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福宝文里愚孝男(十二)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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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连宿有文都拿宿傲白没招, 对方之前那几出戏演得太好,村里大多数人的心都偏向了他,所以现在他们是多做多错, 还不如耐心蛰伏。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等到他站到了村里所有人都达不到的高度, 不论他们多么同情宿老二,都只会站在他的身边,成为一条为了从他这里得到利益, 见谁咬谁的忠犬。
村里的流言宿有文也听说了, 不过他并不当一回事。
纵使他那个二哥真的拥有过目不忘的天赋又如何呢, 读书是一个积累的过程,自己比他领先了十多年,对方的天资再高,想要考中秀才, 也得花几年的时间,那个时候,自己可能已经是举人了, 等对方成了举人,自己或许已经高中授官。
他有信心一直站在比对方更高的位置,而那个时候,他也完全有能力,将他摁死在原地。
所以宿有文并不怕,他清楚的认知到, 现如今,他最该做的就是抓紧时间温书, 争取尽快考中举人。
宿有文确实是这个家里最精明的孩子, 在李氏暴跳如雷的时候, 他却平复好了心情,在叮嘱爹娘不要再找老二的麻烦,尽可能让村里人早点放下这个谈资后就离开了。
可惜他还是算漏了人心。
李氏这段日子在他向来看不起的老二身上受挫,又怎么可能甘心放过他呢。
宿有文希望村里人快点忘记宿家的事,让新的八卦取代,但气昏头脑的李氏显然要让他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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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灵气淬体,现在宿傲白的身体素质已经有了质的飞跃,现在的他已经不必忌惮山中的危险,在进入山林后大胆地丢掉拐棍,往深山里跑去。
也差不多是这个时间了……
宿傲白记着这个世界的一些重要时间线,就在今天,会发生一件对宿家影响深远的大事,可以说是宿家日后之所以平步青云的基石。
他也没啥爱好,就是爱捡石头,这块基石他要了。
当然,怎么抢过来,这是一门技术,于是在设定完整个计划后,宿傲白一大早就上山了。
十里村的这座后山里据说有狼群和其他大型猛兽。
曾经百年难遇的一场旱灾中,山里的素食动物因为找不到食物饿死,肉食动物也因为素食动物的大量死亡饥肠辘辘,那一年里,深山里的猛兽下山了,吃掉了不少活人。
老人们都说,一旦这些畜牲们尝过人肉,它的后代子孙就会将人都写进食谱里,有了第一次下山祸害百姓,之后就会有无数次。
于是在救灾的官吏到来后,第一时间就派兵进入了深山,猎杀了无数猛兽,特别是曾经下山祸害过百姓的狼群,几乎十不一存。
那一次,把狼群给杀怕了,剩下的极少数撵回深山里后,再也没有从山上下来过。
但是村里人都记住了老一辈的叮嘱,不敢往深山里走,就是怕遇到那些早就将人当成食物的狼群后嗣。
起初进山的时候,还有一些人走过的痕迹,再往里面去时,杂草灌木丛生,大树粗壮,树冠高耸入云,只有一些大型动物碾压草丛留下的痕迹。
宿傲白先验证了一下自己现如今的力量。
他瞄准了一棵树干约莫需要三个人才能抱住的大树,扎稳马步后,将体内的灵气聚集在掌心,然后用力拍出。
只听一声沉闷的震颤声,无数落叶抖落,几乎将他的脚背掩盖住,然后就是一阵咔嚓咔嚓断裂的声音。
大树开始向后倾斜,数秒后,嘭地一声,重重砸落在地上,溅起无数飞土。
一堆小松鼠叫着从倒下的茂密树冠中四窜逃出,附近的几棵大树上的小动物们也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一个个尖叫着,蹦跳着逃离。
“吱吱吱!”
松鼠:QAQ哪来的拆迁办啊,强拆人家家园,连声招呼都不打一个。
可惜宿傲白听不懂鼠言鼠语,他凑近观察了一下倒地的大树,粗壮的树干折断,被他拍击的那个位置已经出现了一个类似人掌形状的凹坑。
他现在的力气,应该类似某个时空里是传说中的一个人物,李元霸,甚至还有可能更强。
这样的力气,随随便便都能力扛千斤顶,拍在人身上,也能瞬间将人的骨头打断,拍成肉泥。
宿傲白心里头已经有把握了,他看着之前发现的大型动物经过的痕迹,然后追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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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钟头后,宿傲白的身影出现在了山脚下。
正在山脚下采摘野菜菌子的一些农妇远远看见人,正准备和他打招呼呢,就被他身后拖着的东西给吓到了。
“野猪!”
