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想要见她的冲动。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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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寻都懒得回头看一眼他嘴里的“美女”。
“郭洛。”他抬起手臂,把骆驼的脑袋掰了回来,凉飕飕地说,“你别忘了你已婚。”
骆驼甚感无趣,“啧”了一声。
“看两眼而已,你嫂子现在不天天抱着手机看帅哥,还给人家花钱投票。”
顾寻没接话,带着他回公司拿上自己的东西后便去了底下停车场。
骆驼一个多小时前刚刚落地江城,自个儿坐了地铁来找顾寻。他最近工作忙,元旦也不得闲,也就今晚能一起吃个饭。
两人也不讲究,没打算去挤人山人海的市中心,网上找了个评价不错的餐厅便订了位置。
这家店不仅装潢精致,氛围有格调,上菜速度也特别快。
刚下单没多久,几道开胃小菜便已经摆了上来。
骆驼夹了两口菜,闲聊道:“今年过年早,你什么时候回家?”
“不回。”顾寻给自己倒了一杯凉水,并没有动筷子,“回去跟我妈也是吵,不如让她过个舒心年吧。”
本来骆驼想说他两句,天下父母心,哪儿有不见面就过得了舒心年的?
但想想顾寻家里的情况,他也不便再多嘴。
即便他今年快三十岁了,若是置换到顾寻的位置,他大概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那你去看看林叔叔吗?”话音刚落,骆驼自个又挠了挠后脑勺,垂眼盯着桌上的餐盘,“算了,你还是别去看了,他最近过得挺好的,还是老样子。”
“挺好的”和“老样子”放在同一句话里,便显得莫名讽刺,饭桌上的气氛瞬间便比刚才沉重了几分。
骆驼不喜欢这种沉默,便岔开了话题,“对了,你跟小麻花怎么样了?”
顾寻倏然抬头,明晃晃灯光下,他眼里的情绪陡然变化,眸光也比刚才亮了几分。
“我跟她能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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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千灵一下地铁,便后悔了和印雪约在市中心。
步行街上人满为患,商店里摩肩接踵,光是看一眼就让人头疼。
两人对着人山人海沉默了半晌,决定找个餐厅吃了饭就早早回学校。
但是这时候的餐厅也都要排队,奶茶喝了一大半,排号才前进七八位。
印雪在一旁看起了电视剧,岳千灵等得无聊,甚至想打几把游戏。
正巧,她刚刚拿出手机,四人游戏群就有新消息进来。
【小麦】:@骆驼 @校草
【小麦】:你俩碰头没?吃什么了?
岳千灵盯着这两句话看了两秒,才反应过来,骆驼和林寻应该是在一起跨年。
前几天骆驼在游戏里好像提到过,不过岳千灵没在意,这会儿才回想起来。
既然这样,看来今天是没机会吃鸡了。
她正打算放下手机,骆驼突然往群里发了一张照片。
他应该是在回答小麦的问题,拍的是餐桌上的几道菜。
但这张构图随意的照片里,出现了一只手。
几乎是下意识,岳千灵就认定了那是林寻的手。
骨节分明,匀称修长,多一分便粗糙,少一分便纤弱,好看得像游戏里3D建模出来的手。
都说手是人的第二张脸,手好看成这样,就不得不让人去遐想这双手的主人是什么模样。
岳千灵也不例外。
喧闹的商场里,她盯着这张照片,脑海里不由自主地开始描绘林寻的模样。
几秒后,她得出一个结论。
我操。
搞不好还真是一个校草。
-
另一边。
骆驼和顾寻的话题并没有因为小麦的打岔就结束。
他给小麦发了照片后,继续说道:“什么你跟她怎么样?当然是这样这样那样那样。”
“……”
顾寻一言难尽地看了骆驼一眼,把一碟糖醋排骨推到他面前,“吃饭,行么?”
“你少来。”
骆驼不接顾寻的茬,甚至连筷子都放下来,笑嘻嘻地盯着他看,“话说,你知道她哪儿的人吗?挺口音应该也是南方人吧,说不定还挺近的。”
顾寻低头吃了两口菜,没回答骆驼的话。
咀嚼吞咽后,他才抬眼,看着骆驼,不紧不慢地说:“江城人。”
“江城?就我现在所在的这个江城?”
骆驼愣了好一会儿,看见顾寻肯定的眼神后,突然猛地拍了下桌子,“这你不约她见个面?”
顾寻有点烦了,不耐地皱了眉,语气开始有些冲:“我为什么要约她见面?”
