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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墙的架子上,桌子上,台子上,甚至就在门边的篮子里,到处都是白色、古铜色、黄色的人类头骨,大大小小都有,还有不少是有眉毛眼睛的,墙上一张投影幕布里面放着幻灯片,全都是血肉模糊的头部照片!

特别是屋子中央一张独立台子,就好像相机三脚架那样的台子上,跟人眼齐平的高度,一个半边颅骨都炸裂开的头骨,就那么直勾勾的看着巴克!

再加上可能为了看投影关暗淡的灯光,阴沉沉的绝对恐怖!

换个人估计立刻就会吓得魂飞魄散,巴克居然听见自己喉咙好响亮的咽了一口口水!

然后就真有点好奇的伸手去摸头旁边篮子里那个栩栩如生的人头,居然是硅胶上色的,摸着软绵绵的就跟人体皮肤似的,但拨开看里面撑着的居然是个真的头骨!

下巴还可以张合的那种。

巴克甚至连心跳都没有加快一下,再摸摸才问阴暗中原本打算看笑话的姑娘:“你,准备吓我一下?”他, 实在是没法装啊。

方灵颖简直觉得大失败。

不过老实说,方灵颖发现自己有点好奇了。

一个乞丐,是她对巴克最初的印象。

就在不到一个月前吧?

一个浑身只背着破鞋子和矿泉水瓶的乞丐。

她容许巴克上车,其实也不过是因为两三次都在那辽阔无垠的高原公路上看见这个孤寂前行的背影。

更因为巴克招手搭车,发现是个女人之后反而致歉决定不上车的善意。

就凭这个,她就认为巴克是个好人,起码是个善良的乞丐。

毕竟在这条被称为世界屋脊高原地带,步行的人不算罕见。

除了极少数徒步旅行者,大多数步行者都是信仰极为坚定的朝圣者,极少有坏人,这可能也是方灵颖敢停车的最大原因吧。

当时听见副驾驶车门内已经开锁的声音,巴克没有扭捏,点点头扔了身上的东西就拉开车门坐上去,这辆双门牧马人后排放倒了,堆满各种旅行用品,折叠得乱糟糟的帐篷,完美诠释了为什么步行的巴克反而会超过对方好几次,所以在他再次对对方胆量表示了内心的佩服。

不过太长时间的独行,已经让巴克没有主动说话的欲望,只是在窗外后视镜里看了看路边地上自己那一堆捡来拴在腰上的鞋子和厚厚的棉衣。

长距离步行,鞋子是最重要的物品,所以一路上他都注意捡拾收集,穿坏了就换,而风餐露宿的结果就是厚厚的棉袍既挡风遮雨又能御寒取暖,热起来还能当遮凉棚,现在当然就没了必要,只穿着一件外面还算干净的夹衣就行。

当然这一切的后果就是,越野车刚提速,车窗灌进来的风就把一股浓烈的汗臭味充满整个车厢!

这就是巴克给方灵颖留下的第二个深刻印象!

这得是多少天没洗澡了,让方灵颖立刻打开空调出风口和窗户以及外循环,让整个车厢里都发出呼呼呼的风声跟窗外流动起来,才满带毫不掩饰的复杂情绪加紧前行。

但女人的八卦天性让方灵颖只安静了三十秒钟,就难以抑制的询问:“你打算一直走到哪……”声音立刻被打断了。

不用说,方灵颖刚刚开口说话,那种呼吸被打破平衡的感觉,让她吸到一口极为难以形容的臭味……怎么说呢,那种蕴含了陈年变质老酸菜的恶臭再加上一点生抽的混合气息,就好像实质性的武器,重重的给了她一拳,正打在鼻子上!

手上不由得一摇摆,在笔直的国道上以八十码时速飞驰的牧马人立刻就剧烈摇晃!

被特别改装升高过的牧马人,原本就不适应高速行驶,过高的车身和硬性减震甚至在这样的状况下会猛然翻覆!

女人有时候真的是莫名其妙,这样的状况下,姑娘居然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惊声尖叫,方向盘都撒开了!

还好巴克眼明手快的左手一把抓住了方向盘,右手猛提手刹,一点不像他对话时候对还在恢复适应华语环境的迟钝,嘎吱一声把车稳稳停住,可姑娘的尖叫声刚戛然而止,接着就跟看见蟑螂一样继续尖叫:“咦!?把你的手拿开!”

是的,粘了水钻的白色真皮方向盘套上居然有两个黑黑的手指印!

巴克还是沉默的把手收回去,无辜的看着那姑娘竭力控制一下情绪,不声不响的开车重新上路,只是右手就变成了捻起手指,小心翼翼避开那两个黑印。

这双手成了巴克给方灵颖留下的第三个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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