几个孩子率先咋唬起来。
原来宿傲白的身后拖着一个约莫一两百斤的巨大野猪,随着距离拉近,大伙儿都看清了野猪嘴上的尖利獠牙,和它那个被砸的稀巴烂的脑袋。
这可真是稀罕坏了,这么大的野猪,都多少年没看见了,宿老二是怎么把它弄死的呀!
没一会儿,离得近的一些村人也得到消息赶到了宿傲白在山脚下的院子里,围观这头多年不曾见过的大畜牲。
“本来是准备进山采点草药贴补家用的,没成想遇到了一头野猪,当时可把我吓坏了,转身就跑,可能是我运气好吧,遇到了一头脑子不太好使的野猪,在我爬上树后,它竟然傻乎乎地往树干上撞,几次下来,树没撞断,倒是把自己的脑袋给撞晕乎了。”
宿傲白一脸激动地讲述着自己在山上的遭遇。
“当时我想啊,可不能耗下去,万一熬到天色暗了,山里更多的野兽开始出没,我的命可能就玄了,于是我就趁着这头野猪晕头转向的时候从树上跳了下去,正好砸在它的背上,然后骑着它,攥着它的猪毛,一拳一拳砸它脑袋,总算是把它弄死了。”
大伙儿这才注意到了宿傲白的手背,那些关节凸起的地方都已经红肿破皮,一手的血,也不知道是自己的,还是野猪的。
但这也足够叫人震撼啊,能一拳拳将野猪的脑袋砸成这样,宿老二这是什么力道啊?
“你就这样把它砸死了?”
闻讯赶来的村长一脸震惊地看着他的手臂,这些日子宿老二带给大家的震撼着实有些多啊。
“是啊,幸亏我的力气有那么一点点大,要不然,死的可能就是我了。”
宿傲白的脸上露出庆幸的表情,一如既往的憨厚老实。
大伙儿面面相觑,你管这种将野猪坚硬的骨头都锤碎的力道叫一点点大?
你这比野猪还野猪啊!
以前的宿老二力气大不大,大伙儿也都不太记得了,毕竟在此之前,宿老二都没啥存在感,他在大伙儿的印象里,就是埋头干活的人。
现在回过头想,应该是大的吧,要不然,他怎么能干几乎顶上两三个壮劳力的活儿呢?
对于一些不太清晰的记忆,人的大脑很容易随着后面的认知而弥补过往记忆中模糊的片段,现在所有人的认知里,宿傲白就是一个体力和力气都超出普通人的男人。
没想到宿老二还有这个本事呢,现在他的腿伤已经养好了,有这样大的力气,即便分家的时候只得了三亩薄田,也不用担心饿死。
光是眼前这头大野猪,就起码值个十两八两的银子呢。
人心都是复杂的,一个之前被他们所有人同情的人忽然间过上了超出他们生活水平的日子,那种抑制不住的酸溜溜的滋味就冒上来了。
“还得劳烦几位婶子帮我个忙。”
宿傲白似乎没闻到空气中的酸味,还是乐呵呵地笑着,转头对着村长媳妇在内的几个大婶求助。
“之前大伙儿帮了我那么多忙,我一直都想找个机会答谢大家呢,正好现在得了这么一个大家伙,我准备劈一半,弄个杀猪宴,请大伙儿一块来家里吃饭,我一个大男人也不会折腾啥好菜,二娘的力道也做不了大锅菜,掌勺这事,还得麻烦几位婶子帮我了。”
宿傲白一脸诚恳地说道。
这一头一两百斤的野猪,他准备一半拿来弄个宴席答谢之前帮过他们爷俩的人,剩下的一半,现在就拿去镇上或是县城的酒楼大户人家那儿卖掉。
野猪的处理比较麻烦,要把一半野猪褪毛剁块去异味,然后烹饪成菜肴,等开席的时候,也要到晚上了,正好他能在村子和县城之间以一去一返,不耽搁他招呼客人。
听他这么一说,在场的人都乐了。
刚刚还有些嫉妒宿傲白的人甚至还觉得有些愧疚,宿老二多实诚的人呢,他们就帮了点小忙,结果人家一直记在心里,还拿那么珍贵的野猪肉答谢他们。
一半的野猪,按照这头野猪的大小,起码也有七八十斤了,这年头儿子娶妻,顶多也就去屠户那里切十来斤的猪肉撑场面而已。
这么多的猪肉,配上萝卜土豆酸白菜,真能把人给吃美了。
“你跟婶子们还客气呢!”
以村长媳妇为首的一群妇人就更不用说了,宿老二那般会做人,请她们帮忙掌勺,等完事后,还不得给她们每人一小块猪肉作为感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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