但骆驼根本不在乎他这点小情绪。
“因为你喜欢她啊。”
“……”
顾寻手里的筷子不动了,片刻后,他紧紧凝视着骆驼,语气却有些散漫。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喜欢她了?”
骆驼伸出两根指头,往眼前比划两下。
“我两只眼睛都看见了。”
顾寻懒得跟他继续说,端起杯子喝水。
“别跟我装,咱俩从小一块儿长大我能不了解你?我从来就没见你对哪个女生这么上心过,要不是因为她,你能成天在那儿玩你最嫌弃的手游?”骆驼眯眼笑着,“喜欢还不敢承认,你怂不怂。”
说完,不等顾寻回答,他脸色突然变了变,伸手拍了拍自己的下巴。
“哦对,人家有个暗恋的人。”
顾寻放下杯子,嘴里凉水下肚,喉结滚动了两下。他瞥眼看着旁处,眸子里没有明显的焦距,眉间皱着,明显带了些不爽。
“暗恋算个屁。”
这语气……
骆驼彻底笑开了。
“我看你这就挺像暗恋的。”
顾寻扯了扯嘴角,意味不明。
不管顾寻承不承认,都不会改变骆驼的看法。
小时候,林家总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顾寻从小就练就了一声冷漠的本事,任凭父母吵翻了天,摔锅砸碗,他都能在房间里泰然自若地打游戏。
更多的时候,父母没在吵架,话语里却总是夹棍带棒,你一言我一语,明里讽刺暗里挖苦,外人听了都难受,更何况总是夹在中间的顾寻。
所以他在骆驼和小麦家里待的时间比在自己家还长,如果没什么特别的事,他几乎都是在小麦家里过的夜。
相对而言,骆驼认为自己算是非常了解顾寻这个人的。
他对人一直没什么耐心,也不喜欢和那些说话三层意思的人相处,不论是男是女。
朋友也不算多,从小到大确实总有前仆后继的女生涌上来,但很快又像潮水一样退去。
但小麻花这个女孩儿有点特别。
心思好像特别简单,打游戏的时候总是第一个冲在前面去刚枪,打赢了沾沾自喜,打输了骂骂咧咧地要再来一把,不拿MVP就不想睡觉。
重点是,声音还特好听。
一开始骆驼只是觉得这个女孩儿有点好玩,他和小麦都喜欢跟她打游戏,顾寻对这种事情大概是无所谓的。
但是这几天他回头一琢磨,发现自己忽略了很多细节。
真要细数起来,大概几个小时都罗列不完。
“这年头,网恋多正常啊。”骆驼想了想,笑道,“我说要不咱把小麻花叫出来吃个饭,这都一个城市了,多好的机会啊。”
他说完这话便盯着顾寻看。
谁知道顾寻既然没反驳,还点了点头,拿出了手机。
“可以,不过我得先告诉嫂子一声你来江城约女网友见面。”
骆驼:“……你有病!”
就在这时,骆驼的手机突然震动了两下,他以为顾寻真告状去了,忙不迭捞起手机。
哦,又是小麦。
【小麦】:你们吃得怎么样了?
【小麦】:晚上打游戏不?
骆驼和顾寻两个大男人本来也没打算去干点儿什么,吃了饭回了顾寻家,当然是打打游戏。
【骆驼】:我俩可以,你问问小麻花呢?
他打完这句,贱兮兮地瞥了顾寻一眼,又敲字。
【骆驼】:这良辰美景,万一人家有约会呢?
【小麦】:@糯米小麻花你呢?有空打游戏吗?
对面没立刻回消息。
几分钟后。
【糯米小麻花】:你说呢?
【糯米小麻花】:[图片]
骆驼和顾寻同时打开了这张照片。
她举着一杯奶茶,面向排着长龙的餐厅拍的这张照片。
意思很明确——在外面玩儿,没空。
但顾寻的注意力却落在举着奶茶的那只手上。
十指纤纤,葱白无瑕,指甲修得干干净净,没有花里胡哨的美甲。
就连露出的一小节手腕也像玉石一般,在商场的灯光下透着莹莹淡光。
仅仅是一只好看的手,却莫名牵动了顾寻的某根神经。
遥遥相隔在网络另一端的人好像有了具象,是一个生动的、具体的,和他生活在一个城市的人。
他盯着这张照片,脸上不显山露水,无数根神经末梢都在疯狂颤动,刺激出一股强烈的冲动。
想要见她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