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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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来青岩镇的第一天,还真会被你骗过去,可我已经在这里待了快半年了。”谢知斐道,“怎么着我也算半个青岩镇人了,这里的规矩我已经懂了不少,哥哥舍不得我就直说。”
“不过,我也不逼你了。”
“是我自己不想走的。”谢知斐将包裹全部打开,将里面串好的铜板和银两全都倒出来,将包裹里放着的东西一样样全部都拿到了外面,赌气一样将包裹那块布放在手中撕扯了一番。
布帛裂开的声音在空气中格外明显。
他这动作太过迅速,邬声想救也来不及,震惊问:“可你不是说过,你想要堂堂正正地走到最高的位置,让万花国的人知道,不是只有漂亮的人才值得被追捧吗?”
“我是想。”谢知斐道,“可我跟着那人走,做的是助纣为虐的事情。还不如苟居青岩镇,做个不愁吃穿的小商人。”
他现在赚钱是赚得开心,但不过是陪着一帮疯子玩耍罢了,什么改变万花国人的审美,他不想了。
有软肋了,做不出这种以一己之力与全天下抗衡的事情,风险太高。
谢知斐拍拍桌子:“我饿了。你要是再不去做饭,我就自己去做了。”
邬声还在微微发愣,好半天没能回神,听到谢知斐喊饿,他连忙钻进厨房,将一只烤鸡端了出来。
“我知道了!”谢知斐道,“我知道你为什么不舍得让我走了。你想赶走我,然后一个人吃独食。”
“不……”邬声解释道,“我没想到你走得那么快,我是想让你吃完午饭再走的。”
之前谢知斐老是念叨着去卖鸡的老板那转悠转悠混只鸡回来,但邬声看现在的谢知斐在集市上受欢迎得紧,倒也不像是能惹得老板生气到往他身上扔只活鸡的模样。
他想着谢知斐应该是想吃肉了,就买了只烧鸡,算给他践行。
“看看看,还是承认了。”谢知斐揪了一只烤鸡腿塞到了邬声嘴里,免得邬声这个棉花冰坨坨还能说出什么嘴硬的话来,“你不是想吃独食,你就是舍不得我了。”
但邬声呜呜一阵,等谢知斐放手,能够说话之后,他却罕见地没有反驳。
邬声说:“你知道吗?在你之前,我还救过一个人。”
谢知斐立马支起了耳朵。
“那人也生得不够好看,和你一样,挨了打,受了伤,很是可怜。”邬声说,“我救了他,收留了他一段时间,等他伤好之后,也没有离开,而是又在我那借住了两个月。他和你一样,很勤快,帮了我很多忙。”
“和你一样”简直刺耳极了,谢知斐顿时觉得手里这鸡腿吃得有些没滋没味。
他既想听下去,知道一下那个人是谁,又想让邬声别说了。
邬声:“但有一天我发现……”
但有一天?
谢知斐眼睛一亮:“愿闻其详。”鸡腿又香了。
“我发现他离开我那,那时那个镇子上很多人想办法赶我走,但接近不了我的住所,拿我没办法,但在他离开后没几天,我看见他带着整个镇子上的人一起来抓我了。”邬声道,“他喜欢上了镇上财主家的女儿,他说他实在没办法,财主让他带他们来找我,只要能做到,他就把女儿嫁给他。”
谢知斐:“操!”
邬声皱了皱眉:“‘操’是什么意思?”
“不重要。”谢知斐道,“重要的是,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等等。”谢知斐忽然意识到什么,“所以那时候,你让我带着地图下山,你是在试探我对不对?”
“没有试探。”邬声道,“我给你的幂篱,是送你的第一道保命符;而那张地图,则是一份能让你想办法融入山下居民中间的投名状。但凡聪明一点,早该离开我了。”
“两次,你都拒绝了我,当时我真的以为你是只傻得不能再傻的傻狗。但后来我发现,你好像不是。”邬声道,“我没有见过一个像你一样聪明的人。”
谢知斐想:哪里没见过啊,你买块镜子自己照照不就行了。
他十七岁穿过来,带着一肚子先进文明的经验和知识,还是差点死了,但邬声从小就生活在这里,顶着这样一张脸,还是活下来了啊。
不过他还是一点都没有反驳地接受了邬声的赞美。
“所以你当真不跟着国都来的那人走吗?”
谢知斐:“不跟。”
他道:“我不能让我闺女年纪小小就失去父亲的陪伴,我要给她一个完整的童年。”
邬声皱眉:“你哪来的闺女?”
