在这场景。

终于,到了乡村唯一的乡卫生院,三个人好像到了救星的家里。

每一个乡村卫生院,都是赤脚医生自己的家。医生是绝对在家的。

到了赤脚医生的家门口,云飞母亲急促地拍打大门:“孙医生,孙医生。”

云飞母亲边拍边喊,屋里有了回声:“起来了啊,起来了,马上开门啊。”一个女孩的的声音,似乎没睡醒,语音很慢地回答。

果然,过了一会,外面的云飞他们,就见门缝里有灯光。吱呀一声,门,打开了,被称作孙医生的人,站在门口。

云飞母亲问:“孙医生不在家吗?”

开门的是一位学生模样的女孩,她回答道:“我爹今天白天去县城了,大概得两天才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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