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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英国之前,陆子初还在担心,阿笙是否能适应英国的生活。连续两天没出门,到了第三天,看着从起床后就一直和他保持安全距离的妻子,陆子初失笑不已。

吃完早餐,阿笙决定外出,两人一时半刻怕是不会回国,虽说是度假,但少说也要逗留一些时日,对于附近路况,是否有商场,阿笙有必要外出逛逛躇。

陆子初没有随行,说家里有家具需要置办,送阿笙出门,帮她戴上棒球帽,叮嘱道:“别跑太远,附近走走就回来。”

虽说陆子初并不担心阿笙会走丢,但妻子出门不久,还是开着车不远不近的跟在她身后,房子离商业中心不远,陆子初见她进了一家书店,这才放心离开。

开车回去,某人抚额轻叹,倒像是女儿第一次出行,当父亲的不能坏了她的好兴致,但又担心她是否会迷路,在路上发生什么小状况,于是悄无声息的跟在她身后,默默的送上一程……有时候放手那个度,还真是不好拿捏。

陆子初跟在阿笙身后,她是不知道的,从住所走进商业中心大概需要20分钟左右,沿途路景很美,倒也不觉得路程很远。

商厦附近有一家书店,阿笙走进去,感觉自己进对地方了,里面有很多旧书正在打折,还有一些英文的原版小说,看的时候总归很喜人。

于是看书逗留,时间难免久了一些,期间还有不少少男少女结伴走进来选书。

他们穿着简单的衬衫、t恤、牛仔裤和球鞋,少女背着大大的斜挎包,很有青春朝气。

阿笙不远处站着一对男女,女孩选书的时候,指着放在高处的书籍,身旁高大的男孩这时候会搂着女孩,把书取下来,含笑交给她狸。

很自然的日常举动,却让阿笙看到了最为明媚的爱情。

跟国度没关系,因为心情是共通的,看到这样的情景,阿笙仿佛回到了t大,那时候读书和恋爱两者比较的话,似乎读书占了很大的份量,难得的是那个人一直以来都很包容她。

临近中午,陆子初打电话催她回家吃饭,原本要接她回去的,她不让,说很近。

的确很近,但问题的关键是,走出书店的时候,她提着一个大袋子,里面都是书,实在是太沉了,就这么走路回去实在是吃不消,于是打了一辆出租车回去。

陆子初听到汽笛声,关掉厨房水龙头,探头朝窗外望去,阿笙把钱交给司机师傅,提着大袋子下车了。

“书?”

阿笙抬头,在她正前方几十米的地方,修长挺拔的人影迈步走近,因为赋闲度假,没有工作缠身,所以一扫之前商务装扮,一身家居休闲装更添魅力。

阿笙看着一步步向她走近的人,笑问:“你怎么知道?”

装书的袋子没有任何英文注释,所以陆子初知道她买的是书,阿笙还是很惊讶的。

“猜的。”对于阿笙在书店呆这么久,陆子初有预感,以前也是这样,这孩子看书废寝忘食,又不是一日两日了,这也是她进书店后,他开车离开的原因。

大袋子在草地上放着,陆子初微弯了腰提起地上的袋子,为手中的重量微讶:“怎么买这么多?”

“因为那里在打折。”

陆子初觉得妻子这点挺好,倒是很会为他省钱。厨房里还有菜等着下锅,他低头随手翻了翻那些书,看到一本很厚的法学书,薄薄的唇微微扬起:还真是经年不变的老喜好。

……

知道阿笙不爱热闹,也不爱应酬,所以这次来英国,陆子初几乎没有联系昔日同学,倒是有一个叫jerry的男同学,陆子初说应该见一见。

倒也不是说陆子初和jerry关系有多铁,但毕竟是私交不错的,最重要的是jerry在当地一家著名的飞行俱乐部上班,还有一架私人飞机。

阿笙见到jerry的第一面,有些小狼狈,当时正是清晨,她站在花园里还没呼吸到新鲜空气,就见上方一架小型飞机盘旋着,带动的风流刮得阿笙站立不稳。

“阿笙,先进屋。”陆子初靠着门边喝水,朝阿笙喊道。

阿笙几步一回头,看着那辆缓缓降落的私人飞机,走到陆子初身旁时,问他:“他就是jerry?”

对,他就是jerry,英俊的青年男子,金发碧眼,尤其是那头金发,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十分刺眼夺目。

见面问好,共进早餐的时候,阿笙发现jerry是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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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是一个羞涩的男人,偶尔看向阿笙会不好意思,以他的职业和阅历来说,jerry出现这样的神情是极为难得的。

后来,阿笙对陆子初说:“你同学其实是个很有魅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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