“拴在外面啃苹果那个啊。”谢知斐的手忙着撕烤鸡,撅噘嘴唇,示意邬声看院子里那头小鹿。
之前在蓝星谢知斐身上背着挺重的偶像包袱,很注重自己的形象,现在来了万花国,知道自己对别人来说是张“丑脸”,他那点偶像包袱是一点儿都不剩了。
邬声:“……”
小鹿她同意让你当爹了吗?
之后几天,谢知斐明显能感觉到,邬声对他的态度发生了很大变化。
之前邬声虽然潜意识里已经接受他了,但行动上总是想将他往外推,不想知道和他有关的事,也不想和他产生太深入的联系。
但现在的邬声显然对他好奇多了。
对他好奇,这说明什么?这说明邬声很快就要好奇他年方几何,生辰八字如何,与他是否相合,很快就要去找人测算一下吉日吉时,择日与他完婚了。
谢知斐缜密的逻辑又一次开始发挥作用。
邬声问:“你之前家住何处?”
看看,果然好奇他家境如何人丁几何,这是要琢磨一下婚宴请几桌了吧?
不过,除了邬声,他在万花国没有任何的人际关系。
谢知斐道:“我在这里没有家,我四海为家。”
本来谢知斐还想对邬声说,他找到了他,就算有家了。
但他以演员的经验来看,如果发挥的时机不当,这句台词就是一句刻意煽情的坏台词。
而现在的时机好像并不是最合适的时机,于是谢知斐自行删减,暂且不提。
邬声听了,神色黯了黯:“像我们这种人,自小就是要被丢弃掉的。”
他本以为谢知斐会有点不一样,因为谢知斐和他遇到的每一个人都不一样,没想到,一样的,还是一样的。
听邬声这样讲,谢知斐意识到,邬声是误会了。
他只是在万花国没有家,但没有从小被丢弃。
可他又想了想,他在蓝星上生活的过往都只是一场消散了的前尘旧梦,纵然有再多遗憾,终究是逝者不可追,不必再提,好像也没有什么对邬声解释清楚的必要。
“所以我们这种人,没有家,没有名字,死了也不会有人给我们收尸。”邬声道,“要是我们哪个人死在对方前面,就替对方收尸吧,我的墓碑我自己已经刻好,我喜欢河,但河边村落也多,活着的时候不能在那里待太久,死了就能了吧?到时候烦劳你找条河,寻一个方便你挖坑的地方,把我埋了,再把墓碑放上去就好了。要是太麻烦,随便你怎么方便怎么来。”
这番话说得委实辛酸,谢知斐一时不知道接什么话更好,十七岁的他甚至没怎么好好思考过生死的事。他在心里好好记了一番,认认真真点头说“好”。
转瞬又意识到什么,谢知斐问:“没有名字?那你的名字……”
邬声道:“我不是从小就有名字的,他们都是随着自己的心情,随便叫我。只是……后来,有人给了我一个名字。”
谢知斐心里简直像有小猫爪子在挠。
他想知道关于邬声之前的一切,但之前他总在邬声身边问东问西,哥哥长哥哥短,已经是一副够不成熟的形象了,这很不利于他实现自己的未来展望。
谢知斐决定从这一刻装成熟,装不在意,尽快在邬声心中树立一个更具吸引力的成熟男人的形象。
他说:“哦。”
谢知斐道:“我也没名字,你随便给我个名字吧。”
邬声:“傻狗,名字怎么能让人随便起?”
谢知斐没脸没皮地笑着:“那就叫傻狗,你喜欢傻狗那就叫我傻狗。”
邬声简直拿他没办法。
谢知斐仍是嬉皮笑脸:“就给我起个名字嘛。”
他知道邬声之前对他的名字问都没问,是不想和他产生太多联系。
但谢知斐不要,他就是要让邬声知道有关他尽可能多的事,他要让邬声一辈子都忘不掉。
不过得是邬声理解范围之内的事。
还好邬声之前没有问过他的名字,不然谢知斐这个名字,起的太过认真。万花国只有大户人家才会这么起名,要是他说自己叫谢知斐,指不定邬声还以为他在做梦,以为他是什么喜欢吹牛的人。
“不然我的碑上都不知道写什么字。”谢知斐故作忧愁,十七八岁男孩子的心说变就变,想当成熟男人的想法瞬间被抛弃到九霄云外,“就帮我个名字吧,求求了,好哥哥。”
既然有人给邬声起过名字,邬声已经有了名字,他肯定是没法当帮邬声起名的人了。
但他可以让邬声给他起个名字。
这样邬声也能一辈子都忘不掉他了。
谢知斐觉得,自己的想法简直是妙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