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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劈死黑玫瑰,龙小七立即捡起对方的手枪,然后用裁决砍下对方的脑袋,用降落伞绳将其已经变成两半的脑袋高高的吊在树上。这是未开化的野蛮部落最喜欢做的事,因为他们觉得这种行为会对敌人产生恐惧与威慑,回令敌人害怕。

同样的,龙小七这样做也是这个原因。他的学问不怎么样,也没有读过太多的书,骨子里也是蛮横的。他也认为这种行为会对敌人产生威慑,让敌人觉得恐惧。敌人不会因为吊起来的两半头颅而恐惧,他们恐惧的只是造成这一切的人。

鬼哭狼嚎的大风中,龙小七把自己隐藏的深沉无比。他趁着黑暗一点一点的向南面摸去,他要在这里展开一场屠杀,要让美帝国主义知道他的狠辣。当然了,最重要的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如果不在这里把追杀自己的人干掉,那么逃亡向国境的计划一定会受到严重的阻碍。

这里是山林,可再往西面去的话,就是一马平川的沙化戈壁地形。没有任何掩体,没有任何遮挡物,只要走过去,龙小七就会变成猎物,无处逃生的猎物。所以必须得在这里解决一切后患,才能安然无恙的穿越那片沙化戈壁区域,进入国境。

这是一个战术小队,穿着作战服,身上没有任何身份标示,手中的武器也全部是清一色的以色列装别。他们隶属于美方101空降师部队,绝对是雄鹰之中的雄鹰。当所有人都认为海豹部队、三.角洲部队或者游骑兵部队才是最厉害的特种部队时,却总会忽略王牌的101空降师。

鹰师、嚎叫的鹰、啸鹰等等称呼都是对101空降师的称呼,他们的标志是一只嚎叫的鹰头。美帝国主义特种部队的标志多种多样,可能用鹰头的却只有101空降师这么一支部队。要知道,美帝国主义就是以鹰自居,101空降师能用鹰头,足以证明他们在美帝国主义心中的地位。

这是一支标准的空中突击师,参加过而战,参加过越南战役,参加过阿富汗战争与伊拉克战争。他们最为擅长的就是利用直升机进行空中突击与快速推进,他们的身影遍及美帝国主义所发动的所有战争。记住,只要是美帝国主义发动的战争,101空降师永远是第一个到达战场,永远是第一个为大部队肃清障碍,甚至直接实施渗透斩首!

三人战术小队端着枪,踩着战术步伐,利用热成像瞄准器搜寻龙小七的踪迹。

“记住,这是护旗兵,不是普通的特战精英,他拥有一.夜之间猎杀三百特种精英的战绩。”队长透过无线电提醒队员们:“如果小看了对方,那我们就死定了。他最擅长的就是近距离冲锋作战,他最擅长的就是……地面作战!”

“可我们是鹰!”

“没错,我们是鹰!”

队长眯着眼睛低声道:“不错,我们的确是鹰,可鹰到了地面之后会实力大损。如果还想活着回去,就把自己当成一只麻雀。不要分散,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不要分散,否则他就会突入进来。”

“啪!”

枪声骤然响起,随即被风带走。

“战略北方11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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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代号黑玫瑰已经与目标接触!”

